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一張照片的推理
就在房祖新看到大家很疑惑的時候,打算提示他們,但是淩飛已經從照片當中發現了什麽。
每個高架橋的橋墩之間的距離都比較遠,又因為橋墩還沒有架設橋麵,所以淩飛注意到,這張照片上麵就在那孤零零的橋墩旁邊,隻有一小段鋪設好的橋麵。
因為距離比較遠,所以站在那個位置,根本就看不清楚橋墩上麵有些什麽。
但是因為這張照片,是用專業攝像機拍的,所以照片特別高清,淩飛看到那孤零零的橋墩,上麵似乎有東西。
所以淩飛就不自覺的伸出兩根手指頭,把照片放大。
但是淩飛不斷把照片放大之後,站在旁邊的王虎和沈莉莉,臉色卻變得很難看,甚至有些緊張。
大家都發現,橋墩的邊緣處,正躺著一個人。
這個人穿著白色的衣服顏色,和橋墩的水泥色差不多,所以如果不仔細看的話,還真是有些不容易被發現。
而且他們還看到,躺在那裏的那個人,姿態怪異。
他仰麵朝上張大嘴巴,眼睛卻緊緊的閉著。
一隻手搭在橋墩上麵,一條腿壓在了另一條腿之上。
看那樣子就好像是一具木偶繩子,被人剪斷之後,隨意的扔在那個地方。
反正這種誇張的姿勢,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
看著那人古怪的樣子,他們幾個無論怎麽看,都覺得這個人像是在上麵睡覺休閑的人,根本就不像是一個死人。
這一幕讓沈莉莉和王虎感覺,自己身邊的空氣似乎被抽幹了似的,有些呼吸急促。
尤其對於沈莉莉來說,剛開始她看這張圖的時候,還特別隨意,但是當她發現橋墩上麵有個死人之後,心情又開始壓抑起來。
因為這幾天破獲的案件,都是一些大案懸案,她真的很害怕去接觸這總案子了。
淩飛看到這張照片之後似乎也明白了,為什麽房祖新今天會這麽急匆匆的來找他,還把照片拿給他看。
但是當淩飛第一眼看到這張照片之後,他所有思考的問題,要比沈莉莉和王虎他們多。
淩飛想到的是,這個人為什麽會死在橋墩之上。
這橋墩有二三四米高,直徑最起碼有七八米,而且距離這根橋墩最近的那一根,最起碼也有個七八米左右的距離。
所以不管怎麽說,這個人是自殺,又或者是他殺都很詭異。
就算是自殺,那他是以什麽樣的方式,爬到那個地方去的呢?
如果是他殺的話,凶手又怎麽把他弄到那個地方去呢?
“淩先生,兩位警官有一個地方,我需要補充一下。”
“當我們接到報案的時候,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並且把這個人救下來之後,發現他還活著,還有一絲呼吸。”
“但是我們現在已經把他送到醫院去了,距離送到醫院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四天,這三四天他仍然沒有醒過來。”
“醫生說他的頭受到了很嚴重的撞擊,如果這幾天醒不過來,很有可能會變成植物人。”
聽到房祖新的話,淩飛的眉頭微微一皺。
這種奇怪的案發現場當中,被害人活著這就是最值得的推理地方。
“什麽,你說橋墩上麵的那個人沒有死,隻是昏迷過去了,而且現在還沒有醒過來,而且很有可能成為植物人是嗎?”
聽到這句話,王虎感覺很意外。
本以為隻是一起小小的案件,但是現在卻發現,這案件真的很詭異。
在淩飛看來,這個案件確實比較難處理,一個活著的植物人,比一個死人要複雜的多。
如果這橋墩上麵,躺著的是一個死人,那麽淩飛隻需要考慮為什麽凶手要殺人,凶手殺了人之後,又怎麽把屍體放在那個位置,這就可以了。
可現在上麵躺著的,居然是個昏迷不醒的活人,那這其中就有很多問題。
首先這個人為什麽會去那裏?凶手為什麽會把他放到那個位置?凶手的作案動機仍然需要分析。
但是凶手為什麽要留下活口,而不是直接弄死他。
淩飛認為這一點,就是最奇怪的地方。
他在心中不斷的思索著,一個凶手要對被害人施加侵害的時候,為什麽隻是讓被害人暈厥過去,而不是直接把他殺掉。
或許不夠恨他嗎,所以覺得沒有必要把被害人弄死。
又或者是說凶手的膽子太小了,不敢把被害人弄死。
又或者說凶手這麽做,隻是想讓被害人這一輩子都當植物人,或者是一輩子躺在醫院。
又或者是作案時間不夠等等。
淩飛思考一番,得到了幾個原因,但是這些原因都隻是他的推測。
這些東西看起來非常合理,但是把被害人弄到一根二十米高的橋墩上麵去,又顯得不合理。
首先被害人被放到這麽高的地方,凶手肯定是絞盡腦汁費盡周折。
如果是這樣的話,凶手的作案時間,肯定非常充足。
所以說凶手沒有時間把被害人弄死,這一點就有一點說不過去。
而且那裏是荒郊野外的,到處都是石頭,如果凶手可以把被害人打暈,那麽想要弄死被害人的話,也是很簡單的事。
隨隨便便撿起一塊石頭,把被害人給敲死不就行了嗎?
所以說凶手沒有工具把被害人弄死,這一推論也不成立。
還有就是凶手比較膽小。
能夠想象得出來,有些人作案也隻是一時的糊塗,或許凶手把被害人弄到那個地方之後,就沒有想要把他弄死。
但是這也不對,凶手有膽子爬到這麽高的地方去,足以證明他很狡猾,也很有勇氣,那他為什麽不把被害人給弄死了?
至於說是他們的仇恨不夠,沒必要把被害人弄死,淩飛看來也不合理。
如果仇恨不夠的話,那麽凶手為什麽要費盡周折的把被害人弄到那個地方去。
如果說是要刻意戲弄被害人的話,這也未免太過牽強了吧?
還有就是凶手沒了作案的時間,或者是來不及。
淩飛覺得這也很不合理,凶手有足夠的作案時間,並且凶手心思縝密,為人狡猾,這樣一個人,不可能在選擇作案的時候,沒有給自己預留大把的時間。
如果仔細推理下去的話,淩飛認為這件案子的詭異程度,不易於前麵那幾起案子。
而且凶手明明知道被害人還活著,還非要把他弄到這麽高的橋墩上麵去,其中的用意不言而喻。
被害人隻是昏迷不是死亡,就存在著可能醒過來的可能性。
如果被害人醒過來,那麽凶手是誰?大家不就知道了嗎?
這樣的話,雖然凶手沒有弄死被害人,但是也算是故意傷害啊,故意傷害罪也是要坐牢的。
那這麽一來,凶手把被害人弄到那個地方去的意義,又是什麽?
除非凶手已經知道,被害人會被他弄成植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