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報仇雪恨
鄭陽來到自己的眾生護佑術小世界裏麵,就立刻感覺到一股比蛇仔明六人加起來,還要強上幾十倍的狂烈信仰!
鄭陽感覺到這股信仰裏麵的感情,心裏麵沉默了下來,如此真摯強烈的感情實在是太少見了,可能在阿樂自己看來他是恨,恨不得立刻可以報仇雪恨,立刻可以殺光所有害人的鬼怪。
可是當阿樂最真實的內心暴露在鄭陽麵前,鄭陽明白這不是恨是愛,這股愛意強烈到讓鄭陽感覺到心驚動魄,阿樂對他孩子的愛,對他死去老婆的愛。
沒有體驗過的人絕對不可能形容這個感覺,而體驗過的人也不可能會說出來這種感覺,因為不堅強的人肯定跟著死了,堅強的人肯定也不會讓別人看出來的。
也許有的人嘴巴裏很說什麽願意付出一切,付出靈魂,可是絕大多數就是說說而已,可是阿樂絕對是真摯的不能在真摯了。
符文係統:這就是普通人可以爆發出來無窮的力量,他這樣的靈魂力量是非常大的,如果要用境界來形容的話,他這樣的就相當於金丹了,如果是在陰氣彌漫的世界它會成為鬼王,如果在魔氣彌漫的世界他就會成為魔頭,因為這些力量都是不需要什麽根基的,隻要強悍無比的感情就能引動。
鄭陽點了點頭,感歎了一聲:“是呀!他的信仰連我的眾生護佑術裏麵都在不停的振動,符文係統,我想幫助他那要怎麽做?”
符文係統:可以幫助他,它可以作為你那個世界的代言人,他如果獲得功德,可以分你三分之一。
鄭陽:“那我需要怎麽做,用靈力嗎?可是他世界的靈力這麽少教他修道也不行,如果單單是我傳給他,那也不現實。”
符文係統:信仰也是一股力量,而且比你現在吸收小世界裏麵靈氣還要高,隻是你還不會用而已,我可以幫助你把他信仰轉化為力量,然後你重新傳輸給他,他的信仰隻要連連不絕它的力量絕就不會弱下去。
鄭陽點點頭:“原來信仰還可以這樣用,這樣可以,符文係統你轉換吧。”
接著符文係統把阿樂的信仰力量,轉化為一股神力,轉換到鄭陽法身的身上。
剛剛轉換成功鄭陽就感覺到自己的法身有金丹期的力量,不是像道兵那樣隻是**的力量和基礎操控身體裏麵的靈力,這個是內外都達到了金丹期連神念都達到了。
正常達到的金丹期就可以短暫的飛行了,不過要消耗的靈力非常多,一身金丹期的全部能力可能就能飛上兩三千米,神念可以操控100斤以下的東西,身體的素質更加可以是普通人的五到六倍。
鄭陽的法身傳輸出一股意識到了神像麵前的阿樂身上。
“可以給你力量,不用你的靈魂,可是你要拯救那些和你一樣的人,如果你用這股力量做壞事,那我會馬上的收回。”
聽到神像的回應,阿樂立刻不停的磕頭:“原來神仙真的在,那神仙可以不可以先複活我的妻兒?”
神像裏麵的鄭陽:“我複活不了,不過隻要你消滅的鬼怪多了,有可能我就能幫你複活,因為你消滅的鬼怪越多,我的力量也會越強,同時我也可以加強你的力量。”
阿樂作為一個高學曆精英分子,從頭到尾就沒有希望過真的有神仙可以複活自己的妻兒,現在聽到神像的話立刻想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樣道:“我一定做到,消滅所有的鬼怪,求神仙給我力量。”
神像裏麵的鄭陽:“我要和你說清楚,我這樣幫你,一是的內心真誠的感情感動了我,二是因為我自己想要獲得功德。”
所以我希望你守好你自己的本心,不要獲得了力量就覺得無所顧忌了,不能輕易的在人前顯聖,也不能是為了消滅鬼怪,而傷及別人的性命。
阿樂滿臉真誠的回答:“神仙你放心,您說的我一定會做到。”
鄭陽聽的阿樂真誠的話,直接把阿樂信仰轉化的成金丹期的力量,通通傳輸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因為這股力量比鄭陽自己的力量還要強大,在經過鄭陽的法身裏麵以後徹底轉化為狂暴無比的三陽靈力,所以傳輸過去的時候充滿著三陽屬性的靈力,已經比一般的火焰靈力還要強了。
等到全部傳輸到阿樂的身上,他的滿頭長發已經全部轉為了火紅色,連妻兒死後一直沒有剃過十幾公分長的胡子也都化為了火紅色,再加上阿樂長的和三十多歲的中國版的雷神徐錦江差不多,讓他阿樂看起來如同火神一樣。
阿樂感覺著身上強悍無比的力量,同時感受著傳到身上的三種法術用法,立刻伸出一隻手對著自己家裏的牆壁吼道:“烈火掌,”接著就見阿樂的手裏發射出一團人頭大小的烈火直接擊中了牆壁上。
阿樂看著凹進去的牆麵,忍不住瘋狂的大笑起來,笑到一半又開始痛哭了起來:“老婆兒子你們在天之靈見到了嗎?我可以為你們報仇了,我也可以想辦法複活你們了。”
發泄完以後冷靜下來的阿樂,第一個打算就是去消滅兒子曾經去過的古屋。
阿樂接著對著神像感激的道:“我現在就出去消滅鬼怪,謝謝您。”
神像裏麵的鄭陽:“嗯,我就先走了,以後你們世界有什麽就,事我會自己通知你的,你做好準備。”
阿樂點點頭等了一會感受到神像上麵神奇的力量消失了,出門了打算先去消滅古宅裏麵的鬼怪報仇,然後打算找到有關部門合作,這個世界是一個法製社會,靠自己單槍匹馬,肯定是不行的,在說他也相信有關部門在當今社會這麽多詭異的情況下,不會對自己做什麽的,隻會倚重自己,而且和有關部門合作對於信息的掌握也會非常的方便,肯定比自己去亂找的好。
阿樂來到樓下的車上,滿臉仇恨的自語:“柳州路八十一號,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