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高燒
“理由?”我塞了滿嘴鼓鼓囊囊的小丸子看他:“難道說那麽熱鬧的中央大街還有什麽凶鬼厲鬼?”
“不要拿鬼開玩笑。”宋子清沒好氣的拿筷子敲我腦門一下:“不過你說對了,凶鬼惡鬼厲鬼,是最容易出現在中央大街人流密集的地方,我住在這裏,一來方便,二來,也可以除鬼。”
“不會吧?人流密集的地方不是陽氣很強盛嗎?陽氣盛不應該鬼不敢來嗎?為什麽反而還會有鬼,還是這些聽起來就很恐怖的鬼?”
“誰跟你說人流密集的地方陽氣就盛?鬼就不敢來?”
呃,我頓時噎住,沒敢跟宋子清說我是在書上看到的,因為書上看到的全是扯蛋,完全和現實不一樣。
宋子清嗤我一聲,又接著說:“雖然中央大街人流密集陽氣算是強盛,但人一多,每個人心中都有那麽一些不能說的肮髒心思,負麵心思,這些東西是凶鬼惡鬼厲鬼最愛吃的東西,也最能滋長他們的能力,他們隻要躲在人多的地方一天,不需要吃人,就能獲得很大能量。”
原來是這樣,人是種很複雜的動物,再正義的人也心底也會藏著邪惡,唯獨不同的是,犯罪的人把邪惡付諸行動,正義的人把邪惡藏在夢中。
“凶鬼惡鬼厲鬼難道是三種不同的鬼嗎?”反正吃飯也是閑著,我順帶就和宋子清聊天了。
宋子清點點頭:“對,這三類鬼都屬於鬼中很麻煩不好對付的類型。”
“哪個更厲害?厲鬼嗎?”
“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
“喔……”我隻見識過厲鬼的恐怖,其他的凶鬼惡鬼還沒遇到過,也不知道具體有什麽區別,更不想知道!默默在心中祈禱,千萬千萬別讓我去了解那兩種鬼!也千萬千萬別遇上!
隻是祈禱也沒用,幾天後,我還是遇上了。
“對了宋子清。”我又叫他,他看過來,我其實想跟他說關於今天冥王要對付我時候,我身體裏發出紅光的事,但話到了嘴邊,我又咽了下去:“算了,沒事。”
他可能是以為我想跟他說冷陌,沒再勉強我,也沒多懷疑。
我很糾結,厲鬼曉梅的事到底要不要告訴他?之前冷陌曾經說過,宋子清也是個藏著秘密的人,而厲鬼曉梅給我的那個武器同樣是我的秘密,如果把最後秘密交付給宋子清,會不會風險太大?
思考了一會兒,我還是決定暫時不告訴宋子清好了。
“哦對了。”宋子清忽然說。
“怎麽了?”我看向他。
“我去買燒烤的時候,看到冷陌和另外一個男人在酒吧裏喝酒。”他說,順帶看我反應。
我眼底沉了一下,下意識咬了下嘴唇:“這與我沒什麽關係吧?”
大概,是和冥王,寒羽在酒吧喝酒聊天逍遙快活吧。
宋子清挑挑眉:“看樣子這次你和冷陌是徹底鬧掰了?”
“嗯。”我悶著鼻音回答他。
“太好了,喜聞樂見,放鞭炮,舉國歡慶。”
我瞪他:“宋子清你幸災樂禍個毛線啊,你暗戀我是不是?”
“噗,別,就你這樣,除了冷陌能啃兩口,我可暗戀不起,隻不過你終於和冥界撇清關係,就不會被他們利用了,我高興的是這個而已。”
我就知道,有氣無力的站起來:“你想太多了,我又不是傀儡!”
“誰知道,你們女人一旦陷入愛情,不都很癲狂麽,比如冥王。”宋子清抱胳膊。
真不想和他糾纏這個問題了,我對冷陌頂多是暗戀未遂,癲狂?達不到。
今天真的很累,我同宋子清打了個招呼就回客房睡覺去了。
關上燈,我躺床上望著天花板。
夜,還很長。
很長……
*
半夜我睡迷糊了,起來上了個廁所,剛從衛生間出來沒走兩步就一頭栽到了地上。
宋子清聽到動靜跑上來,我整躺在地上說胡話,意識完全飄遠,就感覺他摸了我腦袋,然後說我發燒了,嘴裏一刻不停的念叨著什麽‘早知道就不應該把我這個麻煩製造機帶回家’之類的話,但還是把我背了起來,帶我去了醫院。
去的路上我完全是昏迷的,直到進了醫院我才稍微清醒了些,宋子清再厲害也隻是個人,他不像寒羽懂醫術,大概是著急害怕我燒死了神劍被冥界拿走,才趕緊醫院他就大聲的嚷:“快點來醫生!”
那些醫生紛紛跑過來,被他的樣子嚇到了,其中兩個把我從他背上接了下去放到了手推床上,我聽到耳邊乒乒乓乓的一陣忙碌,手背刺疼了一下,戳了幾根針進來,吊瓶掛上了,又在我胳膊上打了幾針小針,喂我吃了些藥,再然後,宋子清讓人把我帶上了最高層的私人病房裏。
沒想到宋子清也有這麽層關係,這醫院的最高層私人病房,向來都是給名門貴族有錢人住的。
我聽到老醫生在旁邊念叨宋子清:“你怎麽能讓她發燒到那麽高才來醫院?你知不知道再晚來一點她很有可能會燒成腦膜炎?她身體裏現在非常寒,但體外又熱,需要住院觀察兩天才行,你是她什麽人,請在這裏簽字。”
“我是她哥,抱歉,今天我沒在家,回來的時候才發現她暈倒了。”宋子清的語氣很謙和有理,並不像麵對冥王時候那般咄咄逼人。
“今天晚上她很有可能會出現暈厥狀況,必須留人守著她,要有任何事,趕緊來找我。”醫生說完搖搖頭:“沒見過燒那麽嚴重的病人。”
宋子清連連點頭說著好,送了醫生出去。
我感覺渾身又熱又冷,很難受,頭疼的要死,冷陌留在我身體裏的寒氣和鬼氣沒有完全消除,再加上今天冥王把我弄到湖水裏,才導致我發了那麽高的燒。
宋子清回來了,板了個板凳坐我床邊,歎氣:“我現在把你扔了還來得及嗎?”
“來不及了。”我閉著眼睛虛弱的笑:“還我哥呢,你占我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