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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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過。
恰好十年前。
我和她是初中同學。
她皮膚黑得很時尚,班上同學嘲笑她黑,但是卻沒有發現她皮膚細嫩到0毛孔。
她有一個表妹,是校花,走到哪裏都閃耀上天。
她卻總要聽到人家問她:什麽?那是你的表妹嗎?你們有血緣關係嗎?
有的啦。
要說,其實他們一家人基因都挺好的,她弟弟是隔壁學校的校草。
她個子很高,瘦瘦的,瓜子臉,眼睛杏圓,鼻子尖尖小小的,有種精明勁在裏麵。
她很喜歡帶著隨身聽,然後蹦蹦跳跳,聽著耳機唱歌。
如果不是因為戴耳機唱歌太不好聽,一開口周圍就有人閃開5米的話,其實她跳舞的律動感是很棒的。
她非常喜歡後街男孩,她喜歡唱。
學校第一年的運動會,她就是拿著隨身聽坐在最後一排,聽著耳機,唱著歌,也許覺得大家太吵,用手捂著耳朵大聲唱。
惹得坐在第一排帶隊的班主任轉頭回來看了她一眼。
我不敢說她唱歌跑調嚴重,不過大家看到老師都轉頭了,有幾個女生就捂著嘴笑起來。
那時候她是孤獨的。
有一次,她作為班上的文藝委員,要出黑板報,幾個人裏,她吼了一個男生,說那個男生出黑板報不認真。
那個男生也很有脾氣,摔了粉筆自己就走了。
那時候我也在場,不能理解為什麽會發生這種事,追出去把男生叫回來了,男生繼續出黑板報。
我悄悄問他為什麽要走。
他說,他本來就不想留著,還被吼了,所以正好就跑了。
哎,沒想到自己做了個惡人。
那一次突然發現,同樣是講一件事,有的人就是會攻擊性特別特別明顯,以至於讓人覺得很張揚,很討厭。
正是這些原因,實在沒什麽人喜歡她。
但她很喜歡我。
有一次放學回家的路上,她騎車追上我,跟我曆數了要和我做好朋友的理由:
第一,我的成績挺好的,也同樣是班委,覺得可以和我做朋友。
第二,我們的家都在一條路線上,可以一起回家。
第三,兩個人的家庭看起來很相似,應該是有三觀一致基礎的。
於是,我就有了一個好朋友,好閨蜜。
她把我們的情誼定義成了“老公”和“老婆”。
有一次我們兩個一起手牽手擦黑板,後麵一個班的同學就在吼:“拉拉!”
我沒有特別介意這件事,玩笑而已,我被開的玩笑多了,不差這一個。
但我比較難過的是,我很難掩飾住自己對她攻擊性的逃避。
是的,我雖然看起來脾氣很好,但是卻是個愛憎分明的人,我不喜歡的事情,會恨到骨子裏。
這樣矛盾的結果是,我無法說出來我不喜歡她的某些點,卻又隱忍著努力聽從她的安排,偶爾就會爆發起來。
那時候,我總在逃跑,總在想如何能不和她一起回家,可是卻總被她抓著一起走。
有段時間可能真的矛盾很激烈了,她遞了一紙“離婚證”給我。
是的,我們並沒有“結婚證”,卻有“離婚證”。
當然啦,她是直的,我也是。
所以青春歲月裏那些小心事小情愫都是互相傾訴給彼此的。
我在學校裏真的是沒什麽人喜歡,她也是。
不過校外有人還是比較能挖寶的,她出校門被校外的大哥哥攔著送了玫瑰花。
但後來聽說這個人是混社會的,並且也沒有再來過,這事就算了。
初三的時候,中考的體育考試,去到了外校的操場。
一大早考試前,她說,有個女生給她遞了話,讓她考完試等著。
當時我聽了莫名其妙,我不能明白這是什麽意思,並且我不能理解不等著會有什麽後果。
考完試,我陪她一起等在了後操場。
此時來了一群人,五個女生,三個男生,迅速把她包圍起來。
遞話的女生過來搶了她的包,把她的包甩出很遠,接著一嘴巴就扇在了她臉上。
她也回了一個正踢。
旁邊趕過來一個老師,驅散了眾人,那群人就說:出去門口等著。
我拉著她趕緊走,門口見到了我們班的體育老師,我跟老師說:老師,麻煩攔一下後麵的幾位同學。
老師心領神會點點頭,我抓著她就跑了。
推到車回頭一看,體育老師果然很盡職盡責攔著那幾個同學,放我們跑。
那天中午,我騎車戰戰兢兢帶著她繞了很遠很遠的路,她的手臂圍在我的腰上,頭靠著我的背。
她說她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她還說,其中一個把她圍在圈裏的女生,是她以為和她很要好的朋友。
她心疼她的隨身聽被砸在地上,又讚歎了一下對方果然是打架好手,上來就把包扔遠,避免她用包來當武器。
下午到了學校,打了她的女生來到我麵前,用食指指著我的鼻子說:你竟然敢吿老師!
我當時的表情應該很怯懦。
結果什麽都沒有發生,就這樣過了。
中考後,我們的人生路就越分叉越遠了。
我去了我喜歡的高中,她沒有考好。
但是我們經常一起出來玩,她還約了另外兩個男生一起玩,其中就有那位摔粉筆的男同學。
我們一起打籃球,一起逛街,一起去公園遊玩,大家也會來我家玩。
我被家裏人管得很緊,一起玩的時間不多。
她可以玩,而且都是青春懵懂的時期,她換了兩任男朋友。
那時候我卻在自己的學校被嘲笑為醜女,內心深處是有點羨慕有很好看的男生喜歡她,每天送她回家,一起出來玩的時候還會陪她一起。
大學,我去了夢想的大學,她就一直留在本地。
每年回家,我一定先找她玩。
大學畢業回來以後,我們見的第一麵在一家西餐廳裏。
那是我第一次在本地吃到比較合口味芝士烤飯。
那天晚上聊得非常非常開心,我發現三觀這種東西,原來是早在初中就已經塑成了。
她想的東西和我很一致,我想的東西和她很一致,內心激蕩起來的,是遙遠青春的記憶。
那時候,她已經換了好幾任男朋友了,我才剛認識現在是我老公的那位。
我很高興她這任男朋友看起來是很踏實的居家款男生,而且對他有一種特有的溫和。
她是他的初戀。
我們經常交流關於感情的看法,她說她男朋友最讓她喜歡的是那種篤定的感覺,那種非她不娶的堅定。
男朋友在她麵前做了很多蠢蠢又可愛的事情,送她的生日禮物是一箱白蠟燭。
抱到她家裏的時候,她媽媽差點暈過去。
她問發生了什麽,男朋友說:最近各種天災的報道很多啊,我覺得遇到災變,這箱蠟燭起碼能頂一個星期。
當然,男朋友非常努力,在當時房價蠢蠢欲動的時候,他靠自己的努力買了兩套房子,其中一套留了她的名字,是為了兩人一起奮鬥還款,過上更有保障的生活。
那段時光真的很美好,我、她和我們兩人的男朋友,加上她朋友圈的幾個優秀的朋友,我們經常一起玩。
而且自從我認識了我男朋友以後,我媽也不管我了,晚上沒有追魂奪命call,隨我玩,男朋友會負責我的安全。
她把我帶回她家裏,和她爸媽一起吃飯玩耍。
我從來不能安心去別人家裏玩,除了她家。
她媽媽會對我說:我家閨女很聰明啊,可惜成績沒你好。當年你們兩個人感情太好了,她和你一起玩成績都變差了,叫她不準和你玩她都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