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外星古人
自覺賣藝換的湯,就有資格多吃一點。
滿滿一大盆魚頭豆腐湯,蘇泠硬是吃了三分之二還略多。
她姣好的身材,平坦的小腹,硬是被吃的微微隆起,撐到不行。
“嗝!大滿足!”
蘇泠摸著小肚子,打著嗝站起來,看著張燊道:“張燊,沒想到你的廚藝這麽好!怪不得你的美食直播間總有那麽多人,真是名不虛傳!我以後還能不能經常來你這裏吃東西啊?我可以賣藝的!”
“泠兒主播,你的節操掉了!”
“經常賣藝換吃喝可還行?”
“十萬個好奇泠兒主播的舞蹈,重金求購!”
蘇泠的直播間看不到畫麵,卻能聽到蘇泠和張燊的對話,聽到這番話,頓時就是一排排彈幕噴射出來,把直播間布滿。
“恐怕沒機會了!”
張燊笑著搖頭道:“我可能過段時間就要搬出去了,咱們這個小區,位置比較偏僻,雖然不擔心有粉絲闖進來,卻很多事都不太方便。我最近簽了一家經紀公司,打算換個環境。”
“啊?這麽突然!”
蘇泠很想讓張燊不要搬,可話到嘴邊,又覺得不合適說出口。
就算她的所有智商全都用在了改裝技術上麵,也知道,以她的身份,是沒資格說這種話的。
前不久都還是互有勝負的敵人,現在頂多算是握手言和,外加她對張燊的廚藝認可。
要說交情,還真算不上能有多深。
“不算突然吧?”
張燊笑了笑,道:“我孤家寡人一個,沒親戚,沒朋友的,住在哪裏搬去哪裏,從來都沒人管,沒人問的,怎麽能說是突然呢?”
他說的輕描淡寫,蘇泠聽的卻莫名有些心疼。
得是遭遇多少人情冷暖,才能說出這種淡漠的世情?
“就算你被人坑過、騙過幾次,世上還是好人多的!”
蘇泠想了想,道:“我之前看過一個視頻,有人在身上沾滿錢,讓人隨意取用,窮人隻會拿一頓飯錢,有錢人卻貪婪的想要拿光。騙你的那些,都是有錢人!”
張燊笑著搖搖頭,道:“也不能這麽說,有錢人裏也是有好人的。隻不過,一旦手握資本這東西,想要增值,難免會變的貪婪。”
頓了頓,張燊道:“有個古人是這麽說的:隻要有10%的利潤,資本就會到處被人使用;有20%,就會活潑起來;有50%,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有100%,就會使人回不顧一切法律;有300%,就會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會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它們。”
“雖然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麽,但是感覺好厲害的樣子!”
蘇泠一臉異樣的望著張燊,她從來不知道,張燊這麽有深度,她道:“對了,是哪位古人啊?我怎麽從來沒有聽過這句話?”
“呃……”
張燊摸了摸鼻子,這個世界可沒有馬大神,他扯開話題,道:“不聊這個。時間已經很晚了,你回去吧,我等下也要休息了。”
“哦……我們留個聯係方式吧!”
蘇泠抓起手機,正要給張燊留個號碼,卻發現直播APP居然還掛著,上麵滿滿的都是水友們的彈幕留言,不由得輕叫一聲:“呀,我忘記關直播了!”
“已經八度,沒有找到所謂的古人說的話!”
“我去!那豈不是說,這番話其實是張燊自己的感悟?”
“那不是很正常的嗎?張燊被人連坑兩次,’火鍋沸騰’、’馬上吃飯’接連易主,被資本坑的這麽慘,有這種感悟,很正常吧?”
“正常才怪!這種哲學上的思辨,沒有一定的哲學高度,壓根就說不出來!這肯定不是張燊的原話,應該就是他所說的,是某位古人的感悟!”
“那你倒是給我找出來,到底是哪個古人?總不能是外星古人吧?”
張燊一眼掃過去,落在蘇泠的手機屏幕上,剛好看到這句留言,不由得心頭一動。
兄歹!牛逼,真被你猜對了!
馬大神相對於你們水星世界來說,可不就是外星古人嗎?
“我下播了,不小心讓你們聽到那些,丟臉死了,記得不許外傳!”
蘇泠沒注意這些,她丟下一句,手忙腳亂的把直播APP關掉退出去,然後把手機伸到張燊麵前,道:“給我你的號碼!”
張燊見狀,不由得笑了一下,道:“你不覺得奇怪嗎?我們今天之前,還是敵人吧?emmmm……至少你是把我當成敵人的。態度轉變這麽快,是因為我的湯嗎?”
“當……當然不是!”
蘇泠差點承認了,她微微紅著臉,死鴨子嘴硬的道:“我就是覺得,你這個人其實還可以,以前可能是對你有些什麽誤會。現在誤會解開了,你又要搬家,以後不知道什麽時候還能遇上,留個聯係方式,不是很正常的嗎?”
“emmmm……”
張燊略一沉吟,笑著點頭道:“你這麽說的話,倒也能說得通。行吧,這是我的號碼……”
在蘇泠的手機上,輸入自己的手機號,張燊道:“微信也是這個號,你可以加我一下,不是急事,盡量微信聯係,可以節約一些話費。”
“你這麽大一個明星,怎麽這麽摳門呀!”
蘇泠撇撇嘴,下意識的吐槽了一句,緊接著想到張燊身上背著的債務,頓時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對不起啊……張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有口無心,你別往心裏去……”
“沒事。”
張燊笑著點頭道:“我早就習慣了。”
“習慣了嗎……”
聽到張燊這番話,蘇泠不由得又是有些心疼,她看著張燊道:“那我以後找你,你可不能假裝不認識我哦,一定要給我回消息!”
“會的。”
送走蘇泠,張燊把碗筷收拾好,稍事洗漱,重重的躺在床上。
這個家,要離開了呢……
一晃眼的時間,已經在這個地方住了兩三年之久。
一直都是一個人住,雖然還算習慣,卻也沒什麽舍不得的。
既然這樣……那就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