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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威脅

  瘋狗的手下有點發懵,他壓根就沒見過正品,所以沒有辦法做出判斷:“他們是被吉米從黑人區帶出來的……穿那麽好還敢進黑人區,肯定是沒見識過底層社會陰暗的有錢人。”


  “有錢人或許沒見識過……但有錢人身邊的人一定會警告過他們。”瘋狗又點燃一支香煙:“管他們是不是真正的有錢人,我親自去看看就知道了。”


  “對老大,我們肯定能狠狠的敲上一筆!”瘋狗的手下紛紛點頭表示認同,隻要是欺負亞裔,他們就熱血沸騰。


  “或許他們隻是來洛杉磯旅遊的,並不知道黑人紮堆的地方一定很亂,讓我們去提醒他們一下,在美帝國這就是鐵律。”瘋狗的臉上掛著奸詐的笑容,殊不知很多人也都在說,華夏人紮堆的地方也一定會亂。


  瘋狗說到這裏,甚至想起了自己的父親剛帶著他來到美帝國的時候,那時候他還沒來加州,他父親帶他去的是美帝國東部的馬裏蘭州。


  他記得有一次晚上穿過巴爾的摩黑人區的時候,感覺就像是進入了恐怖片裏一樣,他們開車在街上過去,就像進了鬼城一般,漆黑一片!

  到處是死寂,後來開進了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範圍內,才感覺自己離開了鬼城,那年瘋狗才五歲,這對他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陰影,到現在他也不願意一個人晚上去黑人區。


  現在的美帝國連波士頓這種以前排黑非常厲害的城市,有些區域也有點兒要被黑人攻占了的意思。


  雖然波士頓的白人比例仍然在百分之八十以上,但在有些地方還是不安全。主要是現在的黑人們有了“種族歧視”這個擋箭牌之後,很多人根本不敢拿他們怎麽樣。


  美帝國有很多以黑人領袖命名的街道,當然,這不是什麽權威機構命名的,而是一些黑人社區的人自願的主動的把他們生活的地方的路命名為曾經爭取黑人民權的領袖的名字!

  那位演說過《我有一個夢想》的偉大黑人領袖是很值得尊敬的,但是以他名字命名的那些大道還是不要接近的為好。美帝國可是有很多條以他名字命名的道路啊!


  簡單的來說,黑人越多,這種被命名的道路越多,幾乎美帝國任何一個州都有這條道路,而東南沿海最密集。密集的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這樣一條名字的路!而西部地區也較多。


  因為這些地方的黑人最多。


  黑人領袖命名的道路已經成了美帝國的一種社會現象。


  美帝國很多人都知道,如果你不是黑人,站在黑人民族領袖命名的那條大道上,那可就走錯了地方!因為這個名字的街道是美帝國大城市內無業黑人聚集的地方。


  這種地方是槍擊,吸毒,搶劫最多的地方!


  而瘋狗他們所在的這個華人街區,就是距離一條這種危險的黑人街區不遠的街區。


  瘋狗在自己現在生活的地方沒少警告過華人,千萬不要靠近黑人街區,也沒少給剛剛來到洛杉磯的華人上課,即便是遊客如果碰到了,他也會警告他們不要靠近。


  然而他們做的一些事情,一點都不比黑人做的幹淨,他的手甚至更黑,更髒,更令人惡心唾棄!

  當一些華人進入黑人區域的時候的確會遭遇搶劫之類的事情,但在瘋狗控製的華人街區,也並不是安全的,或許他們沒有遭遇到搶劫,但一定會遭遇到偷竊。


  偷竊這種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在美帝國或許隻有華人多的地方才存在著。


  黑人街區的偷竊是很少存在的,因為他們都是更加直接的搶劫,他們懶得偷竊,也沒有那麽厲害的技術。


  瘋狗就是靠著偷竊發家致富的,他的一雙筷子使用的出神入化,他可以用筷子在行人的口袋裏麵夾出各種各樣的錢包和手機。


  說他是華裔黑幫,其實真的是太侮辱華裔這兩個字了,他一開始其實就是一個小偷,隻是他自己組織的小偷組織越來越龐大,才開始進行一些搶劫,甚至是入室盜竊,或者是上門勒索的事情,才成了黑幫。


  瘋狗帶著人迅速的走向了吉米的家,他就是一個一邊厭惡和惡心著黑人街區,一邊將華人街區也變成同樣惡心人地方的愚蠢的混蛋家夥。


  砰--!


  瘋狗一腳踹開了吉米的家門,正巧看到吉米手裏拿著一塊奢華耀眼的手表。


  而吉米的屋子裏果然有三個華夏人,三個華夏人的目光看向他們,一個平靜,一個興奮,一個懼怕……


  目光平靜的自然是徐雲,剛才他就意識到他們被跟蹤了,隻是沒想到這些家夥那麽明目張膽就敢破門而入,這太瘋狂了一些。


  興奮的那個自然是林歌,他才不管誰進來,敢招惹他的,他就教訓,狠狠的教訓,反正這裏是美帝國,是一個崇尚武力和拳頭的國度,隻要他不把人給弄死,什麽結果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懼怕的是誰就不用說了,傳奇慫貨在沒碰到事情的時候就很害怕在這種貧民區遭遇麻煩了。


  “瘋狗!你們要做什麽!”鴨舌帽小子迅速將徐雲給他的手表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裏。


  但是瘋狗早就發現了一切,臉色掛著冷冷的笑容,用帶有逼迫的聲音對傳奇道:“吉米,我勸你最好能配合我,把你手裏藏起來的東西給我!”


  徐雲看了鴨舌帽一眼:“你叫吉米?”


  “嗯。”吉米點點頭:“吉米·唐。”


  徐雲哦了一聲,依然平靜,似乎完全沒把進門的家夥當作一回事兒,他聽到吉米叫對方瘋狗了,知道對方絕對不是什麽好人,好人是不會有這麽難聽的外號的。


  “吉米,現在可不是你跟朋友介紹你自己的時候。”瘋狗冷笑一聲,他身後的手下也鑽進來兩個,因為吉米的房間隻有一間屋,太小了,所以其他人並沒有進來。


  吉米警惕的看著瘋狗:“我沒有錢,你在我家裏也根本不會找到任何東西的,你就放棄吧!”


  “你小子永遠都不會對我說實話的。”瘋狗知道吉米把手表藏在了口袋裏,對於他而言,這就等於是囊中物,吉米現在不給他,他也並不著急,反正他早晚都會搶過來。


  現在瘋狗的興趣在麵前的三個華夏人身上。


  他上下打量著徐雲和林歌,最後看了一身名牌卻已經瑟瑟發抖的傳奇。


  傳奇並不擔心徐雲和林歌打不過對方,傳奇是擔心對方手裏有槍,萬一真的開槍的話,子彈可是不長眼的,他可是擔心自己會被誤傷啊。


  “你們幾個人是做什麽的?”瘋狗確定了徐雲是他們三個人中的首領之後,便對徐雲道:“別以為我什麽都不知道,我恐怕知道的比你多很多,警察在找你們,如果你們不想被捕入獄,最好是跟我合作。”


  吉米深呼一口氣:“瘋狗,他們隻是遊人而已,你這樣做可真的是一點都不合適!適可而止吧!”


  “這裏什麽時候有你說話的份兒了?”瘋狗惡狠狠的瞪了吉米一眼:“吉米,我警告你,你小子最好給我安靜點!這裏是我的地盤,如果你以後還想在這個街區苟延殘喘下去,那就乖乖閉上你的嘴巴!”


  吉米被威脅之後,渾身顫抖著。


  徐雲看得出來,吉米是有懼怕的,任何人麵對這種事情都是會有懼怕的,吉米隻是一個孩子而已,十三歲的孩子,他能做到現在這個樣子,已經是非常的有勇氣了!


  至少許許多多十三歲的孩子是做不到他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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