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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我是瘋了

  “不能。”陳以柯果斷的回絕了她,“因為我們上了同一條船。”


  船嗎?


  誰說不是呢?以前的時候,自己隻管放輕鬆了演戲,然後看著陳以柯緊張和在乎,覺得好玩,今天才發現,隻要把自己深入其中,這戲也就不好演了。


  首先,你有了顧及,有了軟肋,一不留神就被點了導火索自己還不自知。


  這樣想著,覺得以後的路是越來越難走了。


  有一句話怎麽說來著,“愛情讓你有了軟肋,也有了盔甲。”


  努力武裝保護自己軟肋的同時,還需要把內心變得更加的強大。


  幹脆,央求著陳以柯,“那就拜托大哥你,為了我們彼此的安寧生活,您能安分一點麽?看那些新聞裏今天陪你的一流大明星,明天就是畢業校花大學生,今天被陳伯母找了,你再這樣下去,明天該是我爸媽了,我真吃不消了。”


  陳以柯腳下的油門加大了,“就這點本事,怎麽做陳家未來的女主人?”


  這話裏調侃的意味明顯,白露認栽了,“得了,您陳家的大門我是不能垮進去了,還是請你的暮歌小妹妹來擔此重任吧。”


  提到靳暮歌,陳以柯不由自主的升騰起怒火,“不要跟我提那個女人!”


  白露癟了嘴,外人從來沒見過陳以柯這副模樣吧?這跟世人麵前那個嚴肅的,慵懶的,高高在上的上位者的形象太不一樣。


  腹黑,小氣,小心眼並存在這個男人身上。


  可憐的小暮歌,你是要被攥死在這樣的手心裏了嗎?


  嘖嘖嘖……白露為今後靳暮歌的生活擔憂。


  “等一下去找靳暮歌吧,我在這裏也沒什麽真正的朋友,還蠻喜歡靳暮歌這個人的。”白露似不經意的提起。


  “吱————”的一聲,陳以柯將腳下的刹車踩死,白露的頭因為慣性,要不是安全帶的作用,就撞在了前麵的玻璃上。


  車子停穩後,餘驚未了的白露暴怒,“陳以柯,你是不是瘋了?”


  “下車。”陳以柯隻說了兩個字。


  “在這裏你讓我下車?”看著車窗外清冷的街道,白露大驚,這裏是距市中心還有二十分鍾車程的地方。


  “不要招惹她。”陰沉沉的口氣,從陳以柯的嗓子底發出來。


  看到白露驚訝加無語的表情,陳以柯的腳才重新踩在了油門上。


  對陳以柯的種種反應,白露都要把之前的認知關全都推翻了,明明想要保護的要死,卻隻能在旁邊做這些威脅人的勾當。


  今天是威脅她,昨天還不知道要了誰的命了,估計人家暮歌連這些障礙是誰掃平的都不知道,難道這就是陳以柯的表達方式?

  白露聳聳肩,知道這是陳以柯的死穴,不碰就是了。


  忙碌的時間飛快,轉眼過了半個月。


  雜誌社最近的形式很緊張,因為李悅回來了,帶著滿腔的鬥誌,似乎是針對她的。靳暮歌已經明顯的感覺到了。


  “做好卷鋪蓋離開這座城市的準備了嗎?”洗手間的洗手台上,靳暮歌剛才洗手間裏出來,遇見正在洗手的李悅。


  靳暮歌頓了一下,走上前去擰開水龍頭,“誰能留下來,現在還不知道。”


  “聽說,就連陳以柯的未婚妻都自稱是你的好朋友,一方麵搶人家的老公,一方麵與人家做朋友,是該稱讚你城府深呢?還是該誇獎你有演戲的天賦?”


  靳暮歌得手在不斷衝下來的水流中握成了拳頭,“他們是未婚夫妻,而我們隻是朋友。”


  李悅冷哼了一聲,“這些話,還是留給你自己騙鬼去吧,不久之後,我會讓你一敗塗地。”


  生冷的帶著厭惡的語氣,陣陣寒意順著靳暮歌得脊梁骨爬升起來,伸展開手掌衝洗,“說這樣的話,還為時尚早。”


  “哦?”李悅對著鏡子裏的自己笑笑,輕佻的口氣聽上去信心滿滿,抽出一張紙巾來,慢慢地把手擦幹,“那我就靜等你從這裏滾出去的好消息。”


  說完,將紙巾扔進垃圾桶,走出去。


  水流被截斷,靳暮歌看著鏡子裏的自己,用未幹的手拍了拍臉。


  不想與任何人為敵,可是如果這是生存法則的話,就必須得贏,因為得在這個城市裏存活下去,因為她還有媽媽要照顧。


  可是麵對這樣信心滿滿的李悅,自己這些天的狀態……


  靳暮歌剛坐下來,楚襄欽就將文件夾放到靳暮歌的桌上,“準備的材料我看了,構思和切入點都很新穎,我們雜誌的讀者群以女性為主,首次撇開娛樂,緋聞的視角,以這樣的題材切入,相信會重新引領一個方向。”


  “真的嗎?”得到楚襄欽這樣的中肯的回答,靳暮歌很激動。


  開始做這份企劃的時候,心裏很忐忑,畢竟是雜誌,如果對於新的潮流的東西引入不知道會不會引起波瀾,一直猶豫著但是憑著直覺還是做了出來,麵對李悅這樣的勁敵,靳暮歌得猶豫和害怕更多了一分。


  楚襄欽算是業界的大哥,他肯定的話,給靳暮歌吃了一顆定心丸。


  具體企劃上麵的東西,楚襄欽又就幾個細節上的問題給出了些建議,靳暮歌得到指點,恍然大悟,立刻動手改。


  這也許就是吸引他的地方。


  楚襄欽站在靳暮歌得身後側,看著她正在努力的樣子。


  是什麽時候開始注意這個女孩兒的時候已經不記得了,畢竟雜誌社這麽忙,一同進來的幾個實習生,他根本連模樣都沒認全。


  雜誌社的工作不分時間,不分地點場合,隻要有新聞熱點和聚焦,就會有他們的存在,同來的不少實習生都受不了這樣的苦走了。


  能堅持下來的已是少數,而她是以她的努力和拚搏勁兒吸引他的。


  決定收她為徒,納入自己的麾下,像他這樣心裏隻裝著工作的人,竟然是有一點私心的。


  現在看來,他的選擇是正確的,作為一個合格的記者或者是雜誌社的一員,她的敏銳度和洞悉能力超群,一定是雜誌社需要的人才。


  隻是……另一方麵,可能他的私心會更重一點,就不僅僅是收入麾下那麽簡單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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