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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四章 篩人

  當日,江遠並沒有選定案件。

  「倫恩議員溺亡案」是前年的案子,大馬警方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年和今年也都分別重啟過一次,最終都未能偵破。

  從好的方面說,這個案子收集的證據相對規範,證據的數量大,質量高,並且,本案自偵破開始,也沒有相關人員死亡的記錄,無論是意外死亡還是正常死亡的……

  以崔小虎和褚冠梁等經常接觸政治類案件的經驗來看,這種案子的安全性已經是比較高了,甚至可能並不怎麼涉及到政治。

  當然,想是這麼想的,兩人還是分別向各自的上級做了報告。

  江遠也是一樣,通知了黃強民以後,就安心的去吃榴槤了。

  做事也不用那麼著急,就大馬目前的司法結構,一名嫌疑人從抓捕到判刑,再到審結,流程和時間是非常長的,三五年都可以說是比較快了。

  以這樣的維度去看,江遠幾天時間偵破一起命案,既讓尼查興奮不已,也容易讓他應接不暇。

  江遠索性帶著大家四處玩了一天,第二天中午,黃強民就坐早班機飛了過來。

  「有沒有人找你們?」黃強民見面先問。

  江遠等人互相看看,就搖頭。

  「沒有人莫名其妙的受傷,車禍,收到奇怪的信件和電話吧?」黃強民掰著指頭,一口氣說出一串來。

  「沒有。」王傳星確定的回答。

  「哦,那還行。」黃強民頓了頓,再道:「部委領導的意見,覺得做一下有影響力的案子是很有必要的,但要以刑事技術偵查為主,儘可能的專註於案件本身。」

  江遠之前做的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避開政治來的,但不得不說,一些刑事案件與政治事件是密不可分的,譬如美國幾次著名的刺殺總統案,又或者小肯尼迪強@奸案,再或者某島上的陳土圓槍擊案等,又或者中國古代的一些大案,如明朝的四大奇案,都是政治事件中的刑事案件,而這種案件,對於經辦者的考驗更是巨大的。

  雖然說,政治案中的刑事案,主要還是政治,但刑事案本身的事實基礎也是不可忽略的,有些時候,更是直接決定了走向。

  黃強民跟上峰充分的溝通以後,江遠自無不可,收拾收拾,就前往大馬警局。

  同行的除了此前的一票人,中間又匯合了使館派來的一名工作人員。

  提前打過電話,進到警局,就見裡面已滿是各色人等,不僅有身著警服的警員們,還有身穿西裝的政府公務人員,以及明顯不是公務員的人物。

  「單從這個陣仗來說,咱們確實是得到了警局方面的高度重視。」崔小虎緊跟在江遠身邊,也是表情凝重。

  褚冠梁哈哈一笑,同樣陪在身邊道:「倫恩是本地的老資格議員了,跟各方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有的人希望他活,有的人希望他死,當時可能還有很多人會有想法,現在兩年的時間過去了,許多人真的就是只求真相了。」

  「因為真相可以讓我們看清很多人的真面目。」中途加入的使館工作人員此時來了一句,且道:「我們不光要看他們怎麼說,還要看他們是怎麼做的。」

  「那就看看。」江遠是沒那麼多心思的,他也管不著那麼多。

  從此時的江遠的角度來看,破案反而是一項更簡單的工作了。

  別的不說,光看周圍茫茫多的人,複雜的來源和態度,就讓人止不住的皺眉。

  「我到房間里看案子。」江遠只給尼查和鍾仁龍說了一聲。

  鍾仁龍趕緊答應著,又道:「江隊,有結果了,你先打電話給我們啊。」

  「一定要注意保密啊。」尼查也提醒。

  江遠皺皺眉:「如果要注意保密,你們為什麼不等案件偵辦結束了,再通知其他人?」

  尼查無奈嘆口氣道:「來的人也不是我們通知的。唔……實話實說,我知道是誰泄密了,但是,倫恩溺亡案確實有非常多的人關注,強行拒絕他們的話,也不見得有好處。」

  江遠撇撇嘴,雖然不理解,但是能理解。

  尼查再咳咳兩聲,連忙補救道:「其實江隊伱很適合做這個案子,因為你偵辦案件的速度非常快,不等各方反應過來,如果就能有結果的話,那就最好了。實際上,我們上次重啟此案,開始階段其實是沒有受到什麼阻撓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拖延,各方實力才漸漸形成了阻礙……」

  「你是催我們江隊快點辦案啊。」褚冠梁笑呵呵的用馬來語說了一句,鍾仁龍就在旁邊翻譯。

  江遠也用馬來(印尼)語道:「快速辦案也不是問題,這個案子從刑科的角度來看,並不算是很複雜,關鍵在於你們是否能夠堅定的將排查任務完成,並且保證質量。」

  江遠LV2的印尼語,日常表述是非常清晰的。

  尼查連忙答應。

  江遠搖頭:「我要求的不是普通意義上的調查問話,我的要求,符合標準的被排查對象,必須要帶回警局,進行全面的檢查取證后,再進行正式的詢問乃至於審訊。」

  尼查等人的表情都是逐漸凝重起來。

  排查不光中國警方喜歡用,國外也喜歡用。如今聽的少了,是他們漸漸用不起了。

  對尼查等人來說,倫恩議員是溺死在自家泳池的,而事發當夜,倫恩家裡舉行了派對,賓客眾多且不說,賓客們還各有身份,所謂「往來無白丁」,說的就是這種地方。

  如果說只是調查問話的話,尼查等人也沒問題,涉及到的各方人物,大約也會相對配合一些的。但是,帶回警局問話,這個性質就不一樣了,有些人可能直接叫來律師,一言不發的坐到警察不耐煩為止。

  「你需要帶多少人回來?」尼查問。

  「我們先篩一下好了。」江遠進到會議室,將幾張圖擺到了桌面上,道:「游泳池旁的腳印極多,但是,根據屍檢報告來看,兇手是將受害人的頭按在水裡,致其溺亡的。這樣的話,兇手的腳印,是有留在泳池邊的,而且會有發力的表現。」

  江遠一邊說,一邊將幾張照片單獨放出來。

  尼查趕忙問:「如果兇手處理了腳印呢,比如通過掃地沖水之類的方式……」

  「會有痕迹留下的。」江遠點了一下卷宗,道:「目前來看,沒人處理過泳池邊的腳印,也沒人給泳池附近做清潔。清潔工是在第二天早上,尚未開始工作的時候就發現了倫恩的屍體,之後就報警了。」

  「所以……」尼查不由舔了舔嘴唇,期待的看向江遠。

  「所以,我們能夠確定,有且唯有這個腳印,是屬於兇手的。」江遠將面前的照片撥拉了一下。這裡面有俯視的大圖,也有單獨的腳印的照片,看的很清楚。

  本案的技術人員原本也是有確定幾組腳印,疑似是兇手的。但是,他們只能從離泳池的距離等方面來做考慮,看不出,也無法確定足跡的發力程度,發力的方向,這就無法確定唯一的腳印,以至於在偵查階段根本起不到篩人的作用,後續在法庭上,估計還容易出紕漏。

  江遠不僅用不著這樣,在將腳印篩出來之後,接著就道:「從這個腳印來看,兇手身高大約170公分左右,168到172公分,體重70公斤左右。男性,年齡約33到38歲,身體健壯,臂力也很大,穩定性很高,是有長期鍛煉的功底的。」

  比起此前給出的判斷,江遠這次的判斷堪稱是保守了,儘管如此,以這個標準將賓客名單,家屬名單和工作人員的名單篩一遍,剩下的人也足夠少了。

  忐忑不安的尼查突然就湧出了信心,內心甚至有點後悔:早點說,我都不用這樣子琢磨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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