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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朋友家做客剛到家今日無更抱歉

  在氣跑醫生的晚些時候,溫特斯莫名其妙地從笑靨如花的海關大佬手中接過一小袋叮噹作響的賞錢,胸口被大佬別上了海關三等服務獎章。

  在臨時拼湊的管弦樂隊吹打著的不成調的進行曲中,溫特斯和巴德用擔架抬著莫里茨少校,被請出了緝私司監獄。

  身後沉重的監獄大門「嘭」地一聲重重關上,三十三個准尉和一個重傷員少校就這麼被扔在了監獄門口。

  事情就這麼解決了?

  那我們現在要去哪?

  雷頓少將呢?

  見習軍官們大眼瞪小眼。

  「不管怎麼樣,先去弄幾輛馬車!把少校弄回陸軍部去。」溫特斯高聲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寧在一思進,莫在一思停,找車來比傻站著強,總不能大家輪流抬著少校走回陸軍總部吧?

  他的同期們顯然覺得這話有道理,有人肯帶頭,事情就好辦。立刻就有幾個行動力強的人去找馬車。

  「嗨!我說海關的混球為什麼給咱們錢?」安德烈重重地一拍大腿:「感情這是給咱們的打車錢啊!」

  緝私司的位置偏僻的很,不像碼頭邊上隨時都有車夫等著攬活。准尉們好不容易攔下了兩輛正經載人馬車,又從附近的農莊里弄來了兩輛騾子拉的車還有一輛拉乾草的驢車。

  但分配座位的時候誰也不願意坐驢車,騾車至少還有個小車廂,這驢車就是木板上加了兩個輪子,連個遮擋都沒有。

  大家好歹也是個軍官,不能拿準尉不當幹部吧?坐這個小驢車實在太丟人了。

  「行了大夥,別磨磨蹭蹭了。」溫特斯無可奈何地說:「我帶著少校坐驢車,反正馬車也裝不下這個擔架。」

  准尉們興高采烈地去搶座位了,意識仍不清醒的莫里茨少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溫特斯安排的明明白白,迷迷糊糊地被抬上了驢車,巴德也跟著坐了上來。

  「你也跟著去坐馬車吧,這驢車確實跌份。」內心深處溫特斯和他的同期們一樣,也認為坐驢車丟人。

  但誰讓他剛才開了口要找車呢?出了這個頭就得吃這個苦。

  「我是聯省人。」巴德哈哈大笑:「這裡不是我老家,海藍城又沒人認識我。」

  「唉。」溫特斯喟然長嘆:「可這裡是我老家啊。」

  ———分割線———

  維內塔陸軍總部大門外衛兵看著四大一小五輛畜力車停在了軍部大門口,他們剛想走上前去訓斥這幾個不知道天高地厚的鄉巴佬車夫,就看見一大群身著軍官制服的年輕人變戲法一樣從車廂中魚貫而出。

  在這個時代,肩章、臂章這些東西尚未被發明,辨認士兵和軍官的方法就是看衣服的形制,而辨認軍官和更高級軍官的方法則是看衣服材料和裝飾品。

  所以陸軍軍官學員的學員們雖然穿的是學員夏裝,但在形制上也是正兒八經的軍官制服,陸軍總部的衛兵見多識廣,絕對不會錯認。

  幾名衛兵不敢怠慢,立刻分出一人去總部大樓報告。

  陸軍總部也被這些突然被放回來的學弟們鬧得雞飛狗跳,原本大家都隱約覺得這事不能善了,鬧到最後恐怕又要大幹一仗,有好鬥者已經在偷偷準備傢伙了。

  誰也沒想到海關調子起的這麼高,結果說放下就放下。看到海關竟務實到連臉都不要了,讓陸軍總部上下頗為震驚。

  不過好在陸軍軍官的效率很高,很快妥善處置了這一突發事件。

  莫里茨少校被醫護人員接手。

  准尉們被帶去完成報到流程,登記入冊。

  報到后的准尉們被分流成了兩撥人,家不住海藍城的准尉們被帶去了軍官俱樂部安置,而海藍城出身的准尉們完成報到流程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溫特斯和巴德就此暫時分開,巴德去住軍官俱樂部了。在出了陸軍總部大門的第四個路口,他和安德烈也暫時告別,各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六年過去了,這座城市變化很大,凹凸不平的舊街道鋪上了新石材,許多他記憶中的店鋪和建築換了招牌,但也總有些沒變的東西可以作為路標。

  溫特斯循著記憶找到了回家的路。

  當他打開院門,站到了那棟熟悉的、漂亮的、獨棟石質二層建筑前時,他突然沒由來地感到了有一絲恐慌。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敲響了門上的扣環。

  「誰呀?」清脆的女聲從房內遠遠傳來。

  雖然聲音變了樣子,但溫特斯還是分辨出了這聲音,他的臉上多了一絲笑意:「是我。」

  門被打開了一個縫,探出了一個小腦袋,一雙酷似溫特斯姨父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著他:「哥!你回來啦!」

  房門猛地被推開,少女衝出來掛在了溫特斯的脖子上,回頭朝屋裡大聲喊道:「媽!我哥回來啦!」

  溫特斯再次被這突然的親昵行為驚嚇到手足無措,他笨拙的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只好輕輕地揉了揉少女的頭髮。

  「哎呦,你快鬆手,快讓你哥哥進屋。」一名高鼻深目、黑髮鳳眉、氣質端莊大方的三十代女性急忙忙走了出來,把少女從溫特斯的脖子上拽了下來。

  而她自己卻忍不住掉下了眼淚,伸開雙臂緊緊地抱住了寶貝外甥。

  她抓著溫特斯的肩膀,又把他推遠,花了兩秒鐘仔細端詳溫特斯。再把溫特斯拉近,親吻著溫特斯的臉頰。她越哭越凶,連話都說不清楚,嘴裡只不住地念叨著:「可回來了,可算是回來了。」

  溫特斯現在感覺自己就是女孩子玩得布娃娃,像個木偶一樣被隨便擺弄,他咧嘴笑著地回答:「小姨,我回來了。」

  對於正常人來說,家人是一種模糊性別的存在,人們很少會用美醜來描述家人。俊美男女走在路上,可能會引人目不轉睛地看,但人們很少會仔細端詳家人的臉。

  甚至因為與家人朝夕相伴,實在是太過熟悉又太過陌生,家人的面容就在腦海中,但許多人卻無法準確地描述出來。

  所以溫特斯也不會用美和丑的尺度來看待這兩位女性,雖然他現在感覺手足無措,但這只是成年人被當成小孩子對待的正常反應,他只覺得在她們身邊自己很安心。

  「媽,你快鬆手,讓我哥進屋。」少女不滿地拉開了她媽媽的胳膊,把溫特斯從自己小姨的死亡裸絞中拯救了出來。

  「對對對,瞧我這樣子。」溫特斯小姨擦了擦眼淚,笑著要幫溫特斯提行李。

  溫特斯當然不可能讓女性幫自己拿東西,小姨也不勉強,把溫特斯領進了門,少女則一把攬住了溫特斯的左臂,又掛在了溫特斯身上。

  這名年長一些的女性是珂莎·塞爾維亞蒂,溫特斯的小姨。少女則是溫特斯的表妹,伊麗莎白·塞爾維亞蒂,溫特斯的姨父和小姨用溫特斯母親的名字給自己的女兒命名。

  進屋后,溫特斯看到一隻體型健碩的薑黃色大貓從會客廳里走了出來。

  海藍氣候溫熱,為了散熱,所以貓咪的體型都偏嬌小。但這隻橘貓的骨量發達,肩高腿粗,五短身材,卻與本地的貓樣貌不同。

  大貓尾巴直直地豎著,尾巴梢彎成了鉤子,神氣活現地邁著八字步從房間里緩緩走到了溫特斯腳邊,肆無忌憚地用腮幫子蹭著溫特斯的褲腿,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

  「大將軍!」溫特斯撓了撓貓咪的腦殼頂,又捋了捋貓咪後背的毛,剛想再去伸手摸大貓肚子上的贅肉時,大貓冷漠地一甩頭,又邁著八字步走開了。

  「大將軍還認得我呢。」溫特斯絲毫沒有被貓咪嫌棄的自覺,高興地和小姨、表妹說。

  「怎麼可能不認得你?」

  「小將軍呢?」

  進了門走過一小段走廊,右轉就是會客廳。說曹操,曹操到,溫特斯剛到會客廳坐下,一隻體型比上一隻薑黃色大貓小的狸花貓咪「咩咩」叫著跑了出來。

  「小將軍!」

  狸花貓後腿一蹬直接跳到了溫特斯身上,爪子刺破了衣服痛得溫特斯吸了一口冷氣,溫特斯緊忙用右手抱住了小將軍,不然狸花貓再一使勁肯定要撓出幾道血痕。

  小將軍咩咩叫著用腮幫子蹭溫特斯的衣領,舔舐著溫特斯的下巴,帶倒刺的舌頭颳得溫特斯很痛。

  「哈哈,小將軍怎麼這麼熱情?」溫特斯無奈地看向了小姨:「不過爪子該剪剪了。」

  「太想你了。」小姨慈愛地回答。

  「走開啦你。」少女毫不客氣揪著狸花貓的后脖頸把它提了起來,把狸花貓放到了地上。

  狸花貓卻不肯罷休,一直繞著溫特斯腳邊打轉,叫個沒完,像個話癆。它不是像別的貓咪那樣「喵喵」地叫,而是發出短促的「咩」聲。

  「看看,看看,真是大小夥子了。」珂莎坐在了溫特斯右邊,雙手握著溫特斯的右手感傷萬千地說:「這眉眼真的有你母親的影子,看到你成人,伊麗莎白(指溫特斯母親)一定會高興極了。」

  這已經是溫特斯回家第二次聽到長輩說自己像誰了,感情一個人說一個樣?

  溫特斯並不像小姨那樣感傷,他笑著對小姨說:「是嗎?中校還說我像我父親。」

  「哼!」珂莎一瞪眼睛,眉毛立了起來:「怎麼會?看看你這鼻子、這發色、這眼睛,這就是格拉納希家族的血脈。我給你找你外祖父的畫像,你現在和你外祖父年輕時簡直一模一樣。中校就是信口開河!等他晚上回來我非好好收拾他不可。」

  中校是安托尼奧·塞爾維亞蒂少將在家裡的代稱,因為他在一次和小姨爭吵時委屈地還嘴「我好歹也是個中校,你也要給我點面子」而得來。

  從此以後珂莎就用中校來稱呼自己的丈夫,還強迫自己的外甥和女兒也跟著叫,以至於溫特斯在海關監獄中見到姨父時也下意識地喊出了「中校」。

  「艾拉,你去帶著你哥去先把行李放下。」珂莎想起了溫特斯這才剛回家,關切地的問:「你餓不餓?在海關那邊肯定沒吃什麼東西吧?我去給你做飯。」

  說著她就站起身來往廚房走。

  「不用了,小姨。」溫特斯連忙叫住小姨:「我不餓,我現在就是有點累,想睡一會。」

  「怎麼能不吃東西呢?我做點小食,很快的。」珂莎無視溫特斯的意見走向了廚房。

  在軍校里,溫特斯是三年級班長;在大頭兵和平民面前,他是軍官;在賊鷗號上,他是敢於跳幫的勇士;這維內塔的同期中,他隱約有了點領頭羊的意思。

  但是在家裡,他的家庭地位還是孩子,略高於妹妹和小將軍,遠低於大將軍。所以他只能無奈地看著小姨穿過傳菜門走向了廚房。

  「哥,我領你回你房間。」少女把溫特斯從會客室柔軟的椅子上拖了起來:「你走之後,媽媽每天都讓傭人清掃一遍,比你沒去上學時還乾淨。」

  離開會客廳,穿過另一道走廊,從樓梯上到二樓,伊麗莎白笑著推開了那道熟悉的房門,塵封的記憶隨著房門被一同打開。

  木質地板上有一處被碳化的痕迹,那是溫特斯小時候玩火燒黑的地方。他和姨父學習劍術時用過的一大一小兩柄木劍還倚在牆角,上方掛著一塊飛鏢靶盤。床上罩著乾淨的白色蒙布,書桌被擦拭的一塵不染,

  「對吧?比你在的時候還乾淨吧?每天負責檢查的可是我。」伊麗莎白得意地邀功,但溫特斯沉浸在了回憶之中,什麼也沒聽見。

  溫特斯輕撫著這些熟悉的老物件,最後打開了衣櫥。

  他原本只是隨手打開,想看看自己以前穿的衣服還在不在。卻沒想到衣櫥里竟然整整齊齊地掛著五六件新衣服,而且都是成人的尺碼。

  「這都是你小姨給你做的。」伊麗莎白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她埋怨地對溫特斯說:「你小姨讓你量了尺碼寫信捎回來你也不肯,她就只好自己估摸著尺寸做。你走之後,年年都做,年年都扔。做完又不敢寄給你,只裝在這裡,說是怕你萬一回家沒有衣服穿。」

  「我在軍校只能穿學員服,把尺碼寫信捎回來也沒用,三套學員服夠穿了。」溫特斯心流入一股暖流,他輕輕關上了衣櫥門,他笑著對妹妹說:「倒是你,家裡現在還有請家庭教師嗎?」

  少女吐了吐舌頭:「我早就過了要家庭教師上課的年齡了,我現在和安圭索拉夫人學習繪畫。」

  「學繪畫?」

  「是呢。唉,反正中校就是看不得我閑著,一定要給我找點事情做。媽媽現在則是每天唉聲嘆氣地琢磨著怎麼把我嫁出去。」

  溫特斯聞言哈哈大笑:「畢竟你也是大姑娘了。」

  「不過我也不擔心。」伊麗莎白眼睛溜溜地轉了幾圈,竊笑道:「反正有你頂著,你只要還沒結婚,那壓力最大的就不是我。」

  少女犀利的反擊一下就讓溫特斯啞了火,他訕訕地把行李放到了桌子上,把東西一件件掏出來。

  先是一些日常用到的玩意。然後是比較貴重的部分:他的法術書,他從法術課上偷偷帶出來的一些施法材料,他在軍校的手抄本、課堂筆記和幾本真正的印刷書。

  說一點題外話,印刷術傳到維內塔已有十幾年,但溫特斯在軍校中和過去教會學校的神職人員們一樣,主要還是使用手抄本,自己抄書。因為即使是採用了印刷工藝製造的書籍也一樣十分昂貴,主要被用來印經書這種不愁賣的東西。

  不過這比起過去的年代也已經是大踏步式的進步,原因是造紙術的進步讓在紙張的質量提升而價格下降。在過去的神學人員,教士們要一頁一頁租借書籍,注意是租不是買,一本書籍的價格抵得上一名工匠一整年的收入。所以不僅成為教士很費錢,教士想去神學院讀書更費錢。

  是造紙術提升和印刷書的引進,才讓聯盟陸軍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模仿神學院的架構,建立不收學費的學校培養軍官。也正是因為陸軍軍官學院不收學費,才對大批貧苦出身的有志青年有著強大的吸引力。

  題外話說完了,還是說回溫特斯。

  別的小物件都拿出來后,溫特斯最後從最深處取出了自己的挎包。

  「哥,這布包上面的是血嗎?」伊麗莎白捂嘴驚呼一聲。

  「不是。」溫特斯鎮定地回答:「是紅酒。」

  這個挎包就是溫特斯碰到女賊的那次夜班用的挎包,碰到女賊之後溫特斯又被領去救火,隨後失去了意識,被抬上了賊鷗號。

  所以這個挎包就一直沒有洗過,上面到處都是溫特斯的血跡,搏鬥時濺上去的、拿哨子時蹭上去的。

  「是嗎?」少女將信將疑,她可不傻。但哥哥的語氣毫不慌亂,不似作偽。

  溫特斯打開了挎包,小心地取出了女賊的那把匕首,跳幫之後他又把匕首放回了包里。

  伊麗莎白眼前一亮,伸手就要去拿這把匕首:「這是什麼?真好看。」

  溫特斯被嚇了一跳,把匕首高高舉起,舉到妹妹摸不到的地方:「你可小心點,這是開了刃的。」

  溫特斯身高臂長,少女怎麼也夠不到匕首,乾脆抱起了哥哥的左臂撒嬌:「你就給我看看嘛。我就看看,我不要,好不好嘛?」

  「好吧。」溫特斯無奈:「我拿著給你看吧,小心點,很鋒利。」

  這把匕首溫特斯之前不是隨手塞進包里,就是找出來直接拿去捅人,所以這也是溫特斯第一次仔細查看這把繳獲來的武器。

  這把匕首刃長大約在二十厘米,寬約兩指,雙面開刃,直身無樋。形似短劍,但是沒有護手或是劍格,直上直下光溜溜的。

  劍身上原本可能有裝飾花紋,但因為被溫特斯拿來釋放過光亮術,所以劍身所以變成了紅黑色,把什麼都遮住了。但劍身上的紅黑色紋路反而有了一種詭異的美感。

  匕首的劍柄也沒有任何裝飾,某種皮革包裹著木柄,某種銀色金屬材質的細線三股擰成一股,以一指間隔繞在了匕首柄上,匕首柄尾端則是一個圓潤的配重球。

  溫特斯心裡揣度著,匕首柄上的金屬線可能是銀,就算不是銀,光看這三股金屬線繞成一股背後的拉絲手藝,也不是一般工匠能玩得轉的。

  雖然劍刃現在看不到,但自己在船上捅人時,這把匕首進入人體就像熱刀切黃油一樣順暢,鋼口應該也差不了。

  從種種證據來看,這應該是把相當好的匕首,想不到這女賊對吃飯的傢伙還挺上心。

  「這小刀真好看。」伊麗莎白趁著哥哥想得出神,一把將匕首拿了過去,在空氣中比劃了起來。

  溫特斯看著妹妹笨拙地揮舞這把利器,只覺得心驚膽戰,深怕她給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連聲說:「艾拉!小心,這把匕首特別快。」

  其實溫特斯不說倒還好,他越是說這把匕首鋒利,伊麗莎白就越想要。

  溫特斯從一個男性的視角出發尚未意識到,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雖然風格簡約,但勝在小巧玲瓏、做工精緻,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溫特斯又用光亮術給它「上了色」,伊麗莎白就更加愛不釋手了。

  伊麗莎白聞言停了下來,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縱先乖乖地把匕首還給了哥哥。

  然後她又抱起溫特斯左胳膊,開始耍賴:「哥,這把小刀能給我嗎?好不好?最近海藍城治安奇差,給我防身吧?」

  「我怕你傷到自己。」

  「那廚房裡的刀我也用過,裁紙刀我也用過,也沒傷過自己呀。」伊麗莎白口齒伶俐,思維迅捷,溫特斯從小就辯不贏她。

  「設計目的不一樣,這匕首真的很危險,你不會用真的很容易傷到自己。」能不危險嗎?溫特斯在心中算了下,這匕首光在自己手裡就取了三條人命,更別說在它前任主人手中了,這房子里殺氣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小玩意。

  「那你可以教我用啊。」

  溫特斯一時語塞,對自己的妹妹,他只有疼愛,他說不出「女孩子學這東西幹嘛」這種話。

  他嘆了口氣,終於還是敗下陣來:「行吧,給你。不過這匕首現在沒鞘,等我做一把劍鞘再給你,行嗎?」

  「不就是刀鞘嗎?我去找塊皮子縫一個出來。」伊麗莎白歡呼雀躍,目的已經達成了。

  「那好,你做好了劍鞘,再來找我拿,好不好?」

  「哥你最好了!」伊麗莎白猛在老哥臉上親了一口,風風火火地跑去自己房間里縫劍鞘了。

  溫特斯搖了搖頭,他記憶中的妹妹還是拖著鼻涕和自己打架,動不動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這麼……

  厲害?不太對。

  善解人意?也不太對。

  很擅長說服人?更不太對。

  反正就是不一樣了,真是女大十八變。

  一邊想著,他一邊倒空了挎包,一個白色絲綢小包裹掉了出來。溫特斯拿小包裹,想了好一會,才想起這也是那個女賊的東西。

  不過溫特斯現在很累,沒心情管裡面裝的什麼,於是他隨手把小包裹丟回了桌子,轉身把罩在床上的白布扯了下來,像失去了全身力氣一樣栽倒到了床上。

  閉上眼睛。

  睡覺。

  …

  …

  還不能睡!

  好奇心戰勝了睡意,他還是想知道這個小包裹裡面是什麼。

  溫特斯猛然起身,走到了書桌前,解開了白色綢布包裹。

  裡面的東西露了出來,好像是一個小筆記本?

  筆記皮封面封底為黃色,摸起來的觸感像是某種皮革,可能是牛皮?

  側面有一個搭扣。

  溫特斯揭開搭扣,滿懷期待地打開了筆記本…

  …

  …

  什麼??

  空白的?

  他翻來覆去地把這個筆記本翻了個遍,只在最後一頁左下角找了一個小小的字母l。

  l?

  l又是什麼鬼?

  溫特斯自嘲地把筆記本扔回了書桌上,他心想:「岳准尉,你在期待什麼呢?一份藏寶圖?一個驚天大秘密?某種不可描述的?那個女賊說不定連字都不認識。」

  他嘆了一口氣,又栽回了床上。

  他已經兩天沒有好好休息過了。

  精神放鬆下來后,疲倦找上了門。

  在這張熟悉的床上,他軀體上所有的疼痛都被撫平。

  困意向他襲來。

  他進入了夢鄉。

  ————我是筆記本里什麼也沒寫的分割線————

  雖然在這個時代娶表妹是很正常的情況,但我保證本文不會有任何骨科內容。我希望能描寫出獨立、聰慧、自尊且值得尊敬的女性角色,但這本質上還是一部男人的故事,是關於鋼鐵、火藥和魔法的故事。

  (雖然直到現在我都居然還沒讓溫特斯「發現魔法的終極秘密」,orz,我保證,馬上。)

  伊麗莎白·塞爾維亞蒂是溫特斯·蒙塔涅的妹妹,他們從小一起長大,雖然是表親,但勝似一母同胞。他們只有家人之愛,絕不會有任何男女之間的情感。

  ————我是沒有骨科的分割線————

  以及,在沒有造紙術和印刷書之前書籍的價格貴的驚人,普通人幾乎沒有讀書的需求,書籍主要的消費者和抄寫者都是神職人員。而且早期的造紙術因為技術水平不過關,質量很差,教士們還是在羊皮紙上抄書,畢竟抄寫是門苦差事,肯定要在最好的紙上寫。

  根據standardsoflivgieriddleages,chrisherdyer,ca

  idgeuyress,1989這篇論文

  1397年的英格蘭,牛津大學購入126本平均77頁的書花費113鎊,這裡的鎊指的是一磅純度925的白銀。平均一本書的價格約為0830磅白銀,磅代表的質量一直以來變化不大,粗取今天的磅定義來換算,376482克白銀。

  以當前的銀價換算,一本書接近1500元人民幣。

  但如果考慮到當時貴金屬的購買力,這就是一筆巨款。

  因為十四世紀英國貴金屬外流導致貨幣短缺,貴金屬購買力膨脹;

  同時今天的銀價低廉,是因為大量開採導致白銀幾近成為一種工業原料,失去了貨幣屬性。

  哪怕活字印刷術被歐洲引入,書籍的價格仍然居高不下,因為受眾實在太少。就像我之前說的,十五世紀十六世紀好多劍術大師為了印劍譜搞得自己傾家蕩產,甚至為了印書去貪污最後被吊死

  所以早期活字印刷術主要是拿來印宗教書籍,因為只有這種書受眾廣泛,不愁賣,可以把成本攤薄。宗教改革時期新教徒更是狂印宣傳小冊子和本國語言版本經書。

  另外,賽利卡大規模使用雕版印刷技術,成功把書籍價格壓低,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但可能就是因為有了一項勉強夠用的技術,導致改良意願反而不強,道光十年李瑤在杭州印《南疆絳史刊本》,因為使用了活字印刷技術,居然比雕版印刷出的書籍價格還貴。雕版印刷技術壓制了活字印刷技術的發展,不禁使人嘆息。

  ——我是塞翁失馬的分割線——

  感謝社會正義老王和書友20181013204343295的推薦票

  謝謝啦,鞠躬感謝,如果說這個故事純粹是給自己寫那肯定是假話,感謝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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