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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二十六章 你還認識我嗎

  沒有直達目的地的火車,我們得在甘肅蘭州中轉。

  在蘭州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忽然出現一個戴著鐐銬的人,難免會引來人們的關注。

  雖然警察們在當地車站乘警的幫助下走的都是綠色通道,一路上都沒有阻礙,但是這擋不住周圍人打量的目光。

  這不,在眾人乘電扶梯上樓的時候,樓上有好些個人探出頭來看汪麥。

  汪麥見狀瞅著他們說:「有什麼好看的,沒見過殺人犯嗎?」

  那兩個人立刻把頭縮了回去,並匆匆離開。

  他似乎有些焦躁了。

  一般情況下,依照朱銓對汪麥的了解,他是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的。

  而現在說出這樣的話來,那一定是因為焦躁的緣故。

  而汪麥焦躁的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近鄉情更怯」而已。

  別說是汪麥這樣因為犯下罪行而被迫逃亡十多年的嫌疑犯了,就算是朱銓在外求學時放寒暑假回金陵,那也是會有激動的心情的。

  所以,在場押解汪麥的三位警察根本沒有對汪麥的這一言論表示什麼阻止的動作。

  適當的發泄,是有助於汪麥情緒的穩定的。

  隨著轉運火車的到達,眾人再次登上火車。

  而這次,是從蘭州到張掖的高鐵,速度更快!

  第二天中午十三點左右,高鐵列車上的廣播即將到達本次押運的終點站張掖。

  聽到廣播裡面的聲音,汪麥顯得有些不安,低聲對朱銓說:「我曾無數次幻想過回張掖的情形,就是從來沒想過像這樣回來。」

  「你欠下的這筆債遲早都要還,把心態放正吧。」

  警官張鵬替朱銓回答道。

  又一次下了車,眾人繼續押運,準備出站乘坐警車回張掖的山丹,也就是汪麥的老家。

  而這一次,依舊是得到了與蘭州火車站時一樣的待遇,全程都有張掖高鐵站的工作人員與警務人員開闢的綠色通道,方便眾人快速通過離開。

  朱銓大小也是個名人了,但是因為汪麥的手銬腳鏈以及三位警察貼身的守護陪同,再加上朱銓本人帶著帽子,打扮的也很低調,走的速度也更快,所以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就像之前在蘭州站時一樣。

  唯一的區別就是,在張掖這裡,汪麥明顯沒了在蘭州時候的囂張。

  在看到有旅客對他指指點點的時候,汪麥就立即把頭低下,裝作沒有看見一樣。

  朱銓很難將此時的汪麥與前面一個小時之前在蘭州站時的汪麥聯繫起來。

  這特么的會是一個人?

  朱銓在內心揣摩著汪麥此時的想法:

  這難道就是害怕丟人?

  因為蘭州那兒幾乎不會有人認識自己,但是在張掖,雖然已經十多年沒有回來,自己也是大變了模樣,可在汪麥心裡,這裡就是自己的老家,是自己生活過十多年的地方,那勢必會有很多人認識自己。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

  而且,汪麥對於自己的母親內心懷有深深的愧疚感。

  哪裡還敢在這裡「撒野」呢?

  甚至於連一句狠話都不想說。

  只求趁早回警察局的看守所。

  果然,在這從高鐵下來走到站外警車的一路上,汪麥都沒有說話,耷拉個腦袋,一副很沮喪的模樣。

  不過,上了警車,汪麥這會兒好像又活過來了,看著車窗外鱗次櫛比的高樓,感慨這麼些年自己家鄉的變化太大了。

  從火車站到山丹,警車沿著黃河邊的觀景大道一路飛奔,汪麥又開始滔滔不絕地介紹,給朱銓與張鵬等人當起了導遊。

  說了好一會兒,開著警車的司機趁著汪麥喝水的功夫,開口道:「汪麥,你還記得我嗎?」

  這話說的很兀自。

  一個陌生人,直接問別人還記不記得自己,不是有病,那就是兩人真的認識。

  很顯然,在此情此景的情況下,後者的概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九九九九九了。

  「你是.……」

  汪麥看著司機的後腦勺與車內鏡,自己打量著,也在腦海里搜索名字,卻依舊不知道他是誰。

  此時,警車因為遇到紅燈而停了下來,司機也有了機會回頭,笑道:「現在呢,應該知道我是誰了吧!」

  在看到司機轉過頭的第一秒,汪麥就脫口而出「周海福」的名字。

  周海福,也就是朱銓在去見汪麥之前打電話聯繫到了那位刑偵隊隊長,也是抓捕汪麥兩次的趙斌顏的徒弟,也是之前抓捕他的主力。

  可以說,兩個人是老相識了。

  「記性不錯!」

  周海福笑道。

  「你現在是.……」

  「刑偵隊長!」

  「也就是專門負責抓捕我的了?」

  「也可以說,專門押送!」周海福陳述了個事實:「可以說,專門負責押送你的!」

  紅燈變綠,周海福繼續驅車前往山丹警局。

  一邊開車,一邊熟絡的聊天。

  警車已經離警局很近兩人,這也意味著汪麥要進看守所了。

  朱銓突然問道:「汪大哥,你見到父母會說什麼?」

  汪麥低下頭,又沉默了一會,沒有回答朱銓的問題,而是在過了會之後,有些不安詢問起別的事情來:「朱小弟,你說,我父母能原諒我嗎?」

  朱銓對此不好說,也不好回答,只能安慰道:「汪大哥,你已經自首了,說明你有悔過之心,你爸媽會理解的。」

  是的!

  是理解,而不是原諒!

  想要原諒這麼一件事情,那是相當困難的事情。

  警車直接從高鐵站把汪麥送到了看守所,前後不超過二十分鐘。

  進去前,汪麥看朱銓的表情越來越複雜了。

  看著汪麥欲言又止的期待眼神,朱銓明白,這是他表達想儘早見到他媽媽的願望。

  朱銓找了個賓館放下行李,到商場買了禮品就直接趕往他家了。

  但由於汪麥記憶中門牌號是十多年前的,朱銓敲開門后,是個與朱銓一般大的男生開的門。

  這裡並不是他家。

  朱銓忽然想起自己拍過通緝令的照片,趕緊翻出來看,發現通緝令有更新的地址。

  果然,原來搬家搬到了這裡啊!

  朱銓又大包小包地提溜著一些禮物趕去那個地址,然而,依舊不是汪麥的家。

  我類個去!

  這特么的也太難找了吧!

  沒有辦法,看著天色已晚,再加上已經快兩天沒睡了,朱銓回到了賓館,倒頭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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