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喜歡不聽話的女人
李梓文拿了一塊牛肉,“那我們再去買點水果吧?我記得你喜歡吃橙子,還有楊桃對不對?”
“嗯。”
李梓文一笑,推著車走在前麵。
身後,章修祺的目光,定格在她背影上的時候,深邃的目光閃過一絲柔情,當初同意和那個李冰在一起,也是為了接近她。
她……
章修祺加快步伐走了過去,從李梓文的手中接過推車,淡淡二字,“我來。”
推車從李梓文的手中脫手,她望著身旁的男人,抿了抿唇,下意識的和他保持了一些距離。
其實,她心中對這個男人,其實是敬畏多過害怕。
做姐夫那個時候,章修祺是被李家笑臉相迎的女婿,而他總是一副冷傲,高高在上的模樣,話語很少,那麽不近人情,李梓文平時和他說句話,都是心驚膽戰的。
現在,李梓文是被李家丟棄的棄女,而他,為了幫她報仇,可以將整個張家都壓在她手中。
可即使這樣,他依舊高高在上。而她,卻徹底卑微到塵埃,依他靠他,討好他。
微微歎了口氣,她挑揀著蘋果去稱重,買了水果,李梓文說,“我們回家吧。”
“等一下。”
他推著車子,前往零食區,又拿了很多零食,不過多久,隻鋪了個底的購物車就滿滿當當的了。
雖然多,但是李梓文卻發現,都是她喜歡吃的。
心中不禁有點小驚喜,姐夫——哦,不,張先生他,竟然還知道她喜歡吃什麽。
——
三日之後。
J國首都,最出名的別墅區中,裏麵最豪華的別墅,門前。
“這裏,喜歡嗎?”章修祺的目光落在李梓文的身上,薄唇輕啟,“送給你了。”
“送給我?”李梓文臉上掩蓋不住的驚訝,隨之她搖頭,“不,我不能要。”
章修祺冷冷一笑,從手下的手中接過鑰匙,放在李梓文的手中,語氣霸道而強硬,“給你,就拿著。”
“張先生,我真的……”
李梓文想把鑰匙推過去,誰知道章修祺竟用手緊緊的包裹著她,深邃的眸子,堅定異常,“拿著,我不想再說第三遍。”
實際上,欲擒故縱的把戲,玩一次就夠了。
隨之,他拉著她的手,走進了別墅內部,內部的裝飾更加豪華奢侈,就像是用金錢堆積起來的一般,名家字畫的真跡,珍品瓷器,就連餐具,都是上萬。
隻這一棟別墅,就抵得上李家主宅兩倍的價格。
可是李梓文踩在這純手工的地毯上,卻沒有半分喜悅,隻有惶然。章修祺金屋藏嬌一般的舉動,讓她踏入這幢別墅的那一刻,就有一種,她是一直被豢養的金絲雀的感覺。
可,並不是。
“張先生,我想我有必要和你說清楚。”李梓文鼓足了勇氣,目光落在章修祺背影還是上的時候,多了幾分緊張,
“我和你結婚,是為了報仇,並不是為了做你的——寵物。”
斟酌再三,她用了寵物這兩個字。
章修祺轉身,挑眉,“所以?”
“你不用給我這麽好的東西,我配不上。”她的語氣,多了一絲惆悵。
繼父被害,家產被奪,她守不住繼父最後的東西,亦保護不了母親,哪能享樂?她亦不想習慣這錦衣玉食的生活。
隻因為這一紙婚約,終有結束的時候。她怕那個時候,她會受不了這巨大的落差。
“我說你配得上,就配得上。”章修祺不喜歡這個妄自菲薄的人,因為這不是他心目中那個人的形象,
“我會幫你報仇。但是,我送給你的東西,你亦不許拒絕。”
伸手,將她額前的碎發輕輕扒拉整齊,溫熱的指腹,觸碰著她光潔的額頭,“身為我的妻子,自然能配得上最好。還有,我不喜歡不聽話的女人。”
他問,“明白嗎?”
這一刻,李梓文徹底覺得,自己卑微到塵土。
有求於人,就得低著頭。
她點頭,“明白。”
從此之後,她也不會多言,章修祺送她的任何東西,她都乖乖收下,隻因為有求於人,她也失去了拒絕的資格。
隻是越來,李梓文越感覺到心驚,因為章修祺的勢力,並不是表麵上看到的那麽一點點,而是都隱藏的暗處的。
買別墅,別墅的負責人都會親自到場,詢問有沒有什麽不滿意,他會派人立即修改。
買珠寶,珠寶是由負責人親自送到家中。
被這樣恭敬以對的人,怎麽會隻是一個張氏企業的總裁呢?這頓時間他送給李梓文的東西,比豐澤園的三處房產都貴。
可他,偏偏又隻是張氏企業的總裁。
“晚上,陪我參加一個拍賣會。”
章修祺一個電話,語氣冰冷淡漠,從聽筒中傳來,讓李梓文的手指不自覺的收緊了一些。
“好。”
不過半個小時,就有專人上門,給她穿禮服,化妝,原本還如同一隻小黃鴨的李梓文,不過半個小時,就成為了一支高貴優雅的白天鵝。
不,黑天鵝。
那一身黑色,鑲著碎鑽的禮服,不僅將她姣好的曲線勾勒出來。亦是將她整個人,襯的神秘,高貴,優雅。
章修祺來接她的時候,看到她站在窗台邊,望著外麵的景色。夕陽的餘暉灑在她的身上,如同波光粼粼的水麵,閃著星星點點的光。
回眸,那淺淺的笑意,弧如彎月的眉眼,就連章修祺,都有一瞬間的錯覺。
好美!
見到李梓文之後,他腦海中蹦出一個詞語。
隻是一瞬間,他便恢複了平常波瀾不驚的樣子。
“好看嗎?”李梓文看著他平淡的表情,有些忐忑的問道。
“嗯。”章修祺淡淡淡了點頭,“走吧,拍賣會馬上就要開始了。”
李梓文點了點頭,可是在剛邁出第一步的時候,就破壞了整體的美感。腳下一崴,她一個趔趄,差點摔在地上。
雖是扶住了牆,卻還是有些狼狽。
“你平時,不穿高跟鞋?”章修祺問了一句,邁著步子走了過去。
她羞得抬不起頭,“不經常穿。”
其實她不是個特別愛美的人,總覺得舒服來的最重要,所以她連皮鞋都很少有,基本都是一水的帆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