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誣陷,加更
遊學回來的陳家少年,第一件事是先到縣府去拜見縣尊大人。
縣令姓陳,雖然不是陳家本家人,但是也算是陳少爺的授業恩師。
陳家財大氣粗,陳少爺本人也算是學問還行,縣尊大人愉快的接受了學生送來的禮物,又閑聊了一下陳少爺路上的見聞。
聽到陳少爺居然參加了徐洲知府組織的詩會,更是勉勵了一翻,師生相談甚歡,十分融洽。
最後由縣裏的吳主薄親切的相送他出來。
正好看到院子這一幕。
陳家少爺臉略微有點長,身著一身白色的袍子,袍子上繡著蘭花,據說這是京中最流行的裝扮。
腰上還係著一條一指長的墨黑色腰帶。
腰帶右側,掛著一條翠玉環形玉佩。
頭上戴著冠。
是那種黑色紗冠,冠下綴兩條墨色長帶,走起路來,有種飄飄然的風流。
因為臉長,加上那高高的頭冠,臉就顯得更長了。
不過他這一身講究的穿著,在這小地方,還是讓人有種不明覺厲的感覺。
他身邊站著的胖胖的吳主薄,腰比平時更彎一些,臉上的橫肉,都顯得親切。
吳主薄本來是縣裏除了縣尊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可是眼下,近幾年蘇典吏卻小動作不斷,在縣尊麵前也很說得上話。
吳主薄沒有什麽升遷的願望,就想把縣尊糊弄過去,自己悶聲發大財就好。
聽到陳少爺的話,吳主薄一臉驚詫的道:“奴仆之子嗎?是不是有什麽誤會,我們蘇典吏辦事向來公允,定不會有這種事情的。”
陳少爺嗬嗬一笑。
讀書人的傲氣盡顯。
吳主薄雖然是故意為之,可是這陳少爺的模樣,也讓他不舒服。
蘇典吏看到吳主薄領人來拆台,老大不高興。
他領了辦戶籍的差事,怎麽辦自然是他說的算的,吳主薄也是老官吏了,豈會不知。
“我這裏都是秉公執法,陳少爺若有什麽異議,可以跟縣尊反應,不要妨礙我辦公。”蘇典吏濃眉大眼,也是老官油子,縣裏現在除了縣尊的麵子,其他人他可誰都不賣。
當初爭取這差事,他可是給了縣尊孝敬了大半好處。
沒道理讓這樣的毛頭小子指手畫腳。
陳少爺可還從來沒有被這樣的小吏對待過,想當初他遊學參加詩會的時候,那知府大人,還有學正學管,對他們這些書生都是客客氣氣的。
哪一個官不比眼前這小典吏大。
“不知道蘇典吏秉的是哪個公?執的哪家的法?這朝廷的通知上,明確的說了,奴仆和奴仆之子是沒有戶籍的,除非家主同意贖身。”陳少爺理直氣壯的道。
周圍的人見有爭執,也都關注了過來。
尤其是一身華袍的陳家少爺,十分引人注目,陳少爺對麵那幾個少年,容貌也著實讓人驚歎。
蘇典吏也冷冷哼道:“你陳家號稱積善之家,五年前鬧凍災的時候,一氣凍死了多少孩童,此少年連同他妹妹寒冬臘月被你們趕出家門,僥幸活下,自立門戶有何不可?”
從來沒有被頂撞過的陳少爺,被這樣一說,臉色漲紅。
他言辭激烈的道:“我陳家好心養大他,誰知他居然恩將仇報,偷盜我家財物,這才把他趕出家門,這樣的人豈能立戶,朝廷律法森嚴,豈容踐踏!”
吳主薄看到這場景,心裏早就樂開了花了,嘴上卻勸道:“陳少爺不要生氣,是非曲直自有公道,朝廷律法在此,我們定然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蘇典吏你看,這該如何辦理?”
蘇典吏是個辦事比較粗的人,很不耐這開口閉口的朝廷律法。
你他娘的平時做事哪件事按照律法來了。
偏偏這個陳家少爺,讀了幾本書就自以為可以代表朝廷了,這種人最是討厭了。
拿著戶口本的阿鹿,表情一直都很沉著。
好像眼前吵起來的人跟他沒有關係一樣。
神佑很少見人吵嘴,有些懵懂。
山上叔叔伯伯們吵嘴,從來不會話多過三句,第二句話就直接開打的。
聽的這些人你來我往一人一句,繞半天,她都沒懂什麽意思。
小五這時候抓著自己身後的包袱,想著萬一不對,一鏈球錘過去,這頭戴紗帽的小子嘰嘰歪歪,真是個討厭的傻帽,不夠他一鐵球的。
而阿尋則是聽的十分認真,把現場的每個人都打量了一遍,記在心中。
老巴則是躲到了靠近門口的位置,預備著,有事,第一時間推門,製造混亂,趁機帶人逃走。
三當家本就是讀書人出生,他知道讀書人要是折騰人,那比直接殺人還難受。
就像現在,這個陳少爺先開口說阿鹿是奴仆之子,接著說阿鹿忘恩負義,犯有偷盜之罪,這裏無論哪一條落實,阿鹿都是翻不了身的。
不僅僅如此,和阿鹿一個戶籍的鹿五,鹿尋,鹿神佑,也將是奴仆之子,犯罪家屬。
阿尋學識極佳,三當家心裏還想著,等大一些,要送他去上學,以阿尋的聰慧,進申學也是很容易的。
申學是三當家的夢想。
現在他把這個夢想延續在了阿尋身上。
可是眼下這陳家少爺,連立戶都不讓,那就直接將這幾個孩子進學的路給斷絕了。
奴仆和罪犯,是沒有資格上學的。
蘇典吏是打點好的,不可能故意為難自己。眼下應該是這吳主薄和蘇典吏鬥法,這年少輕狂的陳家少爺被當做槍使了一把。
不過這陳少爺也實在是討厭,三當家看向那陳少爺,眼神暗了暗。
三當家也讓人接觸過吳主薄,奈何吳主薄心太大,收費站的成果,他居然開口就是要二八分項。他一個人要占八成,貪得無厭。
三當家考慮了一遍現在的關係,正打算開口。
卻見阿鹿搖了搖頭。
阿尋也看到了鹿哥的動作,也沒有貿然開口。
當事人阿鹿聲音朗朗的道:“陳家少爺說我偷盜,可有人證物證,若是沒有,按照朝廷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條,讀書人誣陷他人罪加一等,輕則處笞刑三十,重者剝奪功名,發配蠻荒之地。”
陳少爺臉上一愣,律法言律第九十六條是什麽鬼?這奴仆之子怎麽會知道這個?
“好一個精通律法的少年郎!”卻是陳縣令挺著肚子,一臉笑意的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