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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腹黑主上難題重

  傲骨淩風,卓然不群,崢嶸暗藏鋒芒,金戈鐵馬筆筆透紙,如此字體,莫非就是甘予玄那個人親筆所書嗎?


  從字體上看甘予玄的性情,高傲、自大、腹黑、冷酷、無情、鐵血、狠戾、自信、皮厚……


  這是赫連曼秋對甘予玄在心中下的結論。


  鐵浮屠,第一個難題,此乃是鮮卑異族之精兵駿馬,選取力量最大最彪悍勇武的武士,配以千中選一之駿馬。人高馬大,人和馬皆是身披鐵甲,排成方隊。


  用精鐵製作的甲胄,從人的頭部一直到馬腿下,全部都包裹在精鐵盔甲之中,刀槍不入,羽箭不能射入,所向披靡無敵,乃是鮮卑王駕前最為精銳的鐵軍。一直也是鮮卑的利器,大衡皇朝的大敵。


  精鐵所製盔甲沉重,因此需要騎士彪悍力大,馬匹更是需要力氣巨大高大,才能將身穿重甲的騎士馱負起來衝鋒。


  騎士的盔甲,從頭部一直到臉,唯有眼睛露在外麵。全身包括腿部,皆包裹在甲胄中,極難給騎士造成重傷。


  馬匹從頭到腿,也是如此,唯有馬的眼睛露在外麵,其餘地方皆包裹在厚重精鐵甲胄中。重甲騎士,重甲戰馬,重量在千斤,加上衝鋒奔跑的力量,可謂是無敵。


  所需費用也是極為巨大,這些騎士和馬匹,皆需要用耗費巨資才能維持。


  所製重甲,乃是北地精鐵百煉,加入銅製作。精鐵產量稀有,價格幾乎可以於白銀相等,有價無市。大衡皇朝唯有北地才出產一些精鐵,數量稀少,更多在鮮卑異族界內。


  軍州的重要,不僅是因為地理環境,更因為這裏是大衡皇朝,唯一出產精鐵的地方。


  赫連曼秋的輪椅,就是加入精鐵和銅所製,堅固異常。輪椅中,還安裝了機關,可以發射暗器,隱藏武器,乃是殘疾人士,不良於行者,保命立身,居家必備之利器。


  當然,再製作的輪椅,為降低成本,不可能用精鐵和銅製作,大多是用木料,某些必要地方用鐵代替,加入少量的銅。


  鎮守北疆的甘予玄,多次和鐵浮屠打過交道,也頗為頭痛。


  模仿鮮卑異族,甘予玄也建立了一支鐵浮屠,為數隻有三千人,遠不能和鮮卑鐵浮屠的數量相比。


  鮮卑王手下,有一萬精良的鐵浮屠,用於供養這支起兵,耗費的巨資,皆是來自劫掠大衡皇朝,無需鮮卑支出消耗太多。


  甘予玄無法如鮮卑一般,到處劫殺搶掠,隻有用自己的財力供養,因此養不起太多的鐵浮屠。這精騎兵,素日派不上用場,唯有在戰場上,情況危急之時,才會派出去扭轉戰局。


  且不說精鐵難得,用精鐵打製的盔甲耗費良多昂貴異常,便是那些馬匹,也極難尋找到。


  北地自古出良馬,也唯有北地的高頭大馬,才能選出作為鐵浮屠的戰馬,多費時日培養訓練,方能派上用場。也唯有北地的彪悍血性男兒,才能選出身負重甲的騎士。


  甘予玄之所以年紀甚輕,就能被晉升為大將軍,賜封擎天侯,與他麾下的三千鐵浮屠密不可分,在大衡皇朝,也唯有甘予玄的手下,才有一支所向無敵的鐵浮屠騎兵。


  這也是為何連律王也要退避三舍的原因,對上鐵浮屠,在曠野中征戰,唯有敗退損傷慘重而已。


  段斬塵前來攻打軍州,因為是攻城之戰,並不曾帶著鐵浮屠,那支鐵浮屠也隻遵從鮮卑王的王令,不接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揮。


  穿著厚重盔甲的士兵和戰馬,排成一排排,整齊地向敵人衝鋒,場麵極其壯觀。所到之處無人可以抵抗,土崩瓦解,全軍覆滅。


  這種重裝騎兵,相當於古代的重裝坦克部隊,在戰場上一旦衝鋒起來,勢不可擋,對敵人心理會造成重大打擊,殺傷力如此大的部隊,卻是在戰場使用得極少。


  隻因每一個鐵浮屠騎士和戰馬,都是用差不多和重量相同的銀子堆積起來,若非必要,誰肯輕易將鐵浮屠投入戰陣。


  赫連曼秋聳聳肩,可惜遇到了她,若是給了別人,想破頭也想不出破解的辦法。


  很簡單,這種東西在她那個世界的曆史出現過多次,破解的辦法也很簡單易行,不需要花費太多金銀和力量。


  提筆,一支軟木,削尖了前麵,沾上墨汁就算是筆了,赫連曼秋開始考慮,是否要發明一種和鋼筆差不多的筆,用於寫字比毛筆方便多了。


  她不敢用毛筆寫字,那種東西從來沒有碰過,在這裏用過一次,寫出來的字堪比蜘蛛爬過,不堪入目,她果斷燒毀,羞於拿出去見人。


  順手畫了一個簡單的圖,配以簡單說明,揚手扔給何意:“意伯,拿給工匠們,尤其是會製作筆的工匠看看,能否製作出這樣的筆來。”


  “是。”


  何意接過紙張,折疊起來放入懷中,深深用疑慮的目光看了赫連曼秋一眼,小姐雖然不太喜歡寫字,但是如何連毛筆也不用了?

  赫連曼秋苦惱,原來的赫連曼秋是會用毛筆寫字的,但是此刻的她,得到的隻是赫連曼秋的殘魂,這個功能顯然被屏蔽了。用毛筆寫字又慢,她徹底放棄了想學習用毛筆寫字的想法。


  有那個時間和精力,不如去想如何賺錢,如何打造一支堪比鐵浮屠的鐵軍。


  刷刷點點,不一刻破解鐵浮屠的方法寫在紙上,放在一邊。


  輕騎兵,第二個難題。


  有別於鐵浮屠,這些輕騎兵同樣也是鮮卑異族的一支強大騎兵,戰鬥力雖然遠不如鐵浮屠,但是勝在速度。


  來去如風,瞬間既至,瞬間遠遁。等發現輕騎兵到來時,對方一擊必中或者不中,呼嘯遠去,速度快如閃電。


  鮮卑本是馬上的民族,生長在馬背之上,婦孺老幼皆擅於騎射,十來歲的孩子騎術就勝過大衡皇朝的成年人,箭術一絕,控製馬匹的馬術,也勝於大衡皇朝。


  輕騎兵的馬,皆是選擇骨骼較小,瘦骨嶙峋的好馬,配以身手矯健輕盈的騎士。這些騎士都受過訓練,出手如電,身上不著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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