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好
此觀點,僅代表醉夢憶紅塵的觀點!不要問我為什麽!大家都懂得!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為八年前在地震中喪生的人默哀,為在地震中活著的人,祝福吧!那年的事兒是最多的。爭論,也是最多的!人性如何,皆知奉獻者,受表揚應得自私者,受抨擊為何是呀!為什麽自私的人,就要受到社會的抨擊、排擠!如果換成你們,你們的行為,能和那時的所想一致嗎?值得考慮!如果你都做不到,為什麽還要這麽說他人,你沒資格!或許,現在我說這些有點那個啥,可是,隻有你活著,才能去實現價值!死了,一切雲散煙消。那時候,經受災難而活著的他們,應該無私的給予他們關愛,而不是那些‘排擠’。看過《成佛》這部電影,那些排擠自己的他們的人,就知道哪種行為是該與不該!我們都是普通人,請不要拿聖人的標準要求我們!人非聖人,孰能無過!更何況那不是過錯,而是本能!他們為什麽要受到社會的排擠!為什麽要受到社會的不公平對待!這些話,本不應該現在說,應該在八年前!可是,現在那些“行求生本能之人,依舊在被不公平對待!”社會主義的極致進化——大同社會。如果我們連他們的“求生本能”都要否定話,那進步何談!輿論,是一種怎樣的力量?名人,很多名人在那次大地震伸出了援助之手。可有些人又在質疑,他們的誠意!僅僅因為捐的錢太少了!這算什麽理由!真不知道這群人是怎麽想的,心意到了就好了。名人的錢,也是血汗錢!你們難道不知道你們的行為會寒了他們的心!他們的生活,或許比你的還慘!真是不懂這群人是怎麽想的!捐贈,本身就是自願的行為!一個高尚的行為,卻被套上了“道德”的枷鎖!這那是進步,這是想要的進步嗎!剛剛提到的那群人,就不能客觀的、設身處地的看待嗎?就自己而言,依稀記得那時候,好像捐了五塊錢吧!在現在看來,真的微不足道!事實就是這樣。那時候應該是初中!一個農村的孩子記得班裏那時候有個小姑娘,一個星期夥食費18塊錢,換成現在的自己,如果不是親身經曆,這真的令人難以置信。自己的夥食費貌似比她多一些,不也就多了一丟丟!那時候花的的最少的一頓飯,不到一塊錢!平時,兩個饅頭加一個包子,再撒上一些調料麵!這就是那時候經常吃的午飯!記得回家看到,“眾誌成城,抗震救災”的直播,看到他們的食物,每天吃的!那時候就在想:如果地震發生在我這就好了。說實話,他們的夥食,比我的還好。說真的,那五塊錢真心不想捐,迫於“輿論”的壓力,捐過之後,幾天的夥食……那時候,更可笑的是學校竟然拿每個班的捐款總額排了名次,前幾名還給班級評優加分!學校真是夠了!一個公益活動,也被掛上了“利益、榮譽”的頭銜……沒有什麽不勞而獲的。無論發生什麽災難,活著就好!價值,這種東西,隻有活著在能更好的去實現!特別的一天,特別的紀念!祭奠逝者安撫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