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平靜的生活
“你們是怎么操控這套裝甲的,它好像沒有智能程序進行操控……”
伊凡·萬科提出了自己的問題,這也是他看不懂的地方的其中之一。
外骨骼裝甲和動力裝甲之類的復雜機械,它的操控系統是非常重要的,對人類的身體的動作要做到準確的捕捉、快速地反應,并且不能出錯誤,例如扭腰轉身的時候直接來個一百八十度大回旋,機械本身沒事,里面的駕駛員估計能夠落個癱瘓都算好的。
所以為什么電影中托尼·斯塔克為什么對自己的鋼鐵戰衣那么有信心,因為他有代表著世界一流水準的智能操控系統,強人工智能賈維斯。
沒有他那天下的頭腦,與斯塔克工業半個多世紀以來的技術經驗積累,任何人都是無法進行復制的,就連奧巴代的鐵霸王裝甲也是依賴于斯塔克集團的工業加工能力,操控程序托尼·斯塔克為斯塔克集團設計的程序移植過來的。
但是伊凡·萬科仔細地檢查了一遍,發現根這臺外骨骼莊家是根本沒有設計智能控制系統的,按照它的結構設計來說,不應該如此。
“我們的大腦。”賈斯汀·漢默點了點自己的腦袋:“除了部分進行單一命令反應的預設的程序之外,全部由人類的大腦直接進行控制,機體控制、數據處理,完全由人類的大腦來進行。”
“神經接駁技術……還是神經信號的編譯……你們掌握了這種技術,為什么……?”伊凡·萬科對此表示了疑惑。
賈斯汀·漢默對著一邊招了招手,立即有侍應生端著一個托盤走了過來,托盤上還罩著一個銀色的餐盤罩,打開之后里面裝著的并不是什么精美的食物,而是一本筆記本。
侍應生將餐盤端到了伊凡·萬科的面前,看樣子,那本筆記本就是為他準備的東西。
伊凡·萬科將筆記本從托盤中拿走,入手的手感讓他發現,這本筆記本的封皮是皮革的質地,而且是真的皮,不是人造革,還有金箔剪切出的圖形黏在上面作為裝飾。
翻看第一頁之后,伊凡·萬科發現不僅是封皮,甚至是筆記本里面的書頁,同樣也是皮質,是羊皮紙,然后上面寫滿了各種公式,圖表,以及簡單勾勒的示意圖形。
雖然在一頁之上,但是上面的內容是分著兩節的,上半部分是伊凡·萬科并不理解的一種語言,也就是每個字母都認識,連在一起卻看不懂的那種。
下半部分明顯是對上半部分的翻譯,將那晦澀的語言以英語翻譯了出來,公式圖形之類反而是對上面內容的一種闡述表達,因為用英語無法準確地表述上面的文字所代表的意思。
就像是從來沒有接觸過智能機的老年人,字也不認得幾個,在疫情到來之后,到哪里去都需要出示行程碼,老年人因為文化水平問題,對于學會使用智能機這件事天然地抵觸,并且年紀大了記性不太好,你反復教過他的東西他轉頭都能忘。
然后你就畫了一張示意圖,以圖案的方式教會他如何打開行程碼展示給別人看,讓他跟著就可以了,甚至是接、掛電話的紅綠圖標都包含在其中。
也就是把自己覺得理所當然的東西以一種對方能夠理解的方式表述出來。
但即便是這種相對簡單的東西,也需要一定的知識儲備才能夠看的懂,這已經把絕大部分人拒之門外,就像上邊的那個例子一樣,能夠看懂示意圖,是因為你有對手機的概念、有對‘打電話’這一行為的認知,如果換一個原始人試一下,估計當場就給手機跪下了。
“這本筆記的主人呢?”略微翻看了幾頁,伊凡·萬科才發現自己原來是小覷天下英雄,是自己坐井觀天,認為自己從父親哪里繼承的知識能夠讓自己擁有向托尼·斯塔克復仇的力量,誰知道一本筆記本,就已經帶給自己如此的打擊。
“他去學魔法了。”賈斯汀·漢默說到。
“魔法?”伊凡·萬科滿頭問號。
“對的,你沒聽錯,魔法。”賈斯汀·漢默用同樣不理解的語氣說到:“他說,這個世界上,魔法與奇跡是真實存在的。”
……
理查德·李最近的生活非常不錯。
前段時間,經歷了一起事件的他終于了解到他的金手指系統的正確用法,然后觸發了一些大大小小的事件,獲得了一些參與點,以及囤積了一些獎勵品。
收獲最大的一次事件,當然是之前憎惡大鬧街頭的那次,理查德·李早早地察覺到了羅斯將軍調兵譴將的事情,早早地就埋伏到了藍先生賽繆爾·史登的實驗室附近,然后成功地看到了羅斯將軍抓獲了布魯斯·班納,也見證了憎惡的誕生以及肆虐,見證了無數的死亡。
只是事情后來的發展讓理查德·李感到錯愕,在他的筆記本上并且地記著,這次事件明明是浩克大戰憎惡,但是到整起事件結束,并沒有浩克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機器人。
或者那并不是機器人,是類似于鋼鐵戰衣的動力裝甲——畢竟前不久,托尼·斯塔克才宣布他就是鋼鐵俠。
只是,誰能夠那么快拿出可以一擊解決掉擁有部分浩克之力的憎惡的動力裝甲的,那不可能是托尼·斯塔克,他的性格根本不會讓別人染指他的鋼鐵戰衣。
不管事情的經過結果如何,哪怕在事件當中只是一個路人,理查德·李最后結算的時候獲得的參與點是非常多的,比起鋼鐵俠大戰鐵霸王那起事件要多出幾倍。
并且在任務結算的一瞬間,理查德·李瞥見了一瞬間任務彈窗,那并不在他的“事件”當中,屬于類似隱藏任務的范疇,但是卻像是故障一樣,只存在一瞬間就被刪除掉了。
將那些參與點留了一部分用來應急,雖然看起來沒有什么變化,但是理查德·李自信,現在讓他和憎惡、或者是削弱狀態的浩克打上一場,他雖然有可能打不贏,但是走上幾十回合還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他的餐館的生意也走上了正規。
掌大勺從唐人街那邊雇了一個腦袋大脖子粗的廚師,雖然做飯的水平只比理查德·李僅僅高出一點點,但是獲得了來自《哆啦A夢》世界的“美味調料粉”,靠著這種道具,他的小餐館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任何人看到端到他面前的餐盤上的食物,都無法抑制自己的饑餓感,無法在那美味誘人的食物前保持理智,哪怕他并不餓,他也會無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大快朵頤。
那是一種規則性的美味,無人能擋。
就算是極端的素食主義者,看到端上來的美式中餐,看到那些酸甜口的肉塊,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手,違背自己的原則與信條,去大口大口地吃那些食物。
甚至后來有瘦得皮包骨的厭食癥患者來,也罕見地表現出了食欲,但只是對理查德·李暗中加了美味調料粉的菜表現出了食欲。
明明只是一家開了很短時間的小餐館,但是每天都有大隊的人在理查德·李的餐館門口排起長龍,為的就是吃上一道這里的菜品,甚至還催生了黃牛代排的行業——理查德·李以系統發誓,那絕對不是他請來的托,而是實打實的食客排的隊。
一些奶茶店、糕點店開業的時候,為了炒熱度會花錢雇人排隊,那些頭頭們在本地某些‘工作群’里發單,雇用那些像某寫手一樣的‘社會閑散人員’去排隊。
每個人排兩個小時的隊按照地理位置與天氣情況五十到一百二不等,到時候領頭的發一個特殊的東西戴在身上顯眼的地方,或者說給每個人發一張二維碼,將那二維碼或者特殊物品出示給店員之后,掃碼收款的時候兩杯二十塊錢的海鹽焦糖奶油奶茶只會收你一塊錢甚至是一毛錢。
樹大招風,他的小店生意如此紅火,就迎來了他人的嫉妒,首先被收買的是那個大廚,但他自身的水平擺在那里,飯菜受歡迎的原因不會是廚師的水平,然后就是餐館的食材、調料,在大廚里應外合之下,都被偷了一份帶出去交給那些別有用心的人。
可是無論任何的檢驗方式,都無法檢測出食材、調料中蘊含著什么奇特的化學元素,無法從任何方式得知理查德·李餐館里的菜品那么吸引人的方式。
搞笑漫畫的人物、道具就是這么不講道理。
因為對‘美味調料粉’的自信,理查德·李并沒有戳穿大廚的小動作。
并且,那些窺探理查德·李配方的人并不只是什么餐館,有可能是大型餐飲企業,甚至是醫藥業的巨頭,他們想要搞清楚理查德·李配方中那份魔力,然后以更加“科學”的方法去使用它——例如申請專利。
想象一下,一種能夠打開所有人食欲,讓平凡的食物展現出無以倫比的誘人魔力的添加劑,它所代表的將會是多么龐大的一個市場。
那些巨頭當然不會自己動手,而是采用層層轉包的方式,將自己從整件事情中摘出去,任誰都無法窺探到他們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毒液》中生命基金會那種從大街上綁架實驗品的行為太過低級了。
但是除了潛在的競爭對手和隱匿在層層幕后的巨頭之外,小餐館所要面臨的問題還有本地幫派的騷擾。
小餐館的前身的超市為什么會出售,就是所有者的夫婦二人被本地幫派的兩個黑人兄弟借錢的時候掏的不利索,然后就被干掉了。
而以理查德·李最近一段時間在巴西烤肉店之類的消費場所打聽到的消息,那起事件背后的原因只是因為小超市的生意太好了,雖然按時向本地的幫派上交保護費,但是超市的營業額在這條街上也是數一數二的,然后兩個幫派分子動了私心,雖然這家超市名義上是他們的地盤,但是該搶也是得搶。
在餐館開業之后,見到餐館的生意如日中天,幾乎從開門到關門,中間生意都沒斷過,本地幫派的黑人兄弟就上門找到了理查德·李,點了辦桌子的菜不給錢不說,掀開衣角露出腰間的手槍讓他交保護費,要的價錢還挺高,比理查德·李在光顧巴西烤肉店時向巴西烤肉店的老板打聽到的價格要高出一半有余,很明顯是看碟下菜。
理查德·李當然不同意了,不僅是不同意出那多出的一半的錢,保護費一分錢都不想出,老子辛辛苦苦掙的錢,憑什么便宜你們這些寄生蟲,而且保護費你保護哪里了,那個小超市的夫妻二人不就是被你們幫派里的人給解決掉的嗎?
而且我現在大大小小好歹還是一個超人類,戰斗力在真人電影宇宙也能過混入準一流超級英雄的序列,你們這些和大猩猩最大的區別是毛發比較少的街頭混混還敢要我的錢。
如果不是必要的話,還有可能招惹IRS上門,打破他寧靜的生活,他甚至連稅都不想交。
理查德·李當即就把那幾個幫派分子提溜著扔出了自己的小餐館,將他們扔到了大街上。
這樣做是得罪了他們,會迎來那些人的報復,這一點理查德·李當然清楚,那幾個人放了狠話,說有一天會讓理查德·李好看的。
這些混混的手段有多么下作,理查德·李是知道的,為了避免自己蒸蒸日上的生意受到打擾,所以他選擇先下手為強,下午的時候把那幾個人扔出去,晚上關門的時候就換了一身打扮,摸到那個幫派的老巢,準備斬草除根。
穿上一身系統出品的“衛宮士郎同款阿迪王套裝”,戴上面具頭套,理查德·李一路高來高去,摸到了本地幫派的老巢所在地。
這個地址也是從巴西烤肉店老板那里打聽來的,俗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巴西烤肉店老板在這條街上混了些年頭,并且久立不倒,知道的東西就是比別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