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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吃藥

  雖然人們漸漸地接受了世風日下的情況,可以說這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

  我雖然自責自己沒有守住,但也能用時代不同了來勸慰自己,這沒什麼,時代已經變了,沒人在意你婚前是否處女了。

  中午的時候,我還是彆扭著,還想走,趙林也沒說同意或不同意,只是說:「先去吃飯吧,我請你吃大餐,吃完飯再說。」

  於是我倆去了藍島大廈頂層的美食城,漸漸平靜下來的我突然想到了一個更大的問題,我不會懷孕吧,其實我也沒有什麼常識,不知道什麼情況下會懷孕,什麼情況下不會懷孕。

  我又被自己的想法驚到了,失身是沒辦法補救了,可是我可不能未婚先孕,我又恨起眼前這個男人,都是他讓我如此害怕,惶恐,我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壓低聲音小聲地問他:「我~~我不會懷孕吧?」

  趙林也不敢肯定,「應該不會吧。」

  我又奉上了我的白眼球給他,氣呼呼的小聲問他:「有什麼辦法嗎?」

  「可以吃避孕藥吧,不過是事先吃還是事後吃我就不清楚了。」

  「我不管,你先去買避孕藥吧,不管管不管用,先吃了再說。」

  於是我在美食城心煩意亂地吃著喝著,等著去買葯的他,不一會兒,趙林就回來了,拿了一盒避孕藥給我。

  我做賊般偷看了一眼四周,人挺多的,不過大家都自顧自的吃著飯,聊著天,根本沒有人注意到我,是我自己太心虛,感覺人們都發現了我的秘密一般。

  其實大家都很忙,忙著自己的生活,工作,學習,根本沒有精力和心情關注於己無關的事情。

  我小心翼翼地拿出藥盒裡面的說明書,把盒子塞進了我的背包里,瞟了一眼四周,見沒人注意,就仔細看起說明書來。

  我終於噓出了一口氣,原來這個避孕藥在行房四十八個小時內吃就好使,我便沒敢在美食城裡馬上吃掉它,就怕被人發現,而是準備回到宿舍后再吃。

  也許人家看到盒子就知道怎麼回事呢,我可沒有勇氣再拿出那個小藥盒子。把說明書也塞進了背包。

  趙林小心翼翼地看著我說:「吃飽沒?還需要來點別的東西不?」

  我搖了搖頭,我吃飽了,不對我是吃撐著了,我就是這樣,有心事的時候愛用食物來轉移注意力,化悲憤為食慾,把食物吃到肚子里感覺好受多了。

  趙林又問我:「咱倆去逛商場還是去看場電影?」

  我心裡很亂,只想自己靜靜的呆著,想想往下怎麼辦?我又說要回去。

  趙林沒有接我的話,只是又勸著我:「你不是說要買件風衣嗎?咱倆先去把衣服買了吧,你們下一次休息不一定什麼時候了。」

  我想了想,還是點了點頭答應了,反正衣服是要買的,我都和單位同事說過了,要去北京買衣服了,如果沒買衣服就回去,豈不是很沒面子。

  於是我倆開始逛商場,趙林一直很有耐心地陪著我逛著,也時不時給我一些建議,認真地幫我挑選,漸漸地我放下了心事,在商場慢悠悠地逛著。

  買好衣服后,當然我堅持用自己的錢買的,要是以前,他掏錢給我買衣服我尚能接受,不過今天我心裡特別抵觸用他的錢。

  他沒有在堅持,好多年以後,我倆曾經說起過我不肯用他的錢,他笑著和我說著,反正我的錢都是給你掙的,早花晚花倒也無所謂,你的錢是你的,我的錢也是你的,隨便你花。

  當買好衣服后,我又提出了要回去,他說:「再去超市買些好吃的吧,上周我也沒去你那裡,存貨不足了吧,咱們補貨去吧。」

  我想了想,也是,我那個放零食的小箱子已經見底了,因為想著就要來市裡了,所以沒有在村裡買,還是超市裡的東西有多又便宜,我是想買些吃的、用的東西。

  然後我倆又去了超市,等拎著兩大包東西出來的時候,天竟然已經黑了。

  趙林又說道:「你看天都黑了,到了縣城還不知道有沒有計程車了,再說了,這麼晚了,你一個人回去我也不放心,還是回我宿舍在住一晚吧。」

  我嘆了一口氣,站在超市門口自己胡亂想著,自己回單位?自己找個旅店住?唉,我知道自己沒辦法了,還是同意了和他一起回到了他的宿舍。

  他看出了我很累的樣子,就建議我們先回宿舍,在家做著吃,我點點頭,心裡腹誹著,怪不得剛才他在超市買了那麼多熟食、蔬菜和水果,基本上晚飯就夠了,哼,陰險的傢伙。

  我倆又坐著公交車回到了他的宿舍。

  經過了一下午的時間,我心裡漸漸的平靜下來,事已至此,後悔無用!

  世上沒有後悔葯,不會因為我的難受而改變過去,所以我在趙林做飯的時候,一個人坐在沙發上,電視打開著,我卻沒有注意電視里在演什麼。

  我全部心思都放到了早晨的這個事件里,胡思亂想著,如果將來我嫁給了趙林,那麼第一次給了他也沒什麼,不過是把洞房提前了。

  而且,趙林一直以來對我動手動腳,我不也沒有過嚴詞拒絕過嗎,最後發生了這種事情也是賴我自己默許的結果。

  我自己不也想象過和他肌膚相親的浪漫嗎,看小說碰到類似描寫,我不也幻想著,要是我和趙林也會如何如何嗎。

  特別是最近在工廠,偶爾那位醉酒仁兄令我有些害怕,我還瞎琢磨來著,我還是比較在意自己的第一次一定要給趙林的,因為我愛他。

  如果我倆結婚,這件事在我心裡應該會不那麼抵觸,只不過提前了一點罷了,錯誤的時間做了正確的事情。

  各位看官,你們是二十一世紀的新新人類,現在的年輕人比較時興試婚的,不就是婚前住在一起,除了婚禮和結婚證,和夫妻沒什麼兩樣嗎。

  更有婚前就住進婆婆家或丈母娘家的,雖然老人們一般都是比較反感的,不過,現實社會對這種事情已經是見怪不怪,視為平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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