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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窗風吹滅的紅燭

  唐皇閉關的這些日子裡,太子李弦一每一天里大半的時間都在宣政殿批閱奏章,代理國事。

  太陽徹底落山,天地悄然走進一片黑暗,皇宮之內卻燈火明亮,尤其長安城沒有宵禁,對於這個天下最繁華的京城來說,夜晚在某種程度要比白日更為的熱鬧。

  殿內的燭火燃著,桌面上的奏章堆成了小山。

  太子殿下卻連看一眼的心思都沒有,只是在殿內來回的走著,一臉的煩躁。

  國師坐在下首位子上,臉上帶著和藹且儒雅的笑容。

  「殿下,您都走了好幾天了。」

  「您說說,他怎麼就這麼倒霉?剛破了三劫又種了魔種,我要是他就從小南橋的城頭上跳下去,了此餘生算了,哪還有臉活在世上?」

  李弦一氣急敗壞的罵道。

  接著不甘心的又罵了幾句。

  國師就只是坐在那裡,寬大的衣衫蓋在身上,一言不發。

  半晌后,太子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覺得有些疲倦。

  「身負魔種,是不是真的就死定了?」

  他小聲問道。

  國師沉默了會兒,搖了搖頭。

  李弦一的眸子一亮。

  「這世上從來沒有絕對,在李休出現之前,任何三劫之體都活不過三劫。」

  國師說道。

  話中的意思很清楚,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

  總有一遁在外面。

  「您覺得陳玄策的計劃可行嗎?」

  太子問道。

  國師搖了搖頭:「當事情沒有發生之前,無論是可行還是不可行都無法做出定論,我們要做的就是讓這件事變得可行。」

  「我打算派太子六率趕去小南橋,總有些作用。」

  李弦一試探著問道。

  太子六率都是從南征北戰的軍隊中挑選而出的佼佼者組成,其戰力頗高,若是趕到小南橋,的確稱得上是一份不小的幫助。

  國師沒有說話,和藹的臉上似乎帶著光輝,雙眼靜靜地看著李弦一。

  自從大唐建國之後,他便一心一意的為這個心愛的國家奉獻著。

  無論是什麼時候什麼姿勢投過去的目光總會帶有不一樣的含義。

  淡然,疼愛,和藹,漠視,傾慕,眷戀,欽佩等等等等。

  國師大人的目光中也包含了用意,太子自然感受的出來。

  但他卻沒有說話。

  良久,當窗邊紅燭燃了一半之後國師終於是嘆了一口氣,道:「殿下,您應該明白,世子的戰場在小南橋,而您的戰場在宮裡,無論是哪一處都很兇險,六率若是離去,你在長安就等於斷了一臂。」

  還有句話他沒有說。

  那就是皇後娘娘不是木頭人。

  不是木頭人自然會動,會思考。

  他的六率未必到的了小南橋。

  李弦一很聰明,能代掌一國當然聰明,所以聽出了這些只能意會的東西。

  他低著頭,抿了抿嘴唇,沉默了很久。

  然後站起身子猛地把那張滿是奏摺的桌子踢飛,砸爛了窗口飛了出去。

  星光落了進來,灑在了遍地的狼藉上。

  李弦一暴跳如雷:「等老子登基那天,一定要宰了那個臭老娘們。」

  國師面帶微笑的看著這一幕,覺得有意思極了。

  平日里李弦一一直都是文質彬彬的模樣,無論是裝出來的還是如此,但那就是太子殿下給外人的印象。

  像今日這般模樣可著實少見。

  「殿下只需要用心處理內政,小南橋的事情交給世子處理就好。」

  破口大罵了好一會兒,李弦一喝了一口茶才平息下心中的怒火,問道:「我聽說皇後派人去攔莫清歡了?」

  國師點了點頭。

  「是百里奇?」

  國師又點了點頭。

  李弦冷哼一聲:「還真是不把孤放在眼裡。」

  話音落下他又笑了起來。

  「殿下笑什麼?」

  「楊不定在草黃紙上排名十九,游野修士當中能夠穩勝他的人不多,但百里奇排在第十位,哪怕只是第十位也是前十,前十都很了不起。」

  「殿下好像很有信心。」

  夜風從破碎的窗子吹進來,吹滅了窗邊的紅燭,吹動了國師大人寬鬆的袍子。

  「第十終究只是第十,醉春風可是第四,區區一個百里奇,我自然不擔心。」

  「半月前,醉春風向西去了。」

  國師突然道。

  李弦一臉上的笑容一僵,有些不敢相信。

  「徐盈秀被人追殺,他想來去了那裡。」

  這是天空與深淵。

  也是夏與冬的落差。

  國師將視線探出窗外,目光比這星空還要深邃。

  「殿下不用擔心,有人會攔住百里奇,草聖的醫天下也能送到小南橋。」

  陳落遠在天邊,王知唯更不可能,蘇聲晚不知去了哪裡,草黃紙上排在百里奇前面的都不在長安。

  既如此還有誰能攔的下他?

  李弦一沉默了會兒,像是想到了什麼,那雙眸子變得很亮,然後笑了起來。

  「是他?」

  國師點了點頭。

  「是他。」 ……

  每一個勢力都會有善惡好壞,就像人站在陽光下總會有陰陽兩面。

  當翌日太陽升起的時候,一個身穿黑衣看起來有些矮胖的男子走出了城門,踩在綠草上,順著官道慢慢走著。

  這就是百里奇。

  其貌不揚四個字可以很好地形容他。

  他長得並不醜,臉上肉嘟嘟的,看上去甚至還有些可愛。

  每個人都有一些小癖好,比如李休的潔癖和懶。

  醉春風的嗜酒如命。

  而百里奇的愛好就是穿黑衣,然後混在茶樓里聽說書人講著草黃紙上那些傳奇人物的故事,每當提到他的時候他都會眯著眼睛暗自陶醉,然後偷偷摸摸的從懷裡拿出兩文錢做個打賞。

  李安之昨天夜裡沒有回軍營,也沒有回王府,而是在城頭站了一夜。

  一眼沒眨。

  直到此刻陽光破曉而出,百里奇走出了城門。

  橙黃色映在他的盔甲上,平添三分威武。

  他居高臨下看著百里奇的背影,一隻手放到了腰間的刀把上,雙眼漸漸眯成一條縫隙,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百里奇的身影越來越遠。

  李安之向著城下走去。

  他邁出一步,然後身子又停了下來,因為此時此刻城門之內再次走出了一個人。

  腰間掛著一個酒葫蘆,一身白衣,走起路來懶洋洋的。

  這少年向著太陽伸出了一個懶腰,像是要將天地撐開,哈欠連天。

  李安之搭在刀把上的手掌漸漸鬆開,他認出了這人。

  這是陳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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