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零七章 赤血靈果
左泉走在隊伍的最前麵,緊接著是沈卜芥,沈卜芥身後是陣法師林頌,裴少卿墊底。
走在中間的相對於最前和最後的位置而言,安全係數要高很多,沈卜芥不時留意旁邊爬過的蛇蟲鼠蟻,被咬到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裴少卿走在最後,樹生長的並不密集,陽光從樹梢灑落在他身上,為他鍍上一層金色的華彩,“左師兄,還有多久才到?”
左泉頭也沒回,笑道:“你小子,才走這麽一點路就覺得累了?!瞧瞧小師妹和阿頌這兩個姑娘家都沒叫累呢!”
裴少卿辯解道:“師兄,你這麽說可是冤枉我了,我可一句話沒說,就問問還有多遠,可沒喊累啊!”
左泉笑道:“行行行,我不說你了。”他指了指前方,“繞過這座山就到了。”
目標在前,幾人的腳步明顯加快,劍修的身體素質那是所有職業中最強的,沒有之一!
令沈卜芥略感詫異的是四人中唯一不是劍修的陣法師林頌,竟然也能麵不改色地跟著她們趕路。
林頌見沈卜芥朝她看過來,直到她在想什麽,解釋道:“我經常跟著小隊一起出來做任務,你們劍修的速度我了解。”
沈卜芥有點疑惑,“陣法師經常會出任務嗎?”陣法也是屬於輔助型戰鬥人才,除非是頂級陣法師,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一揮手一投足輕飄飄一個陣法甩過來,幹翻一群妖獸。
要論單個攻擊力,那肯定是比不上以攻擊、戰鬥聞名的劍修。
多數陣法師還是會待在安全地方苦心孤詣的研究陣法,至於要什麽材料,簡單,小意思,去發布任務唄!
隻要付得起學分,就是天上星,海邊月,都有人不辭辛苦的幫你找來。
他們又不需要跟劍修一樣,在戰鬥中突破,要說劍修,這個職業真的是生而為殺,從古到今,就沒哪個劍修能不經過戰鬥就晉級的,那種天天閉關修煉等級就蹭蹭蹭往上漲的,千百年來從來沒有一個劍修做到。
林頌:“賺學分,攢經驗。”她略頓了頓,“我也喜歡到處走的感覺,書本上的風景我想親眼看看,不論是妖獸還是靈植,親手拿到的和聽風樓發出任務別人交給你的感覺不一樣。而且我們陣法師的攻擊和防禦陣法也很厲害的。”
沈卜芥點頭,這個她知道,她爹沈知行就是陣法師,對陣法的了解肯定會比其他人要深一些。
嗯,她在雲霄齋也是學了八年陣法的,雖然學的並不精通,但一些常用的禁製、防禦、聚靈陣、攻擊類陣法還是會布置的。
陣法分為十二大類:偵查、契約、記錄、攻擊、防禦、醫療、移動、隱匿、迷幻、後勤、儲存、通訊。
她們這種不專攻陣法的每種類型的陣法都會學幾個。
沈卜芥對自己陣法方麵的造詣非常清楚,隻能把最簡單、最常用的學會,至於什麽破陣、自己構建新的陣法啊之類的,除非是書上明明白白寫著的,或者是一個陣法,那種幾個陣法套在一起的,她連陣眼在哪裏都找不到。
自己創造新的陣法?哦,那是什麽,聽都沒聽過,這輩子都不可能做到的。
書院中一直流傳著一句話,能學陣法的都是腦子靈活的,能學製符的都是手穩的,能學煉丹的都是記性好的,能學練劍的都是不要命的!
沈卜芥真誠地笑笑,“我也覺得陣法師很厲害。”
林頌看她神情不似作假,這才滿意地點點頭。
四人的速度很快,越過山丘,就看到左泉所說的“赤血靈果樹”,赤血靈果上隱隱溢出充沛的靈氣,十分鮮嫩誘人。
隻不過她們不僅看到了這棵赤血靈果樹,還有樹下坐著的三個修士,兩男一女,俱是風姿出眾,不過但凡踏入修道行列,沈卜芥就沒見過醜的人,靈氣會在會無聲無息間將人體調整到最好的狀態。
赤血靈果還未完全成熟,她們尚在樹下等待。
女子秀眉鳳目,玉頰櫻唇,是一位美貌佳人,此時正微仰著頭看著赤血靈果。
其餘兩個男修士聽到動靜,都目露警惕之色,迅速起身。
沈卜芥一行四人出現在他們麵前,身著寶藍色法袍的俊朗男子率先開口,躬身一禮,“幾位道友也是為赤血靈果而來嗎?”
左泉回禮笑道:“正是。”
女子回頭問她們,“你們要多少?”
左泉回道:“十顆。”
女子道:“這株赤血靈果將要成熟的一共二十五顆,我們也需要十顆,剩下的你們還要嗎?”
左泉表示要和隊友商量一下。
裴少卿道:“我不需要。”赤血靈果著實算不得特別稀奇的靈果,直接食用口感不佳,靈力也不算頂充沛的,一般作為煉丹材料。
至於口感不佳,嗯,他以前嚐過,特別酸,酸掉牙的那種。
林頌道:“我想要一個。”吃那是不可能吃的,這可是煉丹材料。
沈卜芥:“我第一次來這裏,沒親眼見過赤血靈果,我也想要一個。”
於是左泉開口道:“我們這邊兩位姑娘家想各要一個。”
女子點點頭,“好,那你們十二,我們十三。”如果還想要多要的話可以再等一段時間,果樹成熟了,自然就結出果子了。
沈卜芥幾人都沒什麽意見,既然能和平分,為什麽要打來打去?
沒意思,人要跟妖獸鬥已經很難了,沒必要為了這點小東西爭來爭去,大家都是受過教育的文化人,又不是土匪,一言不合就開打,看到個好東西就要據為己有。
妖獸森林的物種天生地養,跟人族沒太大關係,不是說你看到的,就是你的,能者居之,但這不是說可以明搶,在樹上的時候是公共物品,你可以爭奪,可以搶掠,但到了修士手中就屬於私人物品了,你搶就是你不對。
從來沒有說搶別人東西這種行為是對的這種說法,不管你是持有怎樣的理由,為了大道,為了修行,為了父母,為了啥啥的,搶劫就是不對的,任你說破了天,錯的也不能變成對的。
作為一個受過正常教育的人,有道德約束、有法律製約,有正常三觀的,就不得做出這種搶劫的事情來,又不是沒有思維的妖獸,憑本能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