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史上最廢男主角
第二天江尋一覺睡到9點才起床,洗漱完,穿著雙拖鞋去樓下吃了一海碗豆漿,兩籠包子,三疊蒸餃,四根油條,五個茶葉蛋,然後不緊不慢地趕到麵試的麗晶酒店。
酒店就在江尋住的小區旁邊,他昨天還問了施耐德教授,因為他是最後補錄的,所以他的麵試被安排在了最後一個,根本不著急。
江尋提著一袋子的油條一步入麗晶酒店富麗堂皇的大廳,馬上就有黑絲高跟的漂亮女服務員詢問他是否是來參加卡塞爾學院的麵試的,他一點頭,漂亮的大姐姐就領著他到了酒店的行政層,讓他在會議室外的休息室稍作等待。
屋子裏有不少江尋的熟人,廢柴路明非,小天女蘇曉檣,文藝白蓮花陳雯雯、小白臉趙孟華、鋼琴美少女柳淼淼都在,還有些江尋叫不出名字的同校的路人甲乙丙丁。
“江尋?”在場的眾人震驚地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江尋收到麵試通知來酒店參加麵試大家本不該這麽驚訝的,畢竟仕蘭中學廢柴榜榜首吊車尾一號路明非都收到了麵試通知。
眾人驚訝地原因主要江尋穿得也太隨意了吧。
白色背心,沙灘褲,人字拖,還提著一袋子油條出現在這個高大上的場合極其不和諧。
麗晶酒店是他們這座城市最好的酒店,五星級,全球連鎖,裝修豪華,提供世界一流的服務。
這些收到麵試通知的學生都做足了功課,知道卡塞爾學院是美國一所小型私立貴族學院,招收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這種學院畢業文憑的價值很高,而且從這種私立的貴族學院出來學生再去申請哈佛斯坦福大學這類名校的博士的輕而易舉。
來麵試的眾人都穿著自己能夠找到的最好的衣服,男生們都西裝筆挺,女生們也是套裙小皮鞋扮成英倫淑女範。
就連平時焉了吧唧像根曬久了太陽的小黃瓜的路明非,都穿上了他叔叔的西裝,頭發梳成了大人的模樣。
不過被眾人視線包圍的江尋並沒有覺得有什麽不自在的,他大咧咧地坐到路明非旁邊,跟他聊起了昨晚星際的戰況。
服務員送上了茶點,牛角麵包和一杯熱奶。
在得知因為自己遲到才導致麵試推遲後,江尋像眾人表達了自己的歉意,並詢問眾人中有沒有人想要吃油條。
隻有小天女蘇曉檣和路明非一左一右坐在江尋身邊,和他一起享用牛奶泡油條這種絕世美味。
坐在前麵的趙孟華看到蘇曉檣這麽親密,有些不太樂意了。
雖然他現在對陳雯雯比較感興趣,但是原本三大校花都鍾意他趙公子是仕蘭中學眾所周知的事情。
當初社團招新的時候,網球社和台球社的社長都是蘇曉檣的舔狗,滴著哈喇子等著她加入,結果驕傲的小天女蘇曉檣卻加入死對頭陳雯雯的文學社。
蘇曉檣是為了啥?
還不是為了他仕蘭中學新一代校草趙孟華。
小天女從不掩飾她對趙孟華的喜歡。
她請全班女生吃必勝客,當著女生們的麵,舉起一杯啤酒大聲說:我請大家吃飯,就是告訴大家,我就是喜歡趙孟華,跟我搶的就來,人再多我也不怕!
當真是女中豪傑,敢愛敢恨的江湖兒女,不愧是大礦主的獨女,豪氣!
張愛玲在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的開篇中寫下了那經典的一端話:
一個男人這輩子都會有這樣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相比於紅玫瑰般的蘇曉檣,作為高中生的趙孟華自然更喜歡穿著白色棉布裙子安安靜靜讀書的白玫瑰般的陳雯雯。
陳雯雯就是那種長著一張初戀臉的漂亮姑娘,所以他趙孟華選陳雯雯沒錯。
但是不管是紅玫瑰還是白玫瑰,包括如同丁香一般的鋼琴美少女柳淼淼都是他趙孟華的禁臠。
他不吃,不代表別人可以吃!
看著蘇曉檣和江尋越來越親密,趙孟華就好像頭上戴了一頂壘得比雷峰塔還要高的綠帽,怒從心來。
江尋這個路人甲憑什麽染指他的女人,江尋和路明非兩個廢柴憑什麽敢和他一起參加美國名校的麵試?
這種廢柴就該窩在網吧打遊戲,意淫著能像他趙公子一樣左擁右抱,周旋於三大校花之間的xing福生活才對。
他看著江尋忍不住譏諷道:“有些人還算有點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就是來充當分母的炮灰,但是能不能有點母校的榮譽感,穿成這個樣子會讓別人美國的教授誤以為中國的學生素質都和他一樣低。”
江尋:???
他覺得自己這身白背心、短褲配人字拖的收租三件套時裝很潮很man很威武啊,怎麽就素質低了?
再說他本來就是包租公啊,這趙孟華腦殼是不是有問題。
他剛想對著趙孟華那張陰沉的白臉開噴,結果油條卡嗓子眼了,他喝完了自己的,又接過蘇曉檣遞過來的牛奶,猛灌了一口才緩過氣來。
他有些懷疑地看了趙孟華一眼,這家夥才是龍族世界裏真正的氣運之子吧。
原著中趙孟華家有上市公司,財力和背景雄厚,長得又帥,體育又好,未來憑借優異的成績被北大錄取,三大校花,他一人獨占了倆。
再過一年,玩膩了文學少女陳雯雯後,趙孟華就會泡上在複旦上學的鋼琴十級的小美女柳淼淼。
結果趙孟華這個死渣男遇到危險了,前女友陳雯雯還為了他找曾經的舔狗路明非幫忙,路明非這個白癡花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值間接把趙孟華救了回來。
淦!
這TM才是真正的人生贏家啊!
江尋一邊咳嗽一看向原本的主角路明非。
這個廢柴正在盯著陳雯雯的背影發呆,那張臉他越看越覺得蠢。
要是路明非是他的兒子,他怕是要打得自家斷子絕孫。
路明非這家夥給人當狗,結果人連個備胎的位置都沒留給他,把他當千斤頂用,就是拿來換備胎時候撐在車底下的那種。
我應該在車底,不應該在車裏,是這樣嗎?
關鍵是路明非這個千斤頂還TM是四次性的,他的外掛就是自爆,四條命用完就涼涼的那種。
這家夥真是江尋見過的最廢的男主角,沒有之一,他一臉很鐵不成鋼的看著路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