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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格殺

  在對力士進行瘋狂進攻時,力士主動進行防禦,每一劍都砍在力士的斧上,這讓我很不爽,而且又要格擋劍士攻擊。


  但是憑借我的速度,可以做到遊刃有餘。


  要是妮娜他們不在就好了,我可以直接switch死侍對劍士進行必殺一擊,然後格殺力士,這樣可以在最快時間內結束戰鬥。


  不行,前後夾攻對我極為不利,得打破這樣的場麵。


  雖然跳起來可以越到力士後方,但是他一個轉身,依然可以擋住我的攻擊,劍士再繞到我後方,還是一樣的情況。


  不過我好歹也算軍事一類的人物,在以前所玩過的遊戲裏麵,我可是成為主導地位的人。


  首先,力士主防禦,但是防禦資質太單一,總會有死角的地方。


  其實,劍士對我毫不留情的攻擊,但是在十秒的武技冷卻後,他就會發動武技。


  也就是說,在他釋放在武技的瞬間,找到力士的死角,打亂他的動作後,劍士必定回來救,那個時候就是他露出破綻的時候,但是這個時候,我必須挨力士一擊。


  不過為了打破這格局,隻能這麽做了。


  機會來了!


  劍士釋放武技,我格擋下來後,借由衝擊的力量,朝力士眼睛刺去,力士的頭向右偏去。


  而在這一瞬間,我抓住力士斧柄,我一個翻身,腳往力士臉上踢去,力士忙用斧頭擋住,而他的身體也開始向後傾。


  我施展出武技,而在此時,劍士突進了我,我的腳踩在力士的斧頭上,做好架勢,對劍士露出輕蔑的笑容。


  我能看出劍士眼中露出的那種恐懼感覺,跟我在死亡設定中的一模一樣。


  施展武技的劍劃過劍士的脖子。


  一股強烈的殺氣從我背後而來。


  “大哥!”力士的話語中我能感覺出他的憤怒,但是他的憤怒怎麽比得上被他們殺過一次的我。


  突然,我感覺身後傳來劇痛,似是一把利刃切開了我的身體,我瞬間失去 224點血,隻剩94點了。


  但是不管如何,至少得把劍士給幹掉。


  趁著劍士還未反應過來,我又對他發動猛烈攻勢,劍士用劍格擋,然而已是風中殘燭。


  我望向妮娜方向,此時的她用手捂著眼睛,看來她還是不能逃出那一次失去夥伴的事實。


  雖然那件事我已經不在意了,可是她心裏一直對沒有救同伴而感到愧疚,如果這樣下去,注定無法成為強者。


  “你可以的!”我大吼道,說著,劍刺進了劍士的心髒。


  而在此時,力士的斧子落下,我瞬間少了82血量。


  我拭去嘴角的鮮血,嘴角微翹,劍指力士。


  “你個混蛋!”力士暴怒,一斧子揮向了我。


  我輕鬆閃過,舉著劍緩緩朝力士走去,冷冷道:“還記得那天被你們殺的劍士嗎?怎麽殺的?我記得他當時的笑聲好像是這樣,哈哈哈……”那是第一次看到異世界的情景,本以為被神選中的我,還沒踏出一步,便被這幾人殺害,那時候我的眼神是多麽的無助,但是現在,我的笑聲裏,充滿了輕蔑,充滿的不屑。


  力士開始驚慌起來,不斷的後退:“你……是人是鬼?”他胡亂揮動的斧子,但是他的攻擊碰都碰不到我。


  “我啊?不是人,但也不是鬼。”我狠狠的盯著他,舉起劍,舔了一下上麵的血,“仇人的血!”


  “我是……來尋仇的!死吧!”劍士的武技施展開來。


  “不要,不要殺我!”力士撲通一下坐在地上,“不是我殺你的,不要來找我。”


  “記住我的名字,我叫……死亡!”噗呲,我的劍刺進了力士的胸口,鮮血噴湧而出,但是力士還未死,他的血量正以極快的速度跳著。


  “爽吧!是啊,當時我也是被你們這樣對待的,現在該讓你們也嚐嚐了。”我緩緩的拔出劍,在力士驚恐的目光下,一劍斬落他的頭顱。


  突然眼前跳出一個頁麵:LV10晉升LV11。


  原來殺了人也可以獲得經驗,這倒是漲知識了。


  我清點了三人的東西,收下了斧跟刀後,把剩下的東西都給了那幾個少年,至於錢,我也給了哪幾個少年,因為他們比我更需要錢。


  這刀跟斧的屬性分別是,刀:F級,攻擊 2,會心 1,斧:F級,攻擊 2,命中 1。


  由於死去劍士的那把劍比我所帶的這把屬性要差,所以我也把他給了劍士少年,別的就是一些垃圾新手裝備,還有一些錢,看來這些人專門喜歡對新手下手。


  接下來就是某個出賣我的小子了。


  我望著邊上那個顫抖著的少年,他之前的傷還未養好就這麽急著透露我的消息,這讓我非常不悅,尤其是我們剛打完BOSS,幸虧我們出來前恢複了一番,不然的話別說我會死,就連妮娜等人也會死在那三個人的手裏,這讓我相當不悅。


  我正要去收拾他時,妮娜抓住了我的手,哀求道:“放……放過他吧!”


  我看著妮娜,又望著那個少年,冷冷道:“還有下次的話,我不會再留情。”


  “好了,事情解決了,我要去第三層了,你們呢?”我對著妮娜等人說道。


  “我們也一起去!”幾個少年讚同道。


  第三層,亞梅爾拉城。


  來到第三層後,讓他們先去休息了,而我跑集市去逛逛,他們跟我的生物鍾不一樣。


  來到集市後,首先逛的還是集市,我身上的材料以及食物以及告罄,又要照顧這一群小朋友,無奈長歎起來。


  不過回想起來,今天吃什麽好。


  來到海鮮攤前,我看到一樣東西,全身都顫抖起來。


  那個竟然是章魚!看到的那一瞬間,我腦海中出現章魚丸的樣子,很快我的口水開始流了下來,距離我上次吃還是在大學時候,跟自己暗戀的對象一起吃,從此我就愛上了章魚丸。


  不分直說,我直接將攤位上的章魚全部買下來,我可不知道這東西在上麵幾層還有沒有。


  緊接著,我跑到武器店,畫了一張圖紙給武器店老板看,這是製作章魚丸所用到的器具。


  這倒是難住了武器店老板,畢竟他做慣了武器,還沒做過這樣的東西。


  不過給了他一些錢,他倒是也給我製造出來了。


  接下來就是材料的收集,雞蛋,色拉,油……


  果然,材料收集是個難題。


  油的話可以用豬油,然後就是雞蛋了。


  集市沒有賣雞蛋,去村莊看看,應該會有收獲。


  出了城後,我一刻不停的朝離這最近的村莊而去,從第三層的怪開始,就變成了哥布林了,要說這個世界種族最多的就是哥布林了,幾乎每層都有哥布林存在。


  據消息販子稱,離這最近的村莊是米亞特村莊。


  我此時開始後悔起來,明明第二層的村莊有賣雞蛋的,為什麽我要跑這麽遠?早知道事先就買好再過來了。


  出乎我意外的,要獲得雞蛋需要完成委托任務。


  這樣不就跟遊戲裏一模一樣了嘛。


  我看了一下任務:前往科魯馬山采集二十株芳香菇,任務獎勵:雞蛋X10。下麵還有一張簡易版地圖。


  光是采集任務的話,倒是能輕鬆不少。


  沿著地圖的路線,我繞過哥布林群族,朝科魯馬山而去。


  到了科魯馬山後,我四處觀望起來。


  地麵平坦,哪有芳香菇啊?

  除了哥布林還是哥布林。


  這時,我看到附件有一隻哥布林抓起一條蛇,而那條蛇的頭上,竟然有個蘑菇形狀的東西,莫非那就是芳香菇?


  哥布林將蛇頭上的香菇一口吞下後,便將蛇丟飛出去,繼續搜索起來。


  這時,一股奇特的香味朝我鼻子湧來,廚師直覺告訴我,用那芳香菇做菜,肯定能做出異常美味的菜來,想到此處我不禁開始流口水,擦幹口水,我準備伺機而動,因為不知道獲得這芳香菇,所以隻能靠搶了。


  恰巧,不遠處有個落單的LV12哥布林,我悄悄躲在它後麵。


  直接它蹲在地上不知道做了些什麽,不一會兒,它的手上便出現了一條蛇。


  好機會,我施展死侍武技,在它快吞下芳香菇之前,我率先一步搶過芳香菇,匕首朝它刺去。


  直接砍掉它400 血,但是這一擊並不足要它命,因為它的血量足足有1200加。


  哥布林暴起,將蛇捏死後,朝我攻來。


  “Switch!”切換成劍士武技後,朝它砍了一劍,直接砍去了500 血,又接連斬它兩劍,每下150 血後才將它解決掉。


  武技攻擊果然比普通攻擊傷害要高許多,更何況現在我相當於LV20劍士的武技。


  砍死哥布林後,我注意到在哥布林的手上拿著一隻死掉的青蛙。


  原來是用誘捕啊!這哥布林倒是聰明。


  我將死蛙綁在線上,開始釣起蛇來,這個方法卻是奏效,這也讓我想起了以前釣龍蝦的場景,一說到龍蝦,我口水都流出來了,說起來,我也好久沒吃到龍蝦了,要是這裏有龍蝦釣就好了,要是有的話,我得提前準備材料,製作麻辣小龍蝦。


  想著想著,幾條蛇上鉤,我將它們頭上的芳香菇摘下後,任由它們逃走。


  過去幾個小時後,我摘到四十多個香菇,這比我釣小龍蝦的技術差多了,想當年我一個小時就能釣一盤小龍蝦。


  雖然我釣上來的蛇不少,但是有數條頭上沒有香菇,這不是我能改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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