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三章 準備報複
隻要不是傻子,肯定會聯想到,孫大國不但非法持槍,而且還是標準的警用配槍,必定和孫大偉這個XX執法部門領導的爹脫離不開關係。
審訊的時候,孫大國交代槍支來曆,說不定就會把孫大偉牽扯進來。
到時候,孫大偉不但救不了兒子,自己也可能被連累。
所以YY部門領導才會讓孫大偉保重自己。
畢竟孫大國罪行累累,而且證據確鑿,是不太可能沒事了,孫大偉可別也在晚年栽個大跟頭,得個淒慘下場。
而且孫大國為什麽會在林小果送交體液物證之後,瘋狂報複,使用各種暴力手段威逼林小果出來?
目的很明顯,就是要殺人滅口。
你不是要告我嗎?而且證據充足,我想鑽法律空子,脫罪已經基本不可能。
怎麽辦?
我把你殺了不就完了嗎?
你林小果一死,就沒人指控我了,我當然就沒事了。
哦,對了,還有你姐林小紅,可能會在你死之後為了伸冤,再生事端,還有那兩個東臨來省城培訓的實習記者,也有可能再起波瀾。
沒關係,我把你們一鍋端不就行了?
所有麻煩都是人造出來的,沒有人,哪會有麻煩。
當然,殺人滅口,這是更嚴重的罪行。
但是我有準備啊,在郊區荒蕪人煙的地方,沒有人也沒有監控,殺了之後挖坑一埋,神不知鬼不覺。
啥,說我殺人?
誰有證據?
就算立案調查也沒關係,因為我有個執法部門領導的老爹,完全可以給我透露消息,打掩護。
隻要沒有線索,案子就破不了,而且執法部門也不會背負“命案必破”的壓力,因為連屍體都找不到,怎麽證明人死了?
所以最後隻能按照人口失蹤處理,不了了之,等幾年過去,就會無人問津。
不得不說,這個辦法雖然十分狠毒,但是確實有效。
YY部門領導甚至猜測,這個辦法恐怕不是孫大國這
種頭腦簡單的人想出來,而是孫大偉教給他的。
否則怎麽解釋,孫大國為什麽會有警用配槍?
不過YY部門領導把這個有些驚悚的想法深埋在心底,沒有說出來。
一來是他不願相信昔日的老戰友會變得這麽狠毒,二來有些話是不能說出來的,一旦說出來,兩個人的關係恐怕就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孫大偉默默點了點頭,他當然明白YY部門領導什麽意思,說道:“我知道了,老夏,謝謝你。”
楊和珍一邊聽著兩人對話,一邊哭,插話說道:“老公,我們現在要怎麽辦哪?連老夏也幫不上忙,難道我們隻能眼睜睜看著我們唯一的兒子變成殘疾後,再被抓進監牢裏,等待判處死刑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真是不想活了。”
她說到這裏,哭得愈發傷心。
YY部門領導知道她埋怨自己不幫忙,臉色尷尬:“嫂子,你先別著急,現在大國受傷,雖然不是好事,但是也給了我們緩和的機會,起碼大國養傷這段期間,是不用接受審訊和坐牢的,你們還有時間運作。”
孫大偉也勸道:“沒錯,老婆,你別哭了,事情沒有那麽嚴重。十幾年前,大國已經被律院判死刑了,我們都能把他保出來,何況現在法製更開明,辦事更容易,等大國好一點,我就去打點關係,你多準備點錢吧。”
“好。”
聽到這話,楊和珍眼淚總算止住了。
隨即,她想到什麽,恨恨道:“對了,老夏,那個把大國打成殘疾的記者陳浩,是不是屬於故意傷害,應該抓起來?可憐大國從小到大一帆風順,現在卻要受這等苦,我真要心疼死了,如果讓這個凶手逍遙法外,我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說到這裏,她眼圈通紅,忍不住又要哭出來。
孫大偉臉色陰沉:“沒錯,在這個陳浩出來之前,林小果根本就不知道大國的存在和身份,由於缺乏證據,她的案子都要了結,徹底沒事了。”
“但是自從陳浩出現,在她背後指點幫忙,大國的麻煩就一樁連著一樁,越鬧
越大,直到不可收拾,現在他又把大國打成殘疾,真是不可容忍。如果想擺平這件事,必須收拾這個記者!”
“老夏,我是大國的父親,需要避嫌,所以這件事需要你的幫忙,隻要收拾了陳浩,剩下林小果和林小紅姐妹,肯定掀不起什麽風浪。”
YY部門領導這回沒有為難,而是點了點頭,義憤填膺道:“老孫,放心吧,這事即使你不說,我也會狠狠整治那個陳浩。之前我就懷疑,他讓林小果送來的,關於大國的體液證據是用特殊手段偷來的,肯定不是林小果從衣物中提取到的,可惜我沒找到證據證明,被這廝擺了一道。”
“今天晚上他和林小果等人報警,居然隱藏事實經過,沒有說打傷大國導致殘疾的事,想必是他也不敢說,哼,陳浩以為他不說,我就不會知道了?”
“大國手術需要好好療養,沒法親自指證陳浩,但是沒關係,當時現場肯定很多人親眼目睹,作為證人,明天跟我一起去指證陳浩,我直接在培訓的地方逮捕陳浩,讓這廝好好丟一回臉!”
孫大偉滿意道:“如此甚好。”
他看了一眼附近站著的孫大國保鏢等人,伸手一指:“你們明天都聽老……夏領導的指揮,他讓你們幹什麽,你們就幹什麽?”
眾人點頭應是。
楊和珍想到什麽,擔憂問道:“老公,那個陳浩不會以正當防衛之名為自己辯解吧,畢竟是大國之前拿槍指著他和林小果等人的。”
孫大偉和YY部門領導都笑了。
“不會的,嫂子,你放心吧。”
YY部門領導解釋道:“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其實是挺苛刻的,雙方條件必須對等。”
“什麽意思呢,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來打你,用的是拳頭,你也隻能用拳頭保衛自己才算是正當防衛,如果你拿把刀,直接捅了對方,那就不算了。”
“陳浩奪走大國的槍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但是奪槍之後,他就處於強勢地位了,在這種條件下,他還暴力傷害大國,絕對屬於故意傷害,我抓他一點毛病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