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發家之路
林秀咽唾沫的時候,那隻生長著雙翼的黑虎,目光一直鎖定在天空盤旋著的皮皮龍身上。
強大的氣息流露而出,竟是讓皮皮龍渾身發顫。
仙位的壓制,再加上境界的差距。
這根本不是皮皮龍能承受得住的。
他在這個年紀,承受了不該承受的東西。
「居然敢無視小爺?」
林秀髮現這隻黑虎對他居然一點興趣都沒有。
頓時一股怒氣從心來。
小爺這麼一大個活人擺在面前都看不見?
如果林秀得知那隻黑虎內心所想的話,肯定會第一時間直接給他來幾百個耳光。
黑虎的目光死死鎖定皮皮龍。
他沒看到林秀嗎?
不,他看到了,但,僅僅只是看一眼而已。
林秀的氣息雖然有少許釋放,但在它眼中,依舊是一隻螻蟻,只不過是比較大的螻蟻。
吃了,可能連塞牙縫都不夠。
可皮皮龍就不同了。
它能在皮皮龍身上感受到比自身血脈要高的氣息。
這種氣息,深深的吸引了他。
他相信,如果他將皮皮龍給吃了,肯定能提升他自身血脈,說不定,能出現少許返祖的現象!
而且,皮皮龍個頭那麼大,肯定能吃得飽。
因此,他咕嚕咕嚕了一下,發出了一聲低吼。
雙翼振動,十米多大的身軀,陡然騰空而起。
風捲起了地上的沙塵,有無數落葉,在天空飛舞。
林秀眯著眼,他是真的有點生氣。
這隻黑虎,從頭到尾,也就看過自己一眼。
還是剛出現的時候看的。
然後到現在,理都不理。
太氣人了!
反倒是皮皮龍,被黑虎強大的氣機給鎖定,他竟是第一時間產生懼意。
論血脈,對方遠不及他,但,論實力,他和對方,就是一個天一個地。
差距何其的大。
不過……
他巨大的龍眼,帶有戲劇性的一幕撇了一眼下方瘦小的身影。
有林秀在,他幾乎不用怕。
林秀的強大,根本不是人能理解的。
哪怕是他跟了這麼久,也都沒搞懂林秀的極限,在哪裡。
區區三品地仙的黑虎,相信很快就再也囂張不起來了。
「說起來,自從來到中等星域,就沒能好好的大吃一頓,今天,就拿你飽餐一頓吧。」
林秀嘀咕道,他出手了,血氣九清開啟,手中出現了一把很長的彎鉤,鉤子尖處,無比鋒利。
這仙器,是四品仙器。
自從得到后,林秀也就只看了一眼。
因為這武器,真的是太冷門了。
如果要他說,就是可以甩飛出去的鐮刀。
簡稱飛鐮。
一般修士,都是有刀,劍,和槍,還有弓,以及短刃長戟等等,這些熱門好上手的武器。
至於這種,鐮刀,和扇子,是真的太冷門了。
但,也容易讓人記憶下來。
今天,他就要試試這玩意,牛不牛批。
手中的血色鐮刀被他旋轉在頭頂。
有撕裂空氣的聲響徘徊耳邊。
林秀瞅准那隻黑虎。
而黑虎,也終於第二次看向林秀的。
不是因為林秀有多帥,而是因為他手中的那把血色鐮刀。
有一股森然殺意,在鐮刀上流露。
居然讓他感受到了一絲恐懼感。
「人類的虛張聲勢?應該是了,他只是一個剛入二階的螻蟻!」
黑虎內心冷哼道。
既然這個人類如此的不知好歹,那就先咬死他,在咬死那條蛟龍。
呼!!
他巨大的身軀震顫,速度奇快,出現在了林秀面前。
鋒利的爪子,劃破空氣,這一爪下去,哪怕是五品地仙,都得肉身崩潰,顯出元神。
因為妖獸的身軀,就是如此的強大,利爪尖牙,都能堪比仙器。
林秀嘴角微微上揚,手中的飛鐮狠狠甩出,形成一道弧度,繞開了黑虎正前方。
繞到了他身後,狠狠的扎進了那個地方。
頓時,黑虎發出一聲滔天怒吼。
音浪擴散,竟是震得四周樹木斷碎。
可惜,他再怎麼嘶吼,也沒有用了。
林秀拉扯鏈子,將飛鐮扯回手中,帶著黑色血水的飛鐮,飛回的時候,也是下起了一部分區域的血雨。
在黑虎驚恐的注視下,林秀一鐮刀狠狠的,落了下去。
夜晚,林秀坐在他用修為轟出的山洞洞口前。
身前的篝火上,有好幾塊肉擺放著。
奇異的肉香,瀰漫在夜色山林間,一時間,也是吸引了很多夜間出來覓食的妖獸。
只不過,當他們看到那洞口前不遠處的一根杆子上,懸挂著的黑毛虎頭時。
紛紛拔腿就跑,不敢靠近。
他們有仙獸,也有妖獸,但,長期在仙氣潤養下,都是誕生出了靈智。
雖然智商不是太高,但也能分辨情況。
那黑毛虎頭,明顯就是這片區域的大王,此刻居然被掛在杆子上。
很顯然,那洞口飄來的肉香的人,肯定十分強大。
他們饞嘴,但也不敢有半點非分之想。
林秀眯著眼,皮皮龍盤在他身側。
此刻的皮皮龍,身形很小,只有林秀大腿那麼粗,但也有十來米長。
一雙龍眸,死死的盯著被烈火烤制的肉塊。
沒有加任何調味,就已經香到這等地步。
林秀當然不是閉目假寐,他只是在查看儲物空間里的雜物。
趁著現在有空閑時間,就先好好的看一遍。
以免出現今天這種被人追殺的情況。
萬一,儲物空間中,還有可以與天仙抗衡的寶貝呢?
鬼知道他開了那麼多寶箱,難道就全給武器丹藥和丹方?
「哎呀我怎麼把剛到手的東西給忘了!」
林秀陡然睜眼,看著掌心中,這塊刻著王字的金色令牌,有些懊惱撐著下巴。
這令牌,可以說是令牌,也可以說,是護身符。
這正是林秀在秘境中博得第一,獲得的金仙護身符。
這玩意,只要不是來自金仙之上,或是金仙巔峰的人的進攻,都可以完全抵擋下來。
雖然只有十次抵擋的機會,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寶貝啊!
如果當時林秀拿出了這金仙護身符,哪裡還用怕那天仙的手掌。
「聽說,金仙護身符可使用的次數越多,也證明煉製此物的金仙,或是仙王,實力越高!」
林秀眨了眨眼,他決定,明天就去把這玩意給賣了。。
畢竟,他擁有那塊骨頭,哪裡還需要這玩意,賣個好價格,就可以購買材料,開始他的發家之路了。
出門只靠一塊護身符,就白手起家變億億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