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所謂神官,所謂神社
轉眼,時間來到了周末。
秦和清搭乘著最近一班城市電軌返回了位於崎玉縣新座市的家——
那是一棟占地麵積並不是太誇張的獨棟式別墅,有著上下兩層,八個房間,雖然不如某些大富豪宅邸那般動不動就十幾個房間,但對於單身且父母雙亡沒有親戚姐妹共同居住的秦和清來說卻是足夠大了。哪怕一天換一個房間來住一個禮拜也住不完。
所以本著廢物利用的想法,秦和清將其中幾個基本用不到的房間給改造成了雜物間,各種從神社倉庫裏搬回來的老物件按照一定的方式擺放其內,充當著裏麵的填充物。
不過多數是些普通的東西,甚至是完全不可能用到的物品,隻餘下少數幾樣是可能會在年節祭祀期間用到的儀式用具,和秦和清翻出來的家族底蘊。
比如某本半殘,且紙張已經腐朽嚴重的,就連名字都模糊的難以辨認的所謂的什麽乳什麽秘劍貼。
內容亂七八糟的,鬼知道是幹什麽用的。
還有一些什麽陰符書之類的,偏向陰陽師學習的東西。
真不知道一個神侍家族的家裏為什麽會有這麽多與神官不太相關的東西存在。
難不成,老秦家的老祖宗還在島國這邊破過四舊,打倒過地主官僚,幹過打秋風的事情?
想想貌似也不是沒有可能。
畢竟就連他家的這座神廟據說當初都是從戰國某位大名手裏那裏討來的,也說不準某位老祖宗看自家底蘊不夠,又享受不到本宗福利之後,感覺自己生活太‘清苦’什麽的,就對某些陰陽師之類的動了心思。
畢竟在島國這邊,要論名望勢力和影響力,還是神官要強勢一些。所謂的陰陽師什麽的,在他們麵前根本就不夠看,屬於次等人物。
即使當年出了安培晴明之類的超凡存在,最多也隻是把天文係從神官、乃至陰陽師體係中獨立出來,成為了土禦門家的私有領域,獲得了一定程度的地位提升,而不是帶領整個陰陽師係統徹底推翻神官體係,成為島國神道教體係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沒辦法,陰陽師就是這麽的上不得台麵。與之相比,就連巫女都比他們的格位要半級。
哪怕,在很多時候,巫女就是個給陰陽師打下手的角色。
但那也隻是針對普通的巫女而言,對於成為‘祝’的巫女來說,陰陽師可使喚不動她們,甚至還有可能要被祝支配。
至於原因很簡單,因為祝是能夠和神靈溝通的角色,巫女是服侍神靈,愉悅的神靈的人員。
那神官呢?
神官則是管理神社,照料神靈行宮的人。
就職能而言,巫女是舞女、樂者,乃至奉賢肉體的侍人,祝是聖女,神官是後勤管理人員。
當然,在沒有祝存在的情況下,神官也是負責與神靈與信徒溝通的存在,類似國內老輩間存在的廟祝。
而這還隻是普通的神官,要是換成神靈後裔,類似島國天皇那種現人神成就的神官,那就牛了,妥妥的神子降臨,在一社之內無人敢於違逆!
與之相比,類似國內風水師、陰陽先生、算命半仙之類的陰陽師檔次就低的太多了,既聯不上神,也賜不了福,隻能拿人錢財,幫人消災,最多也就是改改風水,找找墓穴什麽的,妥妥的行腳商人,除了學識雜的不得了,以及不需要受那麽多的規矩束縛外,真得沒什麽值得叫人羨慕的。
就更不要說,他們中心還時不時的會出現一些專門幹壞事的所謂的咒術師角色了。實在很難讓人信服的起來。
唔,話題有些扯遠了,現在視線在回到秦和清身上。
秦和清稍微休息了一會,便帶著月兒離開家門,前往了距離他家不到一條街遠的,位於道場1町目6號的神社。
路上沒碰到什麽事情,也沒出現幺蛾子,秦和清很順利的便抵達了神社。
隨之,一座占地麵積頗廣的神社就映入了秦和清的眼簾。
首先是大大的鳥居,通體由岩石磨製,灰白的色澤,布滿了曆史的滄桑感。
然後則是招牌——稻荷神社……
是的,稻荷神社,而非是大酒神社,或是功滿王神社之類的名字,至於原因?很簡單,相比起秦始皇,還是稻荷神社更為符合現代島國人的信仰需求。所以哪怕是由他這種秦氏後裔開設的神社,也不得不順由時代的變化,將專門祭祀秦始皇和秦氏先祖的神社更名成了稻荷,並供奉上稻荷神。
反正都是他們老秦家弄出來的神,到也沒必要就一個名字而糾結半晌,關鍵是祭祀的神,隻要神還是那些神就可以了。
所以早就知道這一情況的秦和清也沒什麽想法,邁步走入了神社。
而後一個寬敞的神庭就浮現出來,正前方是用來供奉神祗的大殿,殿門緊閉著,唯有一個用來納奉的箱子擺在神殿前方,一旁係著一根粗大的麻繩,繩子的一端係在神殿前廊的房梁上,梁上吊著個碩大的黃銅鈴鐺,一拽繩子,就會發出叮鐺叮鐺的聲響。
一旁是間側置的房屋,不大,隻有神殿本殿三分之二的大小,麵向神庭的方向被掏空了一半,形成了一個類似售賣台一樣的屋子,裏麵架有一排排貨架,可在規定祭祀日,或是鄉團舉辦大行活動時進行一些諸如售賣護身符、幫人解簽算命的活動賺些外塊。
神社中栽種的神木在商品屋的對麵,因為年代足夠久遠的關係,已經長成了參天大樹,樹身非常寬,沒有三五人休想將它完全抱攏。
神社入門的位置處有著淨手台,用來淨手淨口的水源來自地下的泉水,也不知道當年建立神社的老秦家祖先花費了多大的工夫才完成了這一切。
之後是條甬道,通向十數米開外的靈地——或者說公墓,一座座或大或小的石製墓碑聳立在墓地之中,供附近的後人前來參拜、祭祀。
這,便是小型神社的悲哀了,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接受一些一般神社不會受納的業務。
比如,成為墓地,負責鎮靈。
當然,也不排除一些攤派就是了。
畢竟島國的神社性質比較神奇,因為其沒有街道辦事處之類的最底層組織的關係,在明治維新之前,有很大一部分神社是充當著社區居委會的職責的,不僅要管理人口登記、死亡注銷,還要管理治下民眾思想,以及宣傳大名政策之類的業務。
反正雜的超乎想象!
這也是為何神社能夠拿到公奉的另一個原因所在。
否則就一個祭祀神明的職能,指望隨便一個神社就能受到承認?想得不要太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