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燃脂花和小細眉
小靡芳何許人也,乃是當時在長安城名噪一時的旦角。何謂旦角?就是戲曲中的女性形象。
小靡芳是地地道道的男人。
男人演女人,在安雲那個時代叫作“反串”。可在當時,卻滿不是那麽回事兒。
就拿小靡芳來說吧。他是旦行,專扮女人,要是跑去演轅門射戟的呂布,這才叫反串,反而演和他性別不同的旦角兒,倒不能那麽說了。
他扮女人,扮得好,人們願意看,可當初那個時代,說白了還是重男輕女,戲裏的主心骨還是男人。人們愛看什麽?關公戰秦瓊。這戲,說白了還得鬥起來才有意思。要是讓女人如花似玉,嬌滴滴的女人當了主角,那還有什麽看頭?
可小靡芳不這麽認為,他可一點沒有那種想法。雖然他是男人,可他娘,他奶奶,哪個不是女的?廢話,誰娘,誰奶奶不是女的?難道還有男的娘不成?反正就從自個兒娘,還有奶奶身上,小靡芳也覺出一股不服輸、不甘時俗的勁兒來。小靡芳心想,誰說女子不如男呢?
小靡芳決定演女人,但是不能演那種可憐巴巴的大家閨秀,那沒意思。南北朝時期有《木蘭辭》流傳,那就演花木蘭吧,花木蘭當然是主角,她在木蘭辭中是多麽有大哥氣,你甚至以為,就連她爹見了她,都得喊一聲“大哥”。杜子美有一組詩《詠懷古跡》,共五首,這在當時雖不說耳熟能詳,也算是名聲小震,文化圈兒裏不會背這詩,多少臊得慌。其中有一首,怎麽背?
群山萬壑赴荊門,生長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連朔漠,獨留青塚向黃昏。
畫圖省識春風麵,環珮空歸夜月魂。
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
杜甫在這首詩中,讚美了王昭君身雖死,魂魄卻還要歸來的愛國情懷,這種情感,不僅讓人感動,朝廷上當然也是大力扶持的,於是小靡芳名聲鵲起。而後,小靡芳又演過民間傳說的貂蟬,春秋時期的施夷光,也就是西施,四大美女基本算是齊活了,不過楊玉環不讓演,為嘛?那是當朝的人,而且跟其他三個美女比,總覺得差點兒意思。你說楊玉環演嘛?吃荔枝把馬累死?那不像話。還是演馬嵬坡之變,那能過審嗎?
小靡芳演來演去,逐漸讓女子也成了角兒,這在當時算是社會改革,影響很大。隻可惜當時沒有婦女協會,不然總得給他個主任當當。
小靡芳演了貂蟬和西施後,總覺得還是演昭君有趣,不光是因為這個角兒讓他名聲鵲起,也因為昭君出塞裏,似乎沒有什麽男人來搶風頭。貂蟬的傳說和西施的故事,總還是呂布董卓和勾踐夫差當老大。
當然,放在安雲那個時代,由於某部《霸王別姬》榮登華夏影史前無古人,後隨著電影拍得越來越爛也不知道有沒有來者之作,說起戲曲,尤其是提到旦角,總免不了想起虞姬。虞姬小靡芳自然也演過,但對此沒太多感情,畢竟華夏曆史隨便抽出些帝王將相,輪名號聲望還有浪漫性,有幾個敢說自己能壓得過楚霸王?虞姬與之相比,就全然成了配角,沒什麽足道之處,更不能單獨拿出來寫一個折子了。
反正,小靡芳成角兒了,成角兒以後,生活也就不再像之前那麽悠閑。眾所周知,戲台上的名角兒,也就是所謂最有票房號召力的那位,人家買票看戲說白了就是衝著你來的,因為這個,準得有一大幫人過來投奔你,給你幫襯著。而小靡芳要做的也簡單,就是給這幫人口飯吃。請人吃飯,也就得個雅號“老板”,所以小靡芳又叫靡老板。
哦,小靡芳當然姓靡,那個小不過是昵稱,至於華夏有沒有姓小的,隻能說未必就沒有,但是也確實沒見過。
說回他老板這一位置,這一位子可不好當。當年他聲明起來後,便想離開長安,去別的地方鬧鬧,這一鬧,可就吃了大苦頭。
小靡芳外號“燃脂花”,聽著有點像現代工業原材料,實際意思是說他演的角色都褪盡了胭脂水粉顯露出英雄氣概,但那一次,靡老板的英雄起可就全然無有了。等他拖著一堆裝斂著服裝道具的箱子轉戰至北方的時候,剛演出幾台戲,城中突然發了大水,箱子全給泡發了,全當出去換錢,戲也甭演了。
北方碼頭處處都是規矩,滿世都是好勇鬥狠的人。而且鬥的方式也挺愣的,倆人對麵兒一站,都拿著刀,一個往腿上劃“天下第一”。
注意,可不是往對麵腿上劃啊,是往自個兒腿上劃,綠色又環保。
對麵也不示弱,立馬給自己刻一個“立地太歲”。好家夥,這個筆畫多,人家一看就知道是狠角色。
這麵兒一個也忍不了,立馬往自己腿上刻一個“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間”,怎麽還有仨字兒每刻呢?哦,失血過多暈過去了?對麵終於是慫了,失血那位地位立馬就上去了,不過前提是他別因為這事兒死了。
反正在這種略顯粗獷的好勇鬥狠中,誕生了這麽幾位名望顯赫之人,這些人講究一個“義”字,做事也心狠手辣快意恩仇,號稱“混混頭”。
於是有人就說,憑您燃脂花的聲望,找混混頭幫您,把這個難給紓了,不成問題。
小靡芳是南方人,骨子裏有強勁和高傲,不想跟小混混打交道,不過再沒援助,戲箱就拿不回來,於是隻能硬著頭皮去拜訪。
等到了混混頭的住處,對方一聽說是小靡芳,立刻就迎上來。小靡芳進門一看,大吃了一驚,這哪是個頭兒的家,分明是破落戶,桌子也沒腿兒,茶壺也沒把兒,他硬著頭皮,不抱指望,把難處一說,對麵自是一口答應下來,說您明天就上當鋪拉東西吧。
轉天一早,混混頭兒來到當鋪,對著高築的櫃台喊了一聲,老板慌忙出來迎接。混混說:“我朋友靡老板,幾個戲箱押在這兒,沒錢贖當,你先叫他搬走,交情咱們記下了。”
小靡芳按照約點兒來了當鋪,碰運氣一樣,卻見自己的箱子早給拾掇好拉出來,大水已退,他就這樣回返了長安。
這事兒還不算完,碼頭的夥計們聽說這事,佩服混混頭講義氣,紛紛來到當鋪給人補錢。掌櫃的不敢收,他們就把錢扔到櫃台上,隨後扭頭就走。
此事傳到混混頭耳朵裏,他擺上宴席,將替自己還情的弟兄紛紛宴請了一頓。
沒多久,小靡芳從長安派馬把銀兩一路發過來,送到當鋪。當鋪已然受過一份錢,哪裏敢收雙份兒?於是又派夥計還錢給混混頭,混混頭看也沒看,直接叫手下送給替他付錢的弟兄們,至此,錢的事兒算是徹底了結了,誰也不欠誰的。
這個故事,長之又長,要說出來就單是為了說小靡芳成了“靡老板”有多麽不容易,完全沒必要事無巨細地講述清楚,不然就成了水字數,對於文學則是毫無裨益。實際上,這件事就是小靡芳今日來到小茶樓的因緣。
待到小靡芳一進飯館茶樓,人們的目光就紛紛投到他身上,隻見靡老板上身著月白色的圓領衫子,下著一條寬鬆的武服,走起路來颯颯生風,十分輕快。小二趕忙迎上來:“喲,靡老板今日怎肯賞光,您吃點什麽?”
小靡芳為人極講禮貌,而且是不分對麵身份高低的,他趕忙抱拳道:“不著您忙。今日來此,不是吃茶,隻是尋人罷了。”
一聽這話,瘦詩人楊二狗神情一變:“壞了,別是找我還錢的吧?”
胖和尚汗都下來了:“你這是借了多少個人的錢啊?”
這時,小靡芳正翻襟走過楊二狗身旁,楊二狗滿頭大汗,嘴裏吹著口哨,嘻嘻哈哈道:“謔!靡老板,幾日不見您嗓音見好,神情更颯了啊!”
小靡芳自然見過這諢詩人,而且也確實在三個月前借過他錢,不過此時倒全然表現得像個陌生人,隻是低身微笑道:
“在下這鑼嗓鈍神,能得您賞光,著實榮幸。”
說完,便走了過去。小靡芳是走了,楊二狗還坐在原位兒砸麽著滋味兒:“嘖,和尚啊,你說靡老板這是好話還是壞話呢?要是好話,聽著這麽陰陽怪氣;要是壞話,可他說話時神情也不像是生氣了啊?”
和尚嘿然一笑:“別人說這話,肯定是壞話。可是小靡芳說這話,那就是禮貌。他這人說話本來就這樣兒,你要是聽不慣就少跟他打交道。”
“行,錢我不還了。”
和尚皺著眉頭:“還個錢有這麽費勁嗎?再說了,反正你要還也是拿我的錢還。要不你把風卷孤雲入夜空的後兩句告訴我,我替你還。”
“可別,你直接給我錢,我好再去逛兩趟青樓。”
“你這人真無藥可救了!”
“我這不還有一身才華嗎?”
正說著,水晶肘子上來了,楊二狗立刻不再說話,悶著頭吭哧吭哧吃起來,豬都不敢這麽拱。
再說小靡芳,他一路暢行無阻,邁步來到茶樓正中的戲台幕後,見到小細眉李寶順在那兒坐著,麵色大喜,趕忙迎上去道:
“李兄,您來長安城為何也不通知我一聲?我聽說您來了,叫手下夥計打聽了許久,沒想到您就在咱眉樓對麵。”
李寶順聞聽身後有聲,緩緩轉過來,一見是小靡芳,急忙起身,笑道:“當初你把銀兩送回漁陽,至此咱們已經兩清。我再勞你費神,豈不是又要讓你買我個人情?從來隻有別人欠我李寶順的道理,哪有我李寶順欠別人的道理?”
小靡芳上前請李寶順共坐,而後兩人都翹起二郎腿,微微後倚,這也是當初李寶順教給小靡芳的,他說小靡芳坐得太板正弄得他也勞累兮兮的。
小靡芳笑道:“李兄,我知道您仗義,為了義氣連命都能搭進去,也有一股子硬氣,不肯隨便吃別人的情。不過我雖然還了您錢,這情分我還沒還,咱們倆還沒兩清。而且我想,您在漁陽待得端正,突然來到長安,必是有所希求。請您告訴我,我小靡芳是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李寶順神情微滯,過了片刻,才說道:“你猜得沒錯,我來長安自是有所求,隻怕這事兒……您幫不來。”
“莫非您想在長安城開場子?”小靡芳笑了,“這點小忙,我還是能幫的。隻要您說一聲,我立馬跟全長安的梨園戲台打點,您想開場子,沒人能找您的麻煩。又或者您看上了哪家的戲園?這事兒不好幫,主要是辦起來不好仁義,不過也有仁義的法子,我多花點兒銀子就是了。”
李寶順甩手笑道:“哈哈哈!靡老板想哪去了?我在漁陽已經吃飽喝足,不像你有野心,還要把場子開到全國!再說了,我們北方的笑話,給南方人講,你們樂得出來嗎?”
“那您有何打算?”小靡芳徹底不懂了。
李寶順低聲道:“我告訴你,你可不能跟別人說。”
“請講無妨。”
李寶順從懷中取出一張揉皺了的黃紙,打開了,上麵寫著幾個字:“長安亂,速來。”
“這是……”
李寶順將身體倚在靠背上,那張滑稽小臉上的笑模樣全然消失不見,道:“我是拜月派三品神明,今日特奉門主名隱之命,召歸長安。”
李寶順將黃紙收回懷中,湊上前拍拍小靡芳的肩膀:“我知道這事對你來說很難接受,你看我嬉皮笑臉的,哪像個三品?可那也是偽裝,我們拜月派不能隨便揭露自己的身份,畢竟當年清剿盜命師的時候,拜月和其他七門的關係已經變得很微妙了。”
小靡芳沒有作答,隻是呆呆地看著他,過了一會兒,他手指微顫,從懷中也取出一張黃紙。
“李兄,您以後可不許稱‘我們拜月派’,應該說是‘咱們拜月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