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都七年了,我若是一層不變那就是退步了,可第一次被他誇獎,我還當真有些微微臉色發紅,笑著說:“我可沒你說的那麽好,我還是以前那個吳藝飛。”


  他點點頭表示讚同:“嗯,嗯,還是原來那個吳藝飛啊!”


  後來我和他聊了一段時間,才知道他幾年前從別的局調到了管轄母校的這個公安局,而且在父母的幫助下還買了一套不錯的房子,生活算是很充實很穩定的了。


  可在談及婚事的時候,卻被告知他還是單身貴族一個,我開玩笑地說:“像你這樣的磚石王老五指定挨個在挑,看哪家的姑娘最溫柔賢淑,哪家的姑娘最美吧。”


  他嘿嘿地發笑,似是開玩笑,又似是認真地說:“可不是嘛?一直挑不到像你這樣落落大方的姑娘,所以哥哥我至今仍是單身一人,小飛,你嫁人沒,沒嫁人就嫁給我吧,我絕對是五好青年。”


  他的表情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恩恩,姑奶奶我剛畢業,還沒開始挑呢,你排隊啊!”


  “那我能不能插隊啊!怎麽說怎麽排,我應該都是在前麵的一個吧。”他也笑彎了眉毛。


  後來我又和他聊了一些話,大多是回憶過去那些逝去的青春,但提及路宇的時候,他警惕地看了我一眼:“路宇要結婚了,你聽說了嗎?”


  我低著頭不去看他,淡淡地回答:“聽大頭說了,新娘子是韓霜。”


  “看來你雖然身在W城,心還在j城啊,這些事都了解得那麽清楚。”林沛東笑著調侃我。


  我說,其實路宇和韓霜一直是很般配的一對,他們結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其實我心中真沒想到路宇會選擇韓霜,雖然他們之間的緋聞不斷,可我從來不認為他們會走上婚姻的殿堂,可我的想法向來不準,就好像我自以為路宇對我還有感情一樣,都是我的主觀臆斷。


  林沛東說,他不這麽認為,他一直以為我和路宇是很般配的,想不到,最後竟是這個結局。


  我說,我和路宇七年以來就沒聯係過了。


  林沛東嘿嘿地發笑說,那我不是就有機會了。


  我也笑他愛開玩笑,後來我們又交換了手機號碼這些聯係方式,他才得知以後我住在j城了,而且還打算在j城找工作,對我甚是殷勤。一直開車將我送回家中。


  媽媽在陽台上看到他的車,一個勁地追問我是不是我男朋友,我說不是,媽媽惋惜地說,你都這麽大了,該籌劃籌劃了。


  其實我很想說,我一直在籌劃,從大學的時候就開始籌劃了,可無奈,我的籌劃略失火候,我永遠抓不住喜歡人的心。


  又過了兩日,我接到大頭電話,她在電話那頭大罵我的不是,說我會了j城不和她說,她還是從林沛東的口中得知我的事,我解釋說其實馬上就要告訴她了,隻是事多忘記了,但又被她罵說到底是同學重要還是我的狗屁事重要,最後無奈,我隻得閉嘴聽她搗鼓。


  其實我是想說,結婚生了孩子的女人特別嘮叨,可我沒說出口,我擔心這話會引來她的又一陣大罵。


  大頭約了我下午逛街,我很乖巧地同意了。


  大頭很能逛也很能說,基本上一個下午她拉著我到處逛,還邊逛便說,讓我有一種她是主角,我是陪她演戲的配角的錯覺。


  大頭逛嬰兒店,她說,要給孩子買點穿的用的,當媽媽了就是不放心孩子,什麽都要擔心。


  大頭逛男裝店,她說,當人的妻子了,就是不省心,老想著給家人買點什麽。


  大頭逛女裝店,她說,女人有了孩子有了家,也不能忘記打扮自己,要不就會和社會脫節。


  我不斷地點頭如搗蒜。


  大頭又歎氣說,唉,和你說這些你也不明白,你還沒結婚呢。


  我點頭。


  大頭又說,你真的沒有男朋友嗎?在w城也沒有嗎?

  這讓我想起了楊泰迪。


  楊泰迪是我男朋友吧,可我內心一直不肯承認,我總覺得我和他之間少了一種所謂熱戀的激情,完全沒有以前我看林沛東時的瘋狂和看路宇時的心煩,楊泰迪是平淡如水的,就像平靜地生活一樣平淡無奇。


  我問大頭,怎麽樣才算男朋友?是林沛東那樣的,還是路宇那樣的?


  大頭搖搖頭,林沛東那樣的,根本不喜歡你隻是你在單戀,人家屁沒放一個,哪裏算男朋友,路宇那樣的怪人,即使和他摩擦出點火花,也讓他古怪的脾氣給熄滅了,哪裏來的幸福感。


  我說,韓霜應該是幸福的吧。


  大頭突然歎氣說,你啊,我就知道你,你在羨慕韓霜了,你一直對韓霜耿耿於懷,本來你不想回來的,一聽到韓霜就回來了,我真不明白,路宇有什麽好,讓你一直念念不忘,都七年了,你還過不去這個坎嗎?

  我說我沒想路宇,我七年都對他不聞不問,我哪裏想他了。


  大頭說,你騙得了自己騙的了我嗎?你這脾氣,就是因為七年都不聯係才有古怪,有一種人,一碰即傷,不碰不傷,所以就會像鴕鳥一樣把自己保護起來,學會逃避,你就是這種人。


  我說我不是。


  她說我就是。她又說,你說你不是,你敢去路宇的婚禮嗎?看著他們兩個交換戒指成為夫妻


  我敢,我怎麽不敢。


  就這樣,我在大頭的激將之下,答應去參加路宇的婚禮。


  可我與路宇七年後的第一次見麵,卻不是在他的婚禮當日,而是在婚禮的前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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