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逛街
雲溪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有一天,被嶠子墨大庭廣眾調戲了還不敢還回去,總不能讓他也把鞋脫了,她也“把玩把玩”吧,那她今天躺了一個上午的那張大床,搞不好晚上都離不開…。
本著“打不過就扛,扛不住就跑”的原則,雲溪指著遠處一家鞋店高興道:“哦,這家鞋子我還蠻喜歡的。”說罷,直接放了擱在嶠子墨胳膊上的雙手,快步往鞋店走去。
這話題轉移的能力,當真生硬啊。
嶠子墨好笑地望著她滿臉興趣樣的走進鞋店,好笑地搖了搖頭,隨後跟上。
店裏的人,敢看到一個身穿精致的年輕女孩進來,還沒來得及端起笑臉,便見後麵,漫步踱來一個帥到簡直沒法用語言來形容的美男,當下的心情是——臥槽,為什麽這樣的帥哥不是我的?
可誰知,她們還沒來得及殷勤招待,嶠子墨就已經擺了擺手,“你家鞋子最小多少碼?”
領班導購極迅速地掃了一眼雲溪穿的高跟鞋,略微估摸了一下,便微笑地介紹道:“我家所有的鞋子都接受預定和調整,目前所有鞋型最小的是34碼,如果試穿不合適,半碼之內,都有師傅可以幫忙調整。”事實上,成年女鞋,最小也有34碼,一般33碼都能歸類於童鞋範圍內了。不過,對於這對情侶,領導很淡定地表示,別說是調試,別人家鞋櫃裏估計專門定製的一大堆。
對於這種會做生意的人,雲溪向來比較給麵子,於是自己繞著鞋櫃,看了兩眼。
其實,她的審美很簡單,隻要大方簡潔就好。花花綠綠的東西從來不合她的口味,特別是平底鞋這種東西,最重要的是實用性和舒適度。
繞了一圈,她挑了兩雙造型比較滿意的。一雙是黑色暗紋設計,遠處看上去極為普通,但近處燈光一照便透出雅致和古典來。還有一雙是拚色的,白色牛皮拚接藍色,帶著點活潑氣。
導購們不用吩咐就直接取出兩雙鞋,號碼都是34號。
鞋店最中央處,有一條長長的乳白色牛皮沙發,雲溪坐了上去,脫離高跟鞋,立馬導購們將鞋子抵到她腳邊。
先試的是那雙黑色的,遠處雖看著普通,但鞋麵在燈光下,顯得檔次極高,最重要的是,襯得她的腳背,白得像是一冰玉如意,簡直美不勝收。
“這位女士的皮膚白,鞋子穿到腳上,不僅舒服,更有種珍珠似的白潤感覺。”就連她們店員自己都看得有些入迷。來來往往的客人那麽多,還真沒有誰能將這雙鞋,穿得這麽好看過。
雲溪笑了笑,抬頭看了一眼嶠子墨,卻見他眉頭竟然皺著在,眼睛直直地落在她腳踝的地方,對於導購的稱讚不置一詞。
雲溪挑眉,忍不住朝旁邊的人示意換另一雙試試。旁邊人立馬幫她脫下這雙黑色的平跟鞋,小心翼翼地從腳尖處為她重新換上那雙拚色的牛皮鞋。
白色的頂端帶著圓頭舞鞋似的弧度,後麵微微有點鬆緊的藍色皮麵將她的後腳包裹得恰到好處,既不會過分緊,也不會鬆得讓人沒有安全感。就感覺,一穿上去,像是踩在一團棉花上。
還別說,剛剛她指著這間店進來,不過是為了轉移嶠子墨的注意力,倒沒想到它家的鞋,還真的穿得挺舒服。
她自從重生後,參加商業正式場合的機會比較多,大多數都是穿高跟鞋,加上自己平時也比較喜歡穿裙子,倒是很少配這種單鞋穿過。
“怎麽樣?”她抬頭,望著嶠子墨,準備看看他的意見,卻沒料到,他直接點了點她腳上現在穿的這雙:“就這雙了,不用換了,直接穿著吧。”
說罷,從衣服裏掏出銀行信用卡,直接遞給櫃員,卻是說了句,讓全場都詫異的話:“把那雙黑色的包裝起來,一起買單。”
“你不是不喜歡黑色的那雙嗎?”雲溪問出了所有人的心聲。雖說購買鞋子的正主是這位女士,但明顯掏腰包的是男朋友啊,察言觀色係工作第一要務,她們剛剛怎麽可能沒發現,這位帥哥看著女朋友穿第一雙鞋的時候眉頭緊皺?
“我很喜歡。”嶠子墨反而奇怪地看她一眼:“包裝起來,我正好帶回家放到鞋櫃裏。”那樣,你便隻能傳給我一個人看。
嶠子墨揉了揉眉心,倒沒猜到,剛剛自己一刹那,竟然忘了掩飾情緒。看她穿著那雙黑色的鞋,襯著那腳腕纖細、白嫩,簡直恨得的讓人順著腳踝一路往上看去。他怎麽可能讓她穿著這雙鞋在外招搖過市?當然,在他麵前除外。
雲溪雖然不會讀心術,但以今天嶠子墨之前調戲她的無恥程度來看,此人現在想得絕對不會是什麽大庭廣眾之下能隨便聊的話題。於是,很明智地對導購笑笑,直接穿著那雙拚色的皮鞋,讓她們把她之前的高跟鞋也裝好一起帶走。
買了兩雙鞋,從頭到尾才用了十五分鍾,這效率,簡直了。
這個點,華燈初起。
許多下了班的白領、金領吃完了飯正好來商場購物shopping,人潮流動,倒有幾分熱鬧起來。雲溪有心想逛逛男士用品店,送他點東西,誰曾想,他倒是提議往體育專營店走去。
“怎麽?有什麽想買的?”雲溪下午在他家裏轉悠了一下午,對於他房間的東西幾乎已經大概有所掌握。看樣子,不是特別愛運動的人啊,怎麽突發奇想去體育用品店?
“去看看有沒有什麽好球具,下次打球練起來也順手點。”嶠子墨輕飄飄的一句,讓雲溪臉頰忍不住紅了紅。討好未來嶽父,也不用這麽拚命吧。這才敢練完球,就想著下一次了?
不得不說,嶠子墨牽著她的手走進球具用品店時,店長恨不得卯足全力將自家最貴的球具都挨個介紹了個遍,最後,根據他倆的身高、臂力等方麵因素,推薦了兩款最適用的,嶠子墨交代了一下地址,對方立馬保證按時送到,當然,包括雲溪的那兩雙鞋子,也直接丟在這,明天一起送去。於是,明明買了許多東西,卻從頭到尾一身輕的兩人,在眾多人的注目禮中,緩緩走出商場。
雲溪簡單地估摸了一下,她們剛剛買的東西,堆起來,估計能放小半個房間,看樣子,男人買起東西來,比女人還要爽快!
“走了這麽久,餓不餓?”嶠子墨看了看手表,剛剛在運動商品店裏耽擱的時間有點久,差不多都已經八點了,她隻在下午兩點左右吃了些粥,這個時候應該肚子有點餓了。
他不提,她還真的沒注意。望著四處燈火璀璨的大牌酒店,雲溪沒什麽食欲,但卻突然很想吃燒烤。
“我們去吃烤羊肉吧。”最喜歡孜然落在那鮮嫩羊肉的瞬間,嘶嘶的聲音帶著那濃鬱獨有的味道,光是想想,她都有點饞了。
嶠子墨想了想,忽然一笑:“帶你去個地方,你肯定喜歡。”
雲溪向來是在大學附近吃那種羊肉串都能很自如瀟灑的吃貨型,但沒想到,嶠子墨帶著她七拐八繞的,竟然進了一條窄巷。巷子裏麵,謝謝掛著一個不起眼的招牌——三哥烤羊。
小店看上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連在巷子口打個指示標誌都沒有,但是一進去,就發現,人滿為患!
什麽叫做酒香不怕巷子深,她終於明白了。
看著來來回回跑著送菜的店員,她隻覺得,整個鼻子都要被這個味道勾得走不動路了。
說是烤羊,還真是烤羊,整整一整隻全羊送上來的時候,雲溪簡直懷疑,嶠子墨把她當做了一隻豬,豬都沒有這麽能吃。“我們兩個能吃掉一頭羊?”
“吃不掉,你可以打包。”嶠子墨想了想,幽默地來了這一句。
雲溪滿臉黑線,吃過燒烤的人都知道,冷了的烤肉再熱絕對沒有原來的那個美味,更何況,這還是碳烤的!
腦子一轉,她忽然拿起手機,就給那兩隻吃貨打電話:“地道的烤全羊,速來!”
司徒白和鎏金已經吃過飯了,這個時候,一個在給男朋友煲電話粥,一個正在被cris視頻逼著去法國,雲溪的電話一來,統統都來了精神:“在哪,在哪?”
簡單地說了地址,雲溪拿起刀具就準備開動。
偌大的一張桌子上,整個烤全羊架在碳爐上,滋滋滋地發著令人欲罷不能的香味,嶠子墨接過雲溪手裏的刀具,自然地開始片肉,慢慢盛到她麵前的碗裏。“慢慢吃,別燙著。”
……。
司徒白和鎏金到的時候,就看到天外飛仙自如地操著刀具和叉子,在一隻烤羊身上一點一橫一豎,動作慢條斯理,卻偏偏安之若素,簡直像是在作畫一樣——片著羊肉…。
而冷雲溪這個吃貨,隻顧著低頭,享受最鮮香入味的羊肉!
這樣的男朋友,明明紅爐點雪般的出塵,偏偏為了她,墮入凡間,光是看著,便覺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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