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大沽

  太平天國運動轟轟烈烈的進行時,同時期,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了,這場戰爭源於兩個導火索。

  「真是個多災多難的國家,內憂外患。」天使追感嘆。

  「你知道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嗎?」蒙易問。

  「呃…不太清楚。」薔薇支支吾吾回答。

  「馬神甫事件就是其中之一。」「又稱「西林教案」,是法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借口之一。」「1853年(咸豐三年)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非法潛入我家鄉廣西西林縣定安鎮(以前定安歸西林縣,后劃到田林縣),馬神甫披著宗教外衣,與當地惡霸勾結,進行侵略活動。1856年(清咸豐六年),西林知縣張鳴鳳根據村民的控呈,調查據實后,將馬賴及不法教徒共26人逮捕歸案,依法判處馬賴及不法教徒2人死刑,其餘分別論罪處罰。當時的法國,就以此為借口挑起侵華戰爭。」蒙易給薔薇解說到。

  英國則在1856年10月8日,以「亞羅號事件」為借口。

  法國在1857年與聯合英國出兵侵華。

  到1858年4月,英、法、俄、美四國公使率艦陸續來到大沽口外,分別照會清政府,要求六日內指派全權大臣談判。俄、美的照會還表示願意充當「調停人」。咸豐帝一面命令清軍在天津、大沽設防,一面派直隸總督譚廷襄為欽差大臣,前往大沽交涉,並把希望寄托在俄、美公使的所謂「調停」上。英、法侵略者並無談判誠意,只是以此拖延,加緊軍事準備。

  1858年5月20日英法聯軍炮轟大沽炮台,駐守各炮台的清軍奮起還擊,與敵鏖戰。但守將譚廷襄等人毫無鬥志,棄守逃亡,加上炮台設施陳久簡陋,落後,孤立無援,大沽因此失陷。到26日,英法聯軍沿白河而上,攻打侵入到天津城郊,並揚言要進攻京師。

  6月13日,清廷慌忙任命另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欽差大臣,趕往天津與英法議和。桂良等在英法侵略者威逼恫嚇之下,分別與俄、英、法、美簽訂了《天津條約》!

  《清英天津條約》共有五十六款和附約一款;《中法天津條約》共四十二款和附約六款。主要內容有:

  1.公使常駐北京;

  2.增開牛庄(后改為營口)、登州(后改稱煙台)、台灣(后定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

  3.外籍傳教士得以入內地自由傳教。

  4.外人得以入內地遊歷、通商。

  5.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

  6.修改稅則,減輕商船噸稅。

  7.對英賠款銀四百萬兩,對法賠款銀二百萬兩。

  此外,俄、美公使還利用「調停人」身份,用狡詐的手段,分別在13日和18日與清政府簽訂中俄《天津條約》十二款、中美《天津條約》三十款,攫取了除賠款外與英、法所得幾乎一樣的侵略特權!中俄《天津條約》第九款還特別規定,兩國派員查勘「以前未經定明邊界」,「務將邊界清理補入此次和約之內」,以便日後解決,從而為沙俄進一步掠奪清朝的150萬平方公里領土埋下了伏筆。

  同年,沙皇俄國以武力迫使黑龍江將軍奕山簽訂《璦琿條約》。

  《天津條約》簽訂后,英法聯軍撤離天津,沿海陸續南下。咸豐皇帝對條約內容感到憂恐,令桂良等在上海與英、法代表談判通商章程時,交涉修改《天津條約》,取消公使駐京、內地遊歷、內江通商等條款,並設法避免英、法到北京換約。

  11月,桂良等與英、法、美代表分別簽訂了《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鴉片貿易合法化!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照時價百抽五徵稅;洋貨運銷內地,只納2.5%子口稅,免征一切內地稅;聘用英國人幫辦海關稅務。但是,英、法不容修改《天津條約》的各項條款,硬是堅持要在北京換約。

  英、法政府遠不滿足從《天津條約》攫取的種種特權,蓄意利用換約之機再次挑起戰爭。1859年6月,在拒絕桂良提出的在滬換約的建議后,英國公使普魯斯、法國公使布爾布隆和美國公使華若翰各率一支艦隊到達大沽口外,企圖以武力威懾清政府交換《天津條約》批准書。清政府以大沽設防,命直隸總督恆福照會英、法公使,指定他們由北塘登陸,經天津去北京換約,隨員不得超過二十人,並不得攜帶武器。英、法公使斷然拒絕清政府的安排,堅持以艦隊經大沽口溯白河進京。大沽一帶防務,自1858年英、法艦隊撤走後,清政府即命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負責。6月25日,英海軍司令賀布親率12艘軍艦從攔江沙開往海口,下午3時賀布下令英法聯軍進攻大沽炮台。清軍在僧格林沁的指揮下,英勇抵抗,發炮反擊,戰鬥異常激烈。直隸提督史榮椿、大沽協副將龍汝元身先士卒,先後陣亡。由於清軍火力充分,戰術得當,擊沉擊傷敵艦10艘,斃傷敵軍近500人,重傷英艦隊司令何伯,英法聯軍慘遭失敗,這也是鴉片戰爭以來,清軍唯一的—次勝利。

  同年8月,美國公使華若翰偽裝友好,由北塘進京,返回北塘時與直隸總督恆福互換《天津條約》批准書。在此之前,俄國代表已在條約簽字。

  英法聯軍進攻大沽慘敗的消息傳到歐洲,英、法統治階級內部一片戰爭喧囂,叫嚷要對中國「實行大規模的報復」,「佔領京城」。1860年2月,英、法帝國主義當局分別再度任命額爾金和葛羅為全權代表,率領英軍一萬五千餘人,法軍約七千人,擴大侵華戰爭。4月,英法聯軍佔領舟山。5、6月,英侵略軍佔大連灣,法侵略軍占煙台,封鎖渤海灣,並以此作為進攻大沽口的前進基地。俄國公使伊格納季耶夫和美國公使華若翰也於7月趕到渤海灣,再次以「調停人」為名,配合英、法侵華戰爭。清政府在大沽戰役獲勝后,幻想就此與英、法帝國主義罷兵言和。當英、法軍艦逼臨大沽海口時,咸豐帝還諭示僧格林沁、恆福不可「仍存先戰後和」之意,以免「兵連禍結,迄無了期」,「總須以撫局為要」,並派恆福與英、法使者談判。前敵統帥僧格林沁則以為敵軍不善陸戰,因而專守大沽,盡棄北塘防務,給敵以可乘之機。伊格納季耶夫為英、法提供了北塘未設防的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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