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清靈,這話可不能亂說,林聞是我的小學同學,實際上,我和他真不熟,好多年沒見了,今天就偶然碰到而已,不過,說實話,他的變化真是大,以前真是屬於那種一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的人,現在,嘖嘖……變化忒大了些。」聽了鄭清靈的話,我收拾衣物的手停了停,而後滿不在乎的開口。
「相信我,我不會看錯的,他就是喜歡你,不信的話,我們明天做個試驗,試探他一下,我要讓你信的心服口服。」鄭清靈雙手放在身側,睜大雙眼看著我,一副自信滿滿的樣子。
「別!」我趕緊擺手,表示不同意,「無不無聊啊你?本來人家林聞沒那個意思,被你這麼一弄得多尷尬啊。」
「咯咯!」鄭清靈捂著嘴笑出聲,「心心姐還知道尷尬啊?」
「當然,我的臉皮一直比較薄,不過這事就別其他人知道了,我這人比較低調。」
鄭清靈站起身,飛快的搓著自己的手臂。
我皺了皺眉,不解的問道:「幹嘛?抽風啊你?」
「我搓雞皮疙瘩呢,臉皮薄?低調?我的天,以後千萬別說這樣瘮人的話了。」鄭清靈說著抱住雙肩抖了抖。
我「嗷!」的一聲撲上去,掐住鄭清靈的肩膀使勁搖晃。
和鄭清靈嬉笑打鬧一陣之後,兩人都氣喘吁吁的平躺在床上,看著白色的天花板,一動不動。
「雖然接觸不多,但我覺得林聞是個很不錯的人,他很簡單,也很適合你。」鄭清靈側過臉朝我低聲說道。
「你覺得可能嗎?」我無奈的嘆了口氣,先不說我的心裡還有於智重,就單說林聞這個人,現在的他,渾身一股藝術氣息,乾淨的就像一張白紙,讓人不忍去褻瀆,我又何必在這白紙上塗鴉?讓這張白紙保持他原本的樣子不是更好?
「心心姐,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珍貴的不是一個人一輩子只喜歡一個人,而是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一心一意,你和於智重之間錯並不在你,是他先放的手,你也該忘記他了。」鄭清靈抬頭扶住我的肩膀,看著我的雙眼,一字一頓的開口。
「有時候忘記一個人其實挺簡單的,不見,不賤,可我,可我就是賤到連不見都不能忘記,雖然不願意去承認,可是這事壓根由不得我不承認,我的心雖然長在我的身體里,可是它壓根不聽我話,不受我的控制,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一個我魂牽夢縈的人偷走了,一直沒還回來,一直都沒有。」我雙手蒙住臉,這樣,我就可以自己暫時處在黑暗之中,這樣,我就可以假裝著欺騙自己,告訴自己只要睜開眼就可以看到光明,只要睜開眼就可以看到黎明前的曙光,只要睜開眼就能看到那張熟悉英俊的臉龐。
「哎,我和龍立秋又何嘗不是如此,可是,我真的被他打怕了,那種疼,不僅是身體上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當他的拳頭和腳相繼毫不留情的落在我身上時我的心就在慢慢死去,我想,有朝一日傾權在手,我必定,殺盡負我之狗!」鄭清靈說著做了個抹脖子的動作。
我沒好氣的笑出聲,半響,喃喃開口:「其實單身挺好,和誰曖昧都不需要解釋!」
在一個不懂愛時間裡陷入到愛情當中,結局註定是獨自悲傷,我不後悔,可我,不甘心!
從北京回來后,我以更加積極的姿態繼續投入學習當中,每晚都去圖書館和電子閱覽室看書學習。
我想,擁有一個新目標,或做一個新的夢,什麼時候都不算晚。
我決定了,以後我要去北京工作,這次北京之旅,讓我真正的喜歡上了北京,喜歡北京的小吃和風景,喜歡北京的人文和歷史,喜歡北京的現代和發展,喜歡北京的機遇和挑戰,甚至,喜歡北京人說話那股北京腔調兒。
這一切都讓我深深著迷並為之嚮往!
回家之後,媽媽做了一桌子我喜歡吃的飯菜,飯桌上一個勁的給我夾菜,直說我瘦了,我笑著說我還胖了兩斤多呢。媽媽搖頭,堅持說我瘦了。
才近四個月的時間,媽媽變憔悴了不少,兩鬢隱隱看到一兩根銀絲。
什麼時候,時間的印記深深的爬上外表的年輪?
我這才發現,那些偷偷溜走的時光,催老了父母的容顏,卻豐盈了我們的人生。
時間,有時候其實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媽,身體好些了嗎?」我握著媽媽的雙手問道。自從上次媽媽膽結石發作,做手術之後,她本來不怎麼好的身體更加不好。不能受累也不能情緒太過激動,甚至有時候洗被單都費力。
「我沒多大事,就是你大姨,哎……」媽媽反握住我的手,搖搖頭,半響,無奈的嘆了口氣。
「大姨怎麼了?」我連忙問道。
「就年後你們回學校之後,你大姨就病了,病的很嚴重,老是說胡話叫智重的名字,我沒辦法,打電話給智重,讓他回來看看,後來他和智莉一起回來了,智重這孩子,哎,真是苦了他了。」媽媽眼圈一紅,雙眼裡閃著淚花,「你大姨的病情一直不見好,我就和智重兩個人輪流照顧你大姨,你大姨小時候胃就不好,後來發生你大姨夫和智莉的那些事之後,一直精神不佳,一天到晚壓根都不吃什麼東西,就算勉強吃一點也會立馬吐出來,時間一長就犯了胃病,經常胃痙攣,有一次疼的滿地打滾,我們連夜把她送到醫院,醫生說必須立即做手術,手術挺成功,可手術之後一直不見醒,醫生說因為你大姨貧血,手術又出了很多血,需要急輸血,你大姨的血型很特殊,醫院血庫里沒有這種血,智重的血型配不上,智莉又不願意去配,總歸是母女,好說歹說,智莉後來願意去配血型了,結果還真配上了,給你大姨輸了血,不然你大姨都醒不過來,想想我都后怕。」
原來那一次於智重和於智莉回家發生了這麼多事,原來大姨當時的情況已經危急到這種地步。
媽媽似乎看出我的震驚和疑惑,擦著眼淚說道:「智重不讓我和你說這些,說你在學校里學業特別繁重,不想讓你跟著分心。」
我雙眼一紅,低著頭沉默不語。
「因為你大姨治病,前前後後花了十幾萬,智重後來沒去上學了,瞞著你大姨和一朋友合夥買了輛東風牌大汽車,起初,只是為生意人拉貨,跑運輸,賺點辛苦錢。後來,乾脆自己做生意,弄指標、買料、運輸、倒賣,一條龍服務。這三個多月以來,沒幾天著家的,累的都沒個人樣了。你大姨一直以為他還在山東上大學,我也勸智重去上學,你大姨的手術費我也能幫著點,再怎麼樣也不能讓他輟學掙錢,可是智重不答應,偏要休學做生意。」
「什麼?他休學了?」因為太過震驚,我猛的站起身,膝蓋直接撞到桌角上,疼的我一哆嗦,可是,我卻渾然未知。要知道,當警察是於智重的理想,他怎麼會休學?他怎麼下得了這個決心?
「是啊,休學了,怎麼勸都沒用,智重這孩子,真是命苦,你大姨現在身體不好,不能上班,智莉就更不用指望了,天天不著家,一回家就伸手要錢。智重他,真是讓人心疼……」
那晚,我用被子捂著臉,淚一直在流。
果然,果然是有原因的,
我似乎感到了冥冥之中的某種牽連,大姨危在旦夕,於智重的血型不符合,於智莉趁機向於智重提出某些要求,於智重為了大姨,只好答應了於智莉,於智莉才願意去配血型救大姨,至於這個要求不用想肯定是讓於智重和我分手,以於智莉對我的討厭,我相信她會做的出這種事。
所以那次之後,於智重不聯繫我,我主動找他,他也對我不冷不熱,再變為和我分手,直至被提前休學回家。
他還是愛我的。
這麼做,一方面,因為大姨的病情不得不回家;另一方面,他不想耽誤我。
是的,一定是這樣的!
於智重,你怎麼這麼傻?難道我在你的眼裡就只能共享富貴而不能共患難嗎?在你的眼裡我就是這種軟弱不能承擔的人嗎?你這樣突然和我分手只會讓我加倍的痛苦和難受,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段時間是怎麼過來的。可你卻比我過的更辛苦,一想到這,我的心就疼的厲害。
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於智重,你這個大傻瓜,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你為什麼不和我說清楚呢?為什麼選擇所有的事情都自己一個人去承擔?
我是你的心心啊,你說過的話你都忘了嗎?
可我一直沒忘!
於智重,我等著你陪我當歌縱馬、看遍十里桃花,我等著你許我共話桑麻、一起花前月下,我等著你給我披上嫁衣紅霞、慢慢青絲白髮!
可是,你卻連等的機會都不給我,甚至,直接扼殺了我對你的情感。
你憑什麼這麼做?你憑什麼不問問我的想法,你憑什麼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讓我流淚痛惜?
一夜無眠!
第二天我和媽媽一起去市裡的大姨家看大姨,大姨氣色還不錯,看到我驚喜的拉著我的手說我變漂亮了,說要帶我去買衣服。我想大姨應該也已經想開了,漸漸的從背叛和離婚的陰影中走了出來。
直到吃完飯,於智重一直沒回來。
也是,他回來太頻繁的話只會讓大姨起疑心,昨晚聽媽媽說他這陣子在合肥,我決定去合肥找他。
吃完飯,我和媽媽說我想去同學家玩玩,媽媽正和大姨聊天,沒作他想,點頭說好。
我沒想到,到長途汽車站的時候,我竟然碰到了於智重,而他,正在打電話。
雖然他戴了墨鏡,半側著身子,可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等他掛完電話準備開車離開的時候,看到了車前的我,他微張著嘴顯示他是有驚訝的,但很快他就鎮定下來,半響,他沒有出聲,也沒有發動車子。
我就這樣看著他,三個多月沒有看到他了,我感覺像三個世紀那麼漫長,他黑了,也胖了,梢顯凌亂的頭髮,隨意的搭著。這不像他,一點也不像,以前他最臭美了,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看來這段時間真是忙的沒空整理自己的形象了。
良久,於智重探出頭,沖我叫了一聲:「上車!」
駕駛室的門打開了。
我想也未想,上了車,心情無以言表。
相對無言。
我感覺,此刻的我就像魚缸里的魚,想說的很多,可一開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號。
他的眼睛我看不清,黑色墨鏡擋著,這就已經夠了,畢竟,我又看見了他,他就在我旁邊坐著。
我的心砰砰直跳,不得不承認,看見他,無論我的心死了多少次,死得有多嚴重,一下就會活過來。我對他的愛始終都沒有消失過。
他掏出一根煙,點上,看了我一眼,馬上掐滅。
「你學會抽煙了?」我問。
「一直都會不是嗎?」於智重輕輕扣了扣車窗的玻璃,淡淡開口。
我:「……」
我們誰都沒有再說話,氣氛變得冷清而尷尬。
「煙還是少抽點好。」我關心的話語還是脫口而出。
他轉過頭,看了我一眼。我很想看清他的眼神,揣測一下他看我的意思,可惜他戴著墨鏡,我看不清,我的心裡像被一根輕羽毛撓了似的,急躁的想叫囂。
「知道了。」他轉過頭淡淡應道。
「掙錢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體。」我抿了抿嘴唇,看著他,緩緩說道。
他開著車,「嗯!」了一聲。
「什麼時候回學校上課?」想了想,我還是問出口,我知道他的理想是當警察,他還是想回去上學的。我不想他就這樣放棄自己的學業和理想,因為,我心疼,我捨不得!
於智重開著車,看著前方,沒有回答。
半響,他開口了,叫我的名字,還像以前那麼叫我。
「心心!」他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
「恩!」我的心忍不住顫慄起來,應了一聲。
「你還一直喜歡我,是吧?」他幽幽問道,聲音裡帶著一種說不出的魅惑。
喜歡他?這個問題還用問嗎?
當然是喜歡!
我沉默著,我不知道他怎麼會突然問這個?我說什麼好呢?我怎麼回答呢?我亂了分寸。
「其實我還是喜歡你的,走,我們現在就去開房。」於智重貼近我的耳朵,輕聲說道。
「什麼?」我盯著他看,以為自己聽錯了。
「幹嘛這副表情?你不想嗎?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再說,我們都好久沒在一起做那事了,和你做總令我*,和別的女人做都沒和你做的舒服。」他嘖嘖說道,表情像是在回味。
我不敢置信的看著他,這還是我認識的於智重嗎?這還是以前那麼寵我愛我包容我的於智重嗎?那還是以前那個優秀、人人眼裡無可挑剔的於智重嗎?看看他現在這個樣子和混混痞痞無賴人渣有什麼區別?還和別的女人做?我簡直沒辦法相信這是他會說會做的事。
「去吧,我現在特想和你干那事,讓我們再重新回味一下,做完了我給你買台蘋果電腦。」他抬起頭,揚了揚眉毛,語氣提高了幾個分貝,而後,伸手摸了摸我的長發。
「你混蛋!」我憤怒的打掉他的手,「於智重,你當我是什麼?啊?你當我是什麼?你到底當我是什麼?」
吼完,我強自鎮定的靠在背墊,死死握住我不停顫抖的手。
「有什麼?各自滿足一下而已。」於智重還是那麼一副滿不在乎的輕佻模樣,以前這樣的他讓我覺得很隨意,很放浪不羈,而現在,只會讓我生厭,生厭到窒息!
「停車!」我咬著牙,一字一頓的說。
吱嘎,車停住了。
我起身,抓住門扣,拉開門,下車。
砰!我狠狠一關門。拿腳使勁踹了一下車門,踹的腳生疼,疼的我的眼淚都快出來了。
「混蛋,滾,去死吧!」我不顧形象的沖他大聲吼道,吼到歇斯底里!
汽車在我身邊稍作半刻停留,接著,馬達聲響起,一溜煙,越過我,揚長而去。
看著遠去的汽車,我茫然的站在路邊,一動不動,我知道我所認識的於智重沒了,現在的於智重,我不認識,是一個陌生的人。而這樣的陌生人,我以前卻是那麼的熟悉,熟悉到那麼近,彼此間沒有任何距離。
而現在,面對這樣一個曾經很熟悉的陌生人,我心中的疑團也就不足為重了,弄清楚了又怎樣呢?
毫無意義!
他根本就不愛我了!
於智重,如果你註定不能給我期待的回應,那在以前的時候為什麼不和我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
生活總是和喧囂、*相鋪而成。金錢、地位、*和誘惑已經左右了於智重的思想和行為。他已經被捲入了深不見底的旋渦,跟著旋渦不停地旋轉,以前那麼好那麼優秀的於智重遠走高飛了,再也不見了,留下的只有行屍走肉般的狂放和肆虐的宣洩。
站在原地,我淚流滿面,我真的,真的,好想以前的於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