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同居過的同桌
“同居?什麽同居?”我大腦空白,什麽都不知道。
“同居,是指兩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於當事人的意願而終止關係。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李宇威拿著手機念了一大堆的東西。
“反正不是什麽危險的人就對了,我被卷進去過後發生了什麽?”龍一說。
蘇雅開口:“那個時候發生了什麽我記不清了,隻記得腦袋突然特別痛。”
“你沒失憶是因為你那個時候被吸進裂縫了吧。”李宇威推測說。
“你們還忘了哪些東西?”龍一問。
“王玥把我們忘了,我們也把她忘了,我比他們忘掉的東西多得多。”
“想那麽多也沒用,你們幾個後天要參加校運會的吧,那就別廢話了,該幹什麽幹什麽。”
因為我知道了蘇雅並不是那個人,現在對她已經沒有敵對的意識了,但是她現在這是什麽情況,兩隻手捂著臉頰,頭晃過來晃過去,時不時地還要看我一下。
一直沒看見竹橋,應該已經回家了吧。
蘇雅問:“虛哥你國慶去哪兒啊?”
“喂,既然以前認識,以前怎麽叫就怎麽叫吧。”
“我不要。”╭(╯^╰)╮
“哈?”“或許你不信,我在一班的時候真的是叫虛姐的。”
“關我屁事啊!”
“這樣我們就很外號上就是一對了啊。”\\(^o^)/
“額,聽剛才龍一說的樣子,我似乎初中和你隻是住宿型的同居吧。”
“你竟然這麽說,初一的時候我的全身上下都被你看光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