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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寢室

  還有宿舍的老大,那可是位大才女,人很瘦五官卻很標緻,她有兩件事讓我們津津樂道,一個是畢業半年就嫁給了追了她八年的男朋友。

  八年啊,那時讓我們這些小姑娘眼裡全是羨慕,心裡全是欽佩的浪漫史啊。我們都見過這位大姐夫,他來過學校,請我們寢室的全體女生下飯店,高大儒雅的他與我們大姐是非常般配。

  他們結合的壓力來自雙方的家庭,具體的大姐沒說過,我們只是憑著外在就給大姐夫打了滿分,並且不停的為大姐夫說好話,畢竟吃人嘴短啊,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就是「八年抗戰都有了結果,你是不是也享受一下八年抗戰的勝利果實啊!」

  還有一件事就是大姐床鋪的布置。那時寢室可以自己裝飾,被褥都是自己從家裡帶過去的,不同於現在的公寓化管理,所以我們女孩子的床上、牆上都布置的漂漂亮亮的,大姐下鋪的牆上最文藝,儘管過了許多年還是令我記憶深刻。

  那是用圖畫紙剪出了一個美女側臉,還帶著一個有著大大邊沿的帽子,蘭花小指指向前方,隨著手指在一排逐漸變大的、波瀾起伏的小圓點的終點是一面小化妝鏡。所有的圖案都是黑色的,白牆黑點,視覺衝擊相當強烈,讓我一直沒有忘記。

  而我自己的牆,是在一張紙殼上粘上了一層布料,把撿來的狗尾草縫在了布料上,還粘了一個從雜誌上剪下來的小房子,就這樣了。

  大姐的婚後生活很美滿幸福,她和先生從老家走了出去,現在在南方定居,經營自己的事業,是我看到的為數不多的幸福情侶之一。

  之所以說幸福情侶為數不多,是因為在大學,我們班成了兩對,就是本班同學之間,可惜的是,最後都以離異而結束,本來我對大學處成的婚姻並不是很認可,畢竟大家來自不同的地區,經歷不同,三觀也許有些不同,談戀愛的時候都是表現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而一旦成為夫妻,為現實所拖累的時候,能夠堅守的男男女女又剩幾何啊。

  倒是高中的成了的幾對有了美好的結局。當然這只是因為我周圍的實例是這樣,沒有經過系統的調查,不過是我個人的感覺罷了。

  大學期間同學給我起了一個外號「書蟲」,我常常捧著厚厚的小說看著,我每到一地,一定要去當地的圖書館辦理一張借書證,沒錢買書沒關係,咱一樣可以看書。

  學校的圖書館每個同學都發了借書證,我又去了市裡江南的圖書館也辦了證,不僅是這些,我還和寢室老七一塊去租書看,當然只是看武俠小說和愛情小說,想當年,金庸、梁羽生、古龍的武俠小說我全部都看過,瓊瑤和梁鳳儀的小說也把能找到的都看了。

  每次租書,為了省錢,我和老七一般一兩天就看完一套武俠小說,一般都是在周末去租書,我是必須按照1、2、3、4的順序去看,老七就2、3、4、1的看,我喜歡沉浸小說的情節里,跟著主人公經歷著他的喜怒哀樂,從來不先去看結果是什麼,老七也就讓著我,她隨意的看,提前知道結果也無所謂,我不行,必須按照順序看。

  當年沒有網路小說,連網路都沒有呢,都是看紙質書,而且盜版很多,我看過的最奇葩的一本書是本愛情小說,全文沒有標點符號,好在有段落,我一樣都看完了,自己斷句,而且看懂了。

  我們吃飯是在食堂,不讓拿回寢室,和我一起吃飯的是三姐和四姐,她倆沒有我吃得快,我可以用狼吞虎咽來形容,我吃完了,她們還有一大半呢,往往這個時候,我就從口袋裡拿出一本小說,一般是那種64開大小的口袋小說,很方便地揣在口袋裡,我一直喜歡口袋多的衣服,方便帶東西。我一邊津津有味的看著小說,一邊等著同伴吃完飯。

  她倆一直抗議我吃飯太快,說那是錯誤的,對身體不好,並且要求我每口飯都在嘴裡嚼二十下在咽下去,我真的試了試,不過嚼了十幾下我就感覺咽不下去了,我一般都是嚼五六下就咽下了,於是糾錯失敗,我仍每天第一個吃完飯,看我的小說。

  我們大學有自己的林場,每年都有學生去實習,主要是種樹,同時為了體驗林區生活。學校租了輛大巴送我們去林場,那裡可真是深山老林,汽車足足走了六七個小時,把我們送到大山裡。

  那裡的綠化真不錯,就是人煙稀少,零星能看到幾個林場職工,我們班男生一屋,女生一屋,那屋子就是以前的教室,據說是我們現在的大學的前身,以前的林學院就在這個農場里,因為太偏了根本招不來學生,才搬去了市裡,不過這裡也沒有廢棄,每年都來把學生拉過來吃吃苦,種種樹,美其名曰鍛煉鍛煉。

  在林場的一周是痛並快樂著的一周,一直生活在城市裡的我沒有去過農村,看到一望無際的林子,一大片一大片的菜地、水田,起起伏伏的山巒,呼吸著清新的空氣,感覺自己眼睛不夠看,我特別開心。

  可是現實是殘酷的,開心也是短暫的。對我來說,蚊蟲的叮咬是最大的威脅,我特別害怕蟲子,我曾經和我同桌說,會呼吸的動物除了人不怕外,什麼動物都害怕。林場的動物特別多,而且多種多樣,那一周就像我的世界末日,走路我都緊緊盯著路面,怕有那個不開眼的蟲子找我親近。

  雖然是盛夏,我仍從頭到腳全副武裝,比裝在套子里的人更誇張,基本除了眼睛,我恨不得不外露身體任何一處,不過我是近視眼,帶著眼鏡,所以眼睛也算是武裝上了。

  還別說,這種裝備雖然引來同學的目瞪口呆的笑意,不過我卻是保護自己最成功的一個。可不像老九,怕熱竟然被「吊死鬼」(一種林區里生活在樹上的吸血蟲)叮到了,那個東西掉到人身上就一邊吸血一邊往皮下里鑽,還是我們班主任有經驗,用手把手將蟲彈了出來,避免了一次醫療事故。

  事隔多年,我們大學生的一次同學會,當年的班主任談起此事時,還記憶猶新,想當年,他也是剛畢業不久,給我們當班主任,而且只是帶過我們一個班,當時他還沒結婚,比我們大不了幾歲,他說在給我們老九彈蟲子時,他也是蠻尷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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