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開庭
官司終於開庭,來參加這場官司旁聽的人一點也不少,當我被帶出來的事實,我看到了坐在旁聽席上的沈琛,關小姐,還有恬馨,許秀清,顧然,以及恬爸和恬媽的時候,眼眶微微一紅,沒有想到他們也來了。
我發現,沈琛從頭到尾沒有把視線投到我的方向,他好像對我已經不認識了,有一種一夜之間突然失憶的錯覺。
我明白他會這麽做也是人之常情,畢竟我這次傷害的是他的父親,是他在這世界上唯一的親人,我想,不管這件事是怎麽形成的,到最後,那把殺人的刀握在我的手上事實,我甚至在等待開庭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懷疑我自己是個殺人犯,在封閉式的環境中時間越久,越容易讓人深陷一種自我催眠的危機,而我早已經給自己做了強烈的催眠。
我由庭警押著到被告人席,站在獨立的半開放鐵籠子裏麵。
這讓我有一種深深地感觸,困獸之鬥。
現在的我,所有的遭遇和境地與一隻被圍剿的困獸又有何區別呢?
我站在那裏,麵朝前方,旁聽席就在我的身後,我慶幸這一刻,我不用麵對沈琛,麵對任何一個我熟悉的人。
官司開庭,原告律師站在我麵前進行發問。
“請問你和沈琛是什麽關係?”
我略微垂頭,這問題讓我感到自卑,也讓我喊道憂傷,這種時候我應該怎麽回答才能保全他的身份,他的麵子,此時此刻,我要做的並不是為我自己脫罪,而是幫他恢複聲譽。
“我和他是舊識。”我簡單的說道,心裏非常心虛。
此時此刻,我竟然不敢聲稱我就是沈琛的未婚妻,也不敢聲稱我是他的女朋友。
我不怕別人笑我癡心妄想,我怕的就是沈琛聽到我的話,尤其是現在的局勢,他會認為我惡心,同樣的關小姐會笑話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我不在乎自己的名聲,可我不得不去考慮沈琛的今後要麵對的生活。
律師又發問,“那麽你們是不是有一個名叫熙熙的兒子?”
這問題讓我感到心力憔悴,這律師真不怕斷子絕孫,打官司而已,哪怕不需要借用熙熙,這場官司我的贏麵幾乎為零,為什麽,他要咄咄逼人的借用熙熙來讓我投向呢?
“請被告人回答原告律師的提問。”法官在庭上對我做出強製性要求。
我的律師從原告人的席位上站起來,他向原告律師提出了反駁,“反對原告律師做出無謂的提問,孩子的身份與否根本與本案無關。”
“法官大人,孩子的身份與否絕對與本案有千絲萬縷的關聯。”
我默默地聽著,垂著頭,感到心灰意冷。
這場官司打或者不打,對於我來說差別並不大,隻是一種過堂的形式而已。
“被告人律師反對無效。”
法官對我的律師提出了辯論駁回。
原告人律師繼續逼問我,“請被告人進行回答我的問題,你隻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
我咬咬牙,最終還是做出了回答,“是。”
我這一聲回答剛說完,原告人律師開始咄咄逼人,“據我所知,你和我的當事人是沒有任何法律的身份保障,也就是說,你不是他的老婆,可是你卻生下了他的兒子,並且這個兒子還是借腹生子,因為你不孕不育,最重要的一點,我的當事人也是在幾個月之前才知道原來他有個五歲大的兒子,也就是說,你在未曾經過我當事人的同意之下生下了這孩子,以上種種事例,不管是哪一條,足以證實你野心勃勃,為了接近我的當事人不惜效仿古人,母憑子貴,因為你深深地知道一個道理,你和我當事人存在身份懸殊的差距,唯有生下這個孩子,你才能在他的世界裏出現,鞏固你在他身邊的地位。”
我被原告人律師噴的一頭霧水,生下熙熙的事哪裏有他說的那麽肮髒,那麽齷蹉,我要熙熙,完全是想要以後老了可以有個人陪伴我,起碼,不和沈琛在一起,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最後的親人。
原告人律師扭曲我最初的想法,這讓我很生氣。
“一個女人想要一個孩子,這是母親的天性,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利用我的兒子留在沈琛身邊,假如我有這種想法,當初根本不會選擇借腹生子,孩子不是我們掠過一切榮耀的工具,心存這種肮髒的想法,這種人不配當人,和畜生無異。”
我站在半開放的鐵籠裏無助的說道。
我的律師望著我,大概是覺得我說了不該說的。
“正是孩子的問題才會引發凶案的發生,你的奶奶被歹徒殺死,這件事與我的當事人父親有一定的聯係,所以這次你惡向膽邊生,一不做二不休的手起刀落,想要將大沈先生一刀砍死,這件事當中還包括了在你前不久回到本城前,我的當事人和他未婚妻舉辦婚禮的事,你越想越氣,更加確定了殺機,而促成我當事人和他未婚妻結婚的中間人正是他的父親大沈先生。”
律師言之鑿鑿,字字珠璣的向我開炮。
我口才沒有他厲害,沒有辦法做到出口成章,雄辯滔滔。
此時的我就好像掉入萬丈深淵的可憐人,等待著上蒼的憐憫和救贖。
我的律師從原告人席位上站起來,他再次強烈的做出反駁,“反對,反對原告人律師以孩子作為案件穿針引線的錯誤紐帶,導致作出與案情不相符的猜測。”
法官看了我的律師一眼,嚴厲我對原告人律師做出提議,“反對有效,原告人律師妄圖用孩子作為案件的揣測紐帶,請你呈上相關證據。”
我的律師聽到法官難得的說了一句反對,他臉上的表情微微鬆懈了一些。
我沒有想到在案件難以扭轉乾坤的地步,他依然履行職業精神,幫我全力以赴的打這場沒有贏麵的官司。
我覺得就算是真的判我有罪,我也認了。
在法律麵前,不是人人平等,法律是有錢人的武器,是困苦者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