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章 特殊的撰寫視角
蘭國,某座城市。
李凡、蘇情、秦雨霖、唐瑩、丫頭幾人,到了這座城市最大的一家書店門前。
今是《福爾摩斯探案集》發行的第一,李凡準備去看一看書的印刷質量怎麽樣?
畢竟,這是他和克斯福出版社第一次合作,還是要看一看之後才會放心。
剛走進書店大門,在最顯眼的一處展台,便看見了特裏斯的《血色殘陽》,展台的四周,還圍繞著不少的書迷。
櫃台處,正在排隊等著結賬的隊伍中,也有好幾人手裏拿著的是《血色殘陽》。
秦雨霖在李凡耳邊嘻嘻道:“姐夫,看來人家的書,要比你的書好賣得多呀!”
李凡不以為意的道:“現在才剛開始而已,用不了多久,情況就會反過來了。”
這話秦雨霖自然相信,扭著腦袋看了一圈,又道:“姐夫,我看到你的書了,我們過去看看。”
完,率先朝著一處書架走去。
李凡笑笑,和蘇情、唐瑩、丫頭一起,也朝著秦雨霖所指的書架走去。
書架是新書上架的專售書架,位置還是不錯的,十來本嶄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整齊的擺放在上麵。
隻是有些可惜的是,書架前並沒有書迷選書。
對於這種情況,李凡也早有預料,並不驚訝,也不著急,他知道,這隻是暫時的。
李凡從書架上取下一本書,將書麵、書背、書脊,都仔細的看了一遍,又簡單的翻了一下書的內頁。
隨後暗暗點了點頭,書的印刷質量完全沒有問題。
隨後又特意多看了一下封麵上的插圖。
插圖是福爾摩斯的形象畫,坐在一張藤椅上,臉型非常的消瘦,鷹鉤鼻,下顎方正而突出,左手拿著一隻煙鬥,整個人看上去正陷入某種沉思之中。
這幅插圖是李凡親手畫的,與稿件一起發到了愛護多的郵箱,插圖是以亞爾維斯老人為人物原型,與老人有七、八分相似。
當然,也同樣符合原著中對福爾摩斯的外貌刻畫。
看完之後,李凡正準備將書放回書架中,卻突然聽到一個,似乎有些驚喜的聲音,“噢!實在是太好了,看來並不是隻有我一個人,準備買李凡先生的這部新作品。”
很明顯,是一個準備過來買《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顧客,看到李凡手裏拿著的書,把李凡也當作了買書的書迷。
李凡心中一樂,扭頭一看,隻見話之人是一個0幾歲的夥子。
夥子看到李凡扭頭看他,又有些抱歉的道:“哦,對不起先生,我打擾你了。”
李凡笑笑,道:“沒有關係,你並沒有打擾我,你是來買這本書的嗎?”
著,李凡揚了揚手裏拿著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夥子點頭道:“是的先生,我是專門過來買李凡先生的這部新作品的。先生應該也是來自華國吧?怪不得你要買李凡先生的新書呢。”
李凡並沒有否認夥子的法,而是饒有興致的問道:“其他人似乎都不看好這本書,這裏除了你我之外,並沒有其他的顧客,也明了這一點,你為什麽要買這一本書呢?你不擔心它不好看嗎?”
年輕人搖搖頭,道:“不,我不擔心,相反,我還認為李凡先生的這本新書會很好看。很多人不看好這本書,隻是因為他們認為,李凡先生用幾時間創作出來的書,質量定然不怎麽樣。但他們似乎忘了,之前大家普遍認為,李凡先生的那首《斯卡布羅集市》,隻是一首普通好歌,但結果呢?所為,我認為,李凡先生之所以決定,隻用幾的時間創作新書,是因為他隻需要幾的時間就足夠了,正如他之前隻需要兩個時的時間,便能夠創作出最完美的《斯卡布羅集市》一般。”
李凡聽後,很是讚同夥子的話,笑道:“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確的,這本書應該不會讓你失望。”
夥子點頭道:“當然,我非常肯定這一點。”
完,夥子從書架上取出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與李凡道了聲再見,拿著書去櫃台處結賬去了。
夥子走後,李凡幾人也隨後出了書店。
李凡進店主要是想去,確認一下書的印刷質量,確認完了,自然就離開了。
至於銷售情況,李凡一直都不擔心,別看現在的銷售似乎不怎麽樣,但絕對用不了太長的時間,便會被書迷們爭相購買。
出了書店,李凡幾人繼續去遊玩,今已經7號了,再過兩,他們就得回華國去了。
……
《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目前的銷售不怎麽樣,但也並非無人問津,總有一些偵探迷們,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選擇購買,就像李凡之前在書店裏,遇見的那個夥子一般。
他們拿到書之後,先是仔細的看了看封麵的人物插圖,隻感覺心裏有一種莫名的悸動。
然後翻開封麵,便是第一個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這還是一個係列故事?”這樣的疑問,在他們的腦海裏一閃而逝,然後便開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
我在那裏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後,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
……”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一八七八年,書迷們對此並不奇怪,很多的偵探,都會選擇上個世紀作為背景。
隻是,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為主角的第一人稱寫法,這讓書迷們稍微有一皺眉,他們還是更喜歡看第三人稱的作品。
當然,他們雖然有些皺眉,但並沒有因此放棄,而是選了繼續往下麵看。
看著看著,他們不禁眼睛一亮,他們發現,這部作品的撰寫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個叫做華生的“我”,似乎並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書迷們嘖嘖道,他們看了許多的作品,這樣的撰寫角度,還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開頭是,華生讀完了軍醫的課程之後,在蘭國的一隻軍隊裏做了軍醫,他在一次戰爭中受了傷,又染上了傷寒,身體變得非常虛弱。
不久後,華生回到蘭國休養,他的經濟狀況有些糟糕,因此他決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處。
有一,他在一個叫做克萊梯利安的酒吧門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斯坦弗。
華生告訴斯坦弗,他打算找個價錢不高,而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斯坦弗則,另外有一個家夥也跟他了,也要找一個價錢不高,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那個家夥叫做福爾摩斯,在斯坦弗的口中,福爾摩斯是一個有些古怪的家夥。
“福爾摩斯?”一眾書迷點點頭,福爾摩斯很是顯然才是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