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哥譚市在燃燒
電視上。
一名女性主持人正在報道新聞:
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默里今晚在節目直播現場被槍殺,他邀請的嘉賓「小丑」遭到逮捕,警方將嫌疑犯拷上手銬,帶出攝影棚……
小丑讓生活在低沉的「暴徒」們明白了,什麼是「意義」。
全市各處發生了暴動,搶劫與抗議越來越嚴重……
電視里,重複播放著亞瑟在節目上的那些話:
「當你把一個精神疾病患者和一個把他當垃圾看待的系統混在一起時……」
「要是我死在街頭,你們沒有人會理睬我……」
「每一個被體制所忽視的人……」
「我們看到,哥譚市正在燃燒……」
道路上。
一輛哥譚警車正在移動,裡邊,是戴著手銬,化著小丑妝容的亞瑟。
他凝視著窗外,看著城市裡所有的暴力和瘋狂。
火在燃燒……人群擠在街道上。
亞瑟的手被銬在警車後面,在騷亂中警車緩慢移動,警笛鳴叫,紅燈閃爍,血濺在了他的臉上。
此時,警車的收音機中傳來報道:暴徒們戴著「小丑」面具放火、打破窗戶、搶劫商店……
亞瑟笑了。
警察厭惡的盯著他:「你這個怪胎,別再笑了,整個城市都因為你做的事情在暴動!」
亞瑟將頭撞在車內隔網上,「我知道……但它很漂亮,不是嗎?」
「……混蛋,等我們到站時,看看你會有什麼下場!」
突然,有輛車在高速的警車前衝出,開車的警察急轉彎,導致車身翻轉,滑出了街道!
幾名戴著小丑面具的暴徒,將亞瑟的身體從車門窗戶拖出。
在暴徒們的簇擁中,頭上還流著血的亞瑟醒了過來,環顧四周,露出那邪異的笑容。
這一刻,他重生了。
或者說他不再是亞瑟,而是真正的「小丑」。
蹣跚著爬上了車頂,「小丑」第一次,在眾人面前,展現了自己那優雅且黑暗的舞姿……
另一邊。
一名暴徒扯下了臉上的小丑面具,尾隨在一對顯眼的夫婦後面。
他的手放在口袋裡,似乎隨時準備拔槍。
跟隨著這對夫婦,暴徒來到了一條小巷,當他拔出槍指著這對夫婦時,發現他竟然就是競選市長的托馬斯·韋恩!
幾聲槍響,韋恩夫婦倒在了年幼的布魯斯·韋恩面前……
漫畫到這裡就結束了。
然而DGC的掌舵人阿克曼·倫納德看到這裡,卻興奮異常,因為小丑漫畫的最後,恰巧是《蝙蝠俠》的開篇。
正是因為父母被暴徒搶劫槍殺而死,才讓布魯斯·韋恩立志成為蝙蝠俠,誓要打盡哥譚市的犯罪分子!
兩部漫畫本來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隨著結尾的一幕,使得小丑成為了蝙蝠俠間接的殺父兇手,立刻就將兩個主角對立了起來。
拋開《蝙蝠俠》不談,《小丑》絕對稱得上是一本絕佳的漫畫。
以往,《蝙蝠俠》漫畫中的反派們,都是些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甚至是瘋狂殘忍的惡魔。
可這本《小丑》,卻塑造出了一個在生活與體制壓迫下,擁有精神疾病,一個可憐的老實人,被一點點逼向深淵。從溫柔善良變得麻木與瘋癲,每一步的轉變都那樣真實可信,令人不禁發寒與深思。
深吸了一口氣,沉浸於漫畫世界的阿克曼·倫納德這才回過神來,本以為林易已經等得不耐煩了,卻發現他正玩著手機不亦樂乎。
「林先生,關於這部漫畫……」
「等等啊,請再給我兩分鐘,馬上這關就要過了。」
「……」
兩分鐘后,林易放下了手機。
「不好意思,倫納德先生,請說。」
阿克曼·倫納德笑著:「看得出來,林易先生是位洒脫的人。」
「這總不會是什麼缺點,對吧?」
「當然不……」阿克曼·倫納德聳了聳肩,「相反,我很喜歡和這樣的人打交道。」
「謝謝。」
「關於這本《小丑》,我非常的感興趣,說實話,在林先生沒有到來之前,我並不怎麼看得上東方漫畫,但是林先生你改變了我的看法……」
「是嗎?」林易笑了笑,「我覺得,這不是一件壞事兒。」
阿克曼·倫納德點點頭,「說的沒錯,林先生不愧是一位優秀的漫畫大師,《小丑》也是一部堪稱經典的漫畫作品……我打算,請林先生擔任DGC的漫畫設計師,和康納·威廉姆斯一起,繼續創作《蝙蝠俠》漫畫。」
康納·威廉姆斯,是DGC公司的首席創意官。
「不不,我並沒有打算繼續畫《蝙蝠俠》,在我看來,這本漫畫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該到了退休的年紀了。」
阿克曼·倫納德皺著眉,「林先生這話的意思是……」
「我打算創作一本新的西式漫畫。」
「新的漫畫?」阿克曼·倫納德搖了搖頭,「我們DGC並不缺少新的漫畫……」
林易笑了,「是嗎?然而人們能夠記住的,只有一本《蝙蝠俠》而已。」
「哦?林先生似乎知道DGC需要什麼?」
「……是的,我覺得目前的DGC,需要一部能夠取代甚至超越《蝙蝠俠》的漫畫作品。」
「那麼,林易先生對於自己的漫畫,有多少把握?」
「不敢說能夠超越《蝙蝠俠》的影響力……」林易道:「但我可以肯定,它,絕對不會比《蝙蝠俠》差!」
如果在沒有看過《小丑》之前,阿克曼·倫納德對於林易的這番話,肯定會嗤之以鼻。
但現在,他不得不慎重考慮了。
為《蝙蝠俠》塑造一個經典的反派角色,還是重新創作一本不亞於《蝙蝠俠》影響力的成功漫畫,阿克曼·倫納德當然知道該怎麼選擇。
「那麼林易先生,你想要得到什麼?」
林易坦然:「入股DGC,並且,保留由我創作的漫畫角色版權。」
「那不可能。」阿克曼·倫納德直接開口拒絕,「我可以讓出5%的DGC股份,以市場價給你,但是漫畫版權,必須由DGC所有,這個沒得商量。」
林易聽到這,站了起來:「既然這樣,我想我可以回去了。」
「……林先生這話是什麼意思?」
「從倫納德先生的話中,我沒有看到一丁點誠意。5%的股份?恕我直言,DGC已經是日落西山了,這5%的股份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吸引力,而且漫畫設計師?版權全部歸DGC所有?很抱歉,在我看來,自己根本沒有必要遠跨大洋,就是為了到DGC當一個高級打工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