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下)(求推薦、求收藏、求投資、求一切)
「你怎麼到了命案現場還吃東西,不怕看到屍體吐了?」司馬熙不屑的看著仵作說道。
「大人,這一大早的,我還沒吃早飯,餓啊。」仵作抱怨道,「我就順手拿了個昨天晚上剩的雞爪墊墊肚子。」
「好了好了,你不嫌噁心就吃。」司馬熙不耐煩的說道,「你快來驗驗這屍體怎麼這麼奇怪的形狀。」
仵作一邊啃著雞爪一邊走到屍體旁邊看了看說道,「這是屍體被火焚燒后的正常現象。」仵作將雞爪舉起來說道,「就好像這枚雞爪,再沒做好之前,雞的爪子都是直的,但是一旦下鍋,做好之後,這雞爪子就會彎曲,屍體也是一樣,高溫灼燒導致肌肉萎縮,拉動關節,就成了現在的樣子。」
聽了仵作的解釋,司馬熙差點吐了出來,道,「我說咱能不能不比喻的這麼噁心,以後還讓不讓我吃雞爪子了。」司馬熙深吸一口氣,壓住即將從胃裡反上來的食物道,「你快驗屍吧。」
「好嘞。」說著仵作把雞爪塞到嘴裡,一邊嚼著一邊擺弄屍體,這要是一般人,看著這具焦屍誰還吃的下去,可那仵作還吃得津津有味,現場的衙役一個個都跑了出去一頓狂吐。
司馬熙強忍著噁心問道,「死者多大歲數?性別為何?死因為何?何時死亡的?」
仵作用舌頭把整隻雞爪塞到嘴裡,用牙齒一勒將雞爪骨棒上的肉全都吃了下去,噗的一聲將雞爪骨吐了出來說道,「死者男,從牙齒磨損程度來看應該在十五到二十歲之間,死因是腹部被刀所賜,失血過多,至於死亡時間查不出來,這屍體都燒的跟烤乳豬似的,連屍斑都看不見了,上哪去看死亡時間。」
「祖宗,求求你了,你能不能不比喻的那麼噁心。」司馬熙聽了仵作的比喻真的有點抗不住了,找了個角落哇的吐了一口酸水兒,然後說道,「還能驗出點什麼?」司馬熙實在受不了這仵作,便想趕快把他打發走得了。
「沒了。」仵作搖搖頭道,「這烤的乾巴巴的,就能驗出這些,就烤全羊都比他有型,上哪驗去。」
司馬熙實在受不了了,趕忙說道,「行了,你趕快走吧。」
「哎,現在年輕人定力真差。」仵作撂下一句話便離開了。
「男性,十五到二十歲之間。」司馬熙想著仵作的話,自言自語道,「難道是石公子?他不是走了嗎?怎麼又回來被人殺害了?」司馬熙本來就想破頭也想不明白,這具屍體到底是怎麼回事,再加上仵作的一堆比喻,導致司馬熙看到肉就想吐。
嘉興城外,仵作解開死者的衣物,眾人都驚呆了,死者的小腹處還有一處傷口,而且血跡已經乾涸了。縣太爺看到了這處傷口也是一驚,但石不全卻很平靜。
「腹部這處才是致命傷。」石不全解釋說。
「您如何得知腹部才是致命傷,而不是心臟!」縣太爺質問道。
「其實很簡單,死者胸口的傷口並沒有大量血液湧出的跡象,所以這裡應該是死者被殺后才捅進去的。」石不全解釋說。
「難道你在驗屍之前就知道了死者身上有兩個傷口?」縣太爺驚奇的問。
「有幾個我不敢確定,但肯定不只胸前這一個。」石不全想了想回答道。
「你是如何得知這一點的。」縣太爺好奇的問。
「因為死者的衣服」石不全笑了笑道,「按照我朝的律法,夫死,則妻當守孝三月,守孝則應著素布孝服,而這位死者穿的確是彩色紗衣,由此見得死者的衣服被兇手換掉了。」石不全繼續解釋說:「既然衣服換掉了兇手就要重新再捅一刀,可是隔著衣服,即使在原來的位置再刺一刀,刀也不可能準確無誤的從原來的刀口刺進去,所以我說最少兩個刀口。」
「有道理。」太爺聽了石不全的解釋不禁心生佩服,「可為什麼兇手不在原來的傷口附近再刺一刀,而卻在離這麼遠的胸口下刀。」
「這個理由也許帶著僥倖吧。」石不全又嘆了口氣道,「他也覺得仵作不會解開衣服驗傷,所以他就想造成一刀斃命的效果,讓辦案人員認為是被山賊所害,這樣就可以使自己脫罪,所以就刺在心臟。」石不全解釋道。
「事情應該是這樣的。」石不全思索著說道,「昨天夜裡死者姜百合和姦夫在家中約會,期間發生口角,姜百合便被姦夫按倒在桌上,而姜百合雙手緊緊的抓著姦夫的肩膀而且將姦夫的肩部抓破,這從死者的的雙手的形狀和指甲中的皮肉屑可以看出。男子由於過度激動從桌上抄起兇器,將姜百合刺死之後驚嚇過度逃離現場,到了大概今天凌晨兇手冷靜下來,擔心現場留下破綻,所以趕來將現場偽裝成強盜殺人的樣子。」石不全肯定的敘述著。
「這些你怎麼知道的,說的像你親眼所見一樣。」縣太爺懷疑的問道,「難道這案子就是你做的?」
石不全笑了笑道:「我所說的都是我根據犯罪現場和證據推理得到的結果。」
「那好你先說說,你為什麼說死者是死在桌邊而不是死在門口的?」太爺質問道。
石不全把縣太爺引到床邊的木桌前道:「太爺請看桌子角這裡的地面鋪著這麼大一片黃土和屋裡其他地方的土質從顏色還是形態上來說都不太一樣,很明顯這是後來蓋上的,這黃土一定是為了掩蓋什麼才被鋪上的。」
「這是要掩蓋什麼呢?」太爺不解的問道。
「血跡。」說著石不全取來掃帚將那一層黃土掃開,果然一片暗紅色的血跡出現在地面上。
「可這血跡能說明什麼?」縣太爺繼續追問。
「其實這個血跡恰恰能說明死者是死後才被搬到門口的。」石不全胸有成竹的說。
「為什麼?」縣太爺不解的問。
「太爺請看,這兩攤血跡之間沒有爬行過的痕迹,所以不會是死者自己爬過去的。既然不是死者自己爬過去的,那唯一的解釋就是兇手將死者抱過去的。」石不全解釋說。
「會不會是死者在門口被殺死之後血液順著留到桌角呢?」縣太爺想了想又問道。
「不會!」石不全胸有成竹的繼續解釋道,「第一、這兩攤血跡之間沒有有血跡流過的痕迹,其次這兩攤血跡的顏色差別明顯,桌角的顏色略深,而且完全凝固,而門前死者躺著的地方血色鮮艷,但還沒有完全凝固,所以桌角的血液應該是先於門前的血跡流出體外的。」
「兇手的身份石公子又是怎麼推斷的。」縣太爺聽了他對案情的推斷不禁肅然起敬,畢恭畢敬的問道。
石不全把縣太爺引到床邊,指著床上的一個血印說:「這個血印從形態上來看,應該是血噴濺到衣服上之後殷到床上的。」
「沒錯,應該如此。」縣太爺點了點頭道。
「那這裡原本放的會是什麼呢?」石不全看了一眼屍體,又看了看床單。
縣太爺腦中靈光一閃道:「素布孝服。」
「對。」石不全肯定道,「還有就是死者指甲中的皮肉屑。「
「這皮肉屑又能說明什麼呢?」太爺不解的問。
「你說如果另一個人穿著衣服,死者如何抓下這些肉屑的呢?」石不全繼續說:「所以另一個人必然是未著上衣。」
「有道理!」縣太爺感嘆道。
「如此兩人,深更半夜,裸衣相對,那這兩人會是什麼關係呢?」
「姦夫**!」縣太爺脫口而出,可又思索了一會兒問道:「會不會是有人垂簾死者美色,便欲夜裡實施強姦,所以把死者衣物脫下放在床上呢。」
「那他何必還拿走死者褻衣呢?」石不全說。
「內衣?」縣太爺奇怪的問。
「沒錯,剛才仵作驗屍的時候,縣太爺有沒有注意到,仵作解開衣物便見傷口,而根本未見死者有穿褻衣呢。」石不全微笑著說道。
縣太爺恍然大悟:「對了,我朝女子素來都是褻衣不離身,而死者卻並未著褻衣。」
「沒錯,那他的褻衣哪裡去了呢?」石不全追問道。
「一定被兇手拿走了。」太爺不假思索的回答。
「不錯,他為什麼要將死者貼身褻衣拿走呢?」石不全又問道。
「會不會是怕褻衣上殺死死者時留下的破口被我們發現,就會知道死者不是被刺中心臟而亡呢?」縣太爺分析道。
「應該不會,因為如果解開衣服就會看到死者的傷口,所以褻衣上的破口已然無關緊要,而且如果穿著褻衣死者的裝束也會更自然一些。」石不全解釋說。
「那是為什麼。」太爺想了很久也得不出結論,便問道。
「只有唯一的一種解釋,就是因為那件褻衣上有尋找兇手的線索,或者是有兇手的名字,兇手怕被發現,所以取走了。」石不全笑著說道。
「不錯。」太爺肯定的說,「那兇手和死者關係密切,否則死者也不會在貼身褻衣上,貼身留下兇手的線索了。」
「沒錯,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姦夫**了。」石不全笑了笑道。
「既然是姦夫為何要殺自己所喜歡的女人呢?」太爺又一次不解了。
石不全嘴角微微上揚道:「那就讓他自己告訴我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