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新軍
也許,隻有嫡子派老大自居的徐世鬆會對這場宮鬥的最後結果感到滿意。
反正徐世楊對此是很無所謂。
實際上,如果不是這次自家親戚表現的實在太令人傷心,他本來打算采用更溫和的手段,花費十年甚至更多的時間,一點一點整合家族內部力量使他們統一到同一麵旗幟同一個目的之下。
為此,付出點財物和權利方麵的犧牲也沒什麽,他之前一年就是這樣做的。
隻是,剛剛結束的戰爭,讓他明白過來,這種做法根本行不通。他讓出去的利益,隻會被極品親戚們當成理所當然,關鍵時刻,他們絲毫不會因為這些利益而少在背後捅徐世楊幾次刀子。
這促使他下定決心,挾全殲韃子一個猛安的威名,聯合徐世鬆、徐世柳逼迫徐睦河徹底表明立場,然後又利用二房係的力量,逼迫家主下台,從而整合整個徐家。
今天之後,徐世楊已經隱隱成為下一任家主的頭號種子選手——實際上現在也可以利用徐睦河家主的身份,調動整個徐家的力量為自己的戰略服務。
當然,今後這次徐家高層人事變更很可能還會給徐世楊帶來一些名譽上的麻煩,文人們不會在意徐睦江做了些什麽,隻會記得徐世楊逼迫長輩,霸占親戚家產的黑點。
隻是現在,徐世楊暫時顧不得書寫曆史的文人會給自己什麽評價,他已經沒有回頭路可走了,必須堅定向前。
建興十一年十一月的這次塢堡主會議上,除了劃分新的勢力範圍之外,徐睦河還按照徐世楊的想法,對家族內部進行一係列改革。
首先是統一內部階層。
以集合力量,驅逐韃虜為目標,新家主宣布整個徐家成為一個大軍屯,徐家所有子民,不管男女老幼,全部為士兵。
所有人都要在徐世楊15屯那個15級軍銜體製上找到位置。
簡單來說,除了家主為上校,徐世楊因大敗韃子而晉升中校以外,其餘塢堡主一律為少校軍銜。
同時獲得少校軍銜的還有徐世柳。
各塢堡以此為標準,向下推算,除塢堡主以外,最高為公孫勝的上尉。
與原有15級軍銜體係略有不同的是,下士下麵的兩級士兵被改為三級,分別是一等兵、二等兵和三等兵。
其中一等兵為戰兵,二等兵是青壯民兵,三等兵為老弱病殘。三等兵再往下,還有兩級更低的階級——庶民、奴隸。
庶民為犯了罪,卻又罪不至死的漢人,以及表現出色的奴隸。
最低級的奴隸,是被俘的外族人,包括女真、契丹、渤海、高麗等民族和前次被俘的扶桑倭寇。
這樣,原有的15級體係被擴充成18級體係,徐世楊把它戲稱為“十一年式軍銜製度”。
這個體係之下,每一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階級,獲取或多或少的優惠和權利,同時,他們也要根據自己的階級承擔相應的義務。
其次,軍銜製度確定以後,徐世楊開始擴充之所以能戰勝韃子的最重要支柱——新軍。
按照家主的要求(其實是徐世楊背後推動的),除了徐世楊的第五屯以外,徐家其餘5個塢堡,都應該組建一支以定遠營為模板的新式軍隊。
其中1屯、2屯和6屯為步兵營,每個營標準編製500人,新編製內包括150個神機兵、150個銳士兵、100個選鋒兵、80個炮兵和包含主要軍官、旗鼓手、騎馬通訊兵在內的營部。
欒廷玉的3屯和孫立的4屯為騎兵營。其中3屯為正規騎兵,編製200人。4屯為騎馬步兵,編製300人。
徐世楊自己的第五屯,因為人口較多,擴編為兩個步兵營。
這樣的話,5個步兵營加2個騎兵營,總兵力3000人。所有士兵都為新軍編製,除了人事關係、福利待遇留在本塢堡之外,新軍士兵的訓練、作息、作戰、武器裝備和後勤補給統一由新成立的新軍司令部管轄,與士兵所屬塢堡無關。
也就是說,塢堡隻負責養兵,新軍如何使用,完全取決於新軍司令部。
新軍的第一任司令官,理所當然由徐世楊兼任。
這位司令官上任後的第一個動作,是按自己的趣味,給新建個營取個名字。
他自己組建的兩個營,當然是定遠和鎮遠。
另外三個步兵營,以三艘小型裝甲艦的名字命名為經遠、來遠和平遠,兩個騎兵營為致遠和靖遠。
正好跳過最沒特色和表現最差勁的濟遠,一個陸地上的北洋艦隊漸漸成型。
新軍的組建,從現實意義上來說,也是剝奪了塢堡主相當一部分權利。
因為新軍全部為脫產士兵,作戰時統一指揮也不歸塢堡主管轄,官兵的薪資待遇卻由所在塢堡提供,並且還有明確規定不準克扣。
這相當於用塢堡主的財力來為徐世楊的戰略目標養兵,塢堡主們肯定不會喜歡,隻是徐世楊現在聲威日盛,塢堡主對此沒什麽好的對抗辦法,隻能執行。
為了避免塢堡主們暗中對新軍士兵不利,徐世楊任命的新軍第一批營長還是跟塢堡主高度重合的——欒廷玉、孫立分別為致遠營和靖遠營營長,徐世鬆為來遠營營長。
包括徐世楊這個總司令兼任定遠營營長在內,7個營中已有4個營的營長是現任塢堡主。
另外3個營中,鎮遠營營長為公孫勝;以徐睦河第一屯為基礎組建的經遠營暫時由徐世柳代理,等他去江南進學,則交給徐世柳的舅舅董超;以徐睦海第六屯為基礎組建的平遠營營長是他的小舅子張業。
這些人除了公孫勝以外,其他人都做過堡主。
徐世楊通過這種手段玩了個進二退一,暫時安撫原堡主階級,走出把塢堡變成單純人口單位,而非半獨立勢力的第一步。
當然,距離他的最終目標仍有很大距離,最明顯的標誌就是:作為軍屯機構,非新軍之外的其他堡民,人身關係依舊牢牢依附在塢堡主身上。
雖然徐家家主下令各塢堡主在農閑時期應該組織二等兵以上人員進行軍訓,並做到最少五日一練。但如何訓練,戰鬥時民兵如何組織,配備什麽武備,都完全取決於塢堡主個人。
這部分民兵依舊屬於半農奴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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