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這便是法(二)
第十九章這便是法(二)
靈山!
這不是一行第一次聽到這個詞。
當然,也並不是什麽人都能聽到這個詞。
一行曾經也問過師傅誰是無敵的時候,師傅也曾跟他說過:“沒有無敵的人,哪怕幽帝也不曾無敵,但有個地方一定是無敵的。”
當時一行還小,一定要追著師傅告訴他是什麽地方,在追問了很多次之後,師傅才告訴他兩個字:靈山!
此時,這老道又再次說道了靈山。
他追問道:“靈山?那是個什麽地方?”
微微有些懊惱,老道喝道:“我哪知道是個什麽地方,這地方沒有人知道在哪,據說隻有天下大亂的時候,這地方的人才會出現。據幽帝說,若不是靈山的人,他可能也不會功敗垂成,他雖然當時無敵,但畢竟敵不過道理。”
一行更是納悶:“天下大亂的時候才會出現?當世無敵,卻敵不過道理?這又是什麽道理?”
他不禁望向老道。
老道頓了頓,似乎有些老臉通紅,隻不過他隻是個意識體,根本看不出來,氣道:“我也不懂什麽道理這麽厲害,竟然讓幽帝認輸了。我要是知道的話,我肯定跟他講道理啊,能講道理誰動手啊。”
他氣惱道:“你這小和尚真是可惱,聽故事哪來這麽多問題,而且盡問些我回答不上來的問題,之前還看你有些順眼,如今怎麽越看越不順眼了。”
一行撓撓光頭,有些不好意思:“那我不問了,您繼續說。”
老道點頭,剛在想說道哪了,過了好半會,才頹然說道:“故事已經講完了,你還是繼續提問吧。”
一行愕然,不知道是該問還是不該問。
見他如此表情,老道終於開口道:“此地來龍去脈我已講於你聽。幽帝要幹什麽,我也不知道,我隻知道他最終留下了這個皇陵,而且還留下了傳承。隻不過,那傳承到底是什麽,我也不知。小和尚,你不會也是為了傳承而來吧?”
一行微微臉紅,說道:“那倒也不是,師傅說,幽帝傳承乃是天下大亂之物,不可讓人獲得,既然現世,如果不能勸阻世人,就應該抱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勇氣,得到幽帝傳承,讓其不得危害天下。再說,我佛門自有傳承,亦不弱於幽帝傳承,我不必對幽帝傳承有覬覦之心。”
這小和尚可真單純,老道樂了:“你們佛門老和尚倒是聰明,找了你這一呆頭和尚,不過,你這和尚呆歸呆,我老道倒是蠻喜歡的。”
一行心說,我可不是呆頭和尚,我隻是沒有胡說而已。
老道說道:“既你有入地獄的勇氣,確實可敬可佩。我老道也沒什麽能夠給你的,畢竟你佛門傳承亦不弱於我道門,而且佛道畢竟不同。不過雖兩道有不同之處,但亦有共同之處,我可傳你一篇道經,此經乃是
道祖所著,據說有天地宇宙無上奧妙。此經既已傳於我手,我亦不能使之失傳,你且記下,如日後你能有所得更好,如無所得,你也需記得把此經重新傳回道門,可答應否?”
“小僧答應。”一行斬釘截鐵的說道。
“那如此甚好。”老道說完便開始傳經,那經足有五千餘字,真正字字奧妙無窮,天地玄黃盡在其中。
老道足足傳了半日有餘,才把此經傳授完畢。
待完畢時,老道像是放下了千斤重擔,說道:“你既不是為幽帝傳承而來,也沒有必奪傳承之心,不如就此作罷,回去如何?”
一行有些不解。
老道解釋道:“幽帝傳承乃不祥之物,你身負我佛道兩門因果,不宜再得幽帝傳承。再說,世事如此,得失均在禍福之間,你此時退去,正合道意。”
一行心說,我也沒有說一定要得到幽帝傳承,我隻是不想別人得到而已,但想到厲初承、宇文無雙和丁浩,他又有些頹然。
自己也沒辦法使他們放棄啊,不過還是可以爭一爭。
老道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哈哈一笑道:“你這小和尚,爭強好勝,哪裏有半點和尚的樣子。也罷,讓你放棄肯定不甘心,既然如此,我送你出關吧。”
說罷,小和尚立刻感受到了一股極大的排斥之力,然後嗖得一聲,不知被擠到了哪裏。
老道似乎有些意猶未盡,喃喃自語道:“這和尚甚合我意,不知道下一次還會不會有人來,我這因果已了,下一人不管是誰,都讓他過關得了。逝去的總該逝去,一切都隨風散了吧。”
丁浩很納悶,這都是什麽情況啊,上一題解數學題也就罷了,這一題怎麽還開始審起案來了。
望著下跪的幾人,丁浩陷入沉思之中。
隻聽有人說道:“按朝廷律法,毆打父母致死者,當處以極刑。黃氏因不堪其子辱罵,憤而自殺,按律當斬之。”
“非也.”又一人說道:“黃氏乃是自己投河,並不是其子所殺,即使起因是因為被子所罵,但這並不代表其子有殺母之念。故因判他罪。”
“荒謬!”之前那人說道:“我朝當以孝治天下,且有律法在,黃氏雖是自盡,但其根由仍是因為其子辱罵。是想,螻蟻尚且偷生,如不是其子辱罵太過,黃氏豈能投河?”
後一人搖頭道:“律法便是律法,毆打父母致死者,自然是該處以極刑,但辱罵父母,因為杖三十。不能因為辱罵父母致死便不依律法執行。”
“不妥。”之前那人又道:“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哈哈。”後那人笑道:“那既然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為何我們還需要製定法律呢?”
……
兩人開始爭論不休,最後一起朝向丁浩,問道:“該如何判決,請大人示下。”
這應該便是考題了。
丁浩沉吟起來:這考題到底是何意義?
他陷入了沉思。
辱罵母親致其投河而死,一個是因,一個是果。按理說,辱罵母親雖不一定必然會導致母親自殺。
但如果不是因為傷透了心,哪個母親會舍得放棄自己的性命?
這樣的人,哪怕按律不可殺,如讓我來判,也必殺之。
丁浩當下判道:“斬!”
犯人拖了下去,又上來另一案。
有人匯報道:“大人,這又是一樁殺母案。此少年,其母死後父娶繼母。一日其父讀書,讀到某段詩中描繪美女溫柔賢淑,無意感歎:“得妻若此雖死無憾。”不意被後妻聽到,怒不可遏,提剪刀刺死其夫。少年趕來,奪過凶器,又將繼母殺死。按朝廷律,殺父母者,當以極刑。所以,此少年按律當斬!”
“不可。”又一人道:“此少年雖殺母,然卻是因為為父報仇,殺者有因。”
“再事出有因也改不了他殺母的事實。一則,按律法該斬,二則,大人之前剛判過。所以,該判此少年極刑。”
來了。
丁浩心中打了個突突,這應該就是此題的關鍵。同是弑母案,但一個罪有應得,一個事出有因,必然不能按同樣的判法來判決。
但是,到底怎麽判才算過關呢?
他細細的再看了一遍兩個案子,當下說道:“此少年為父報仇,當判無罪。”、
“在下不服。”之前那人大聲說道:“同是弑母案,為什麽大人判決相差如此之大?一個明明罪不至死,卻判極刑,一個明明該斬,卻判無罪。難道朝廷的律法對大人而言是兒戲乎?”
“對,如大人不給說明白,下官必定上報朝廷。”
“不錯,大人辦案猶如兒戲,下官亦是不服。”
丁浩心想,弄得還挺真啊,當下嚴肅道:“什麽是法?法是人定的。為什麽要定法,是為了什麽,諸位想過嗎?一味的按照律書來判決,而罔顧了法律的本質,諸位是不是有點食古不化?太過死板了?”
他見眾人表情凝重,又道:“法律的本質是懲惡揚善,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那還要什麽法?”
轟隆!
原本當他說到為什麽要定法的時候,周圍開始起了變化,當他說到法律本質的時候,終於起了變化。天地與之轟鳴。
這就是振聾發聵,發此番天地裏未有之音。
丁浩又道:“且後母算什麽母,既父親已死,如父親自然死亡也就罷了,明明父親為後母所殺,你等卻要少年認殺父仇人為母,真是可笑至極,荒唐至極。本官判少年無罪,當明本心矣,當合法之本質亦。本官告訴你等,這就是法!”
此言一出,門破,題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