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永生花
丁夢死了,等到隔天傍晚這個消息才算準確的傳到我這邊,當時我正跟舅舅一家聚會呢,林戰歌林雪歌姐弟都在,還有傳聞很彪悍但其實看起來並沒有那麽凶的舅母火鳳凰也在,林楓接了一個電話後,回來直接跟我說事情搞定了。
我露出笑容同時也鬆了一口氣,朝著林楓說道:“那我晚上就該走了。”
“小讓子,怎麽著急啊,怎麽不多玩幾天?”隨手拿起一塊蘋果放嘴裏的林戰歌有點不舍道。
我攤了攤手,有點無奈道:“沒辦法,龍城那邊還有很多事要處理呢,走不開,待上三天已經是我的極限了,再多了也不行,這一次確實有點匆忙,等下次去龍城,我一定好好招待你們。”
舅母火鳳凰坐在我旁邊握著我的手道:“戰歌說的沒錯,好不容易回了一趟娘家,幹嘛怎麽快就回去,你才十六歲,錢是賺不完的,這年紀沒讀書就算了,但也不至於跟你舅一樣拚命吧,聽舅母的,再留幾天。”
這個家其實最樂意我來的,不是我舅,相反是我舅母,我舅不僅一次跟我說過,說舅母一直都催著我去家裏見她,因為她年輕時候在龍城奮鬥,一聽我是龍城來的就有各種話題,再加上我也挺能說的,從上午到現在一直拉著我噓寒問暖的,簡直比對自家的兒子林戰歌還要親,連原本下午要跟富太太聚會的麻將都給推了,舅母在這個家一直都是最有話語權的,她一拉著我聊天,無論是不是樂意,家裏都沒一個敢出去的,就連林戰歌這個大紈絝都老老實實的待在家裏,一家人陪著我,這見我要走,眼裏都是舍不得。
“你就別耍小孩子脾氣了,小讓現在可是在事業的奮鬥期,走不開也正常,走了又不是不會回來,你又是舍不得的話,要不你也去龍城玩幾天。”林楓叼了一根雪茄樂道。
火鳳凰瞪了林楓一眼道:“想著我去龍城,你好帶著你外麵那些小三小四回來玩,想得到挺美的,我老太婆也不是不懂禮數的人,小讓怎麽著急回去肯定有事,我這不是舍不得嘛,這孩子我看著可憐,一個人在龍城沒依沒靠的我也不放心。”
“媽,你就放心吧,這丫的十多年沒跟我們這邊聯係,不也照樣活蹦亂跳的嘛,他啊就是殺不死的小強,能出啥事啊。”
林戰歌一邊說一邊伸出手想拿桌上的雪茄,結果被火鳳凰給抽了一下後沒好氣道:“咋跟你表哥說話的,信不信我抽你啊,你啊,多學學你表哥,都是一樣的年齡,也就比你早生一天,看他現在多有出息啊,哪像你整天就知道沒正經的瞎玩,不學無術,讀書讀不會就算,又沒個一技之長,你說你以後能幹啥。”
林戰歌感覺有點自尊受挫了,站起道:“媽,你說話注意點,我才是你兒子,她就是你外甥,我忍了你一下午,老損我誇他,你這胳膊往外拐也太嚴重了吧,至於我以後幹什麽,我老爸是大流氓我自然就小流氓了,一技之長,拿刀砍人算不算啊?”
“你個死孩子,沒事扯我幹啥。”林楓一腳就踹林戰歌屁股上。
林戰歌從地上爬起來,氣得牙咬咬道:“好好好,你們一個個都埋汰我不待見我是吧,我走還不行,你們是一家子,我就是個外人。”
“挺有骨氣的,那就走吧,媽,別忘了把他的卡都給凍結了,他要是能撐兩天,就算他贏,怎麽樣?”林雪歌眯著眼睛微笑道。
林戰歌那一腳踏出門口連忙收回來,回過來嬉皮笑臉道:“哎呀,不至於不至於,都是一家人,我就是看你們無聊跟你們開個玩笑而已,媽,你可千萬倍凍結我卡,我都跟妮妮說了,過幾天帶她去迪士尼玩呢,你凍我卡,這不是往死裏逼我嗎?我丟得可是老林家的臉。”
說完就老老實實的坐回位置,我有點無奈的笑了笑,這一家子啊,還真都是奇葩,不過倒是挺溫馨的。
因為我是晚上十點的飛機,所以來得及吃晚餐,林楓就定了在他別墅旁邊的烤全羊,飯點一到都去哪了,一家子,沒外人,就餐的時候林楓來了興致,開了一瓶白酒,我也就陪著他喝,後來林戰歌那小子也加入進來了,酒喝多了,特別是爺們,都喜歡聊天吹牛逼,林楓跟我說他當年的事,我老老實實打的聽著,林戰歌倒是很不耐煩,林雪歌一直保持著微笑給我們倒酒,火鳳凰偶爾也會吐槽幾句,不過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跟我聊天。
這樣的飯局很溫馨,至少在這一刻,我不需要像在龍城應酬那樣戴著虛假的麵具,不知怎麽的,又說到我媽,林楓就不行了,後來倒了一杯酒在地上很認真的說道:“曉曉,你放心的去吧,有你哥,我林楓一口氣,就絕對不會餓著和凍著你兒子。”
最後林楓還是喝多了,三個爺們一共開了六瓶白酒,這已經算是不錯的戰績了,酒足飯飽之後,林楓被火鳳凰扶著上車,臨上車之前一直握著我的手跟我說,如果在龍城被欺負了一定要跟他說,他幫我出氣,還說天大地大,這裏就是我的家,隨時都可以回來。
難得矯情一把的雷狼龍舅舅終於上車了,林戰歌則是拍了拍我的肩膀,說等他有空就去龍城找我玩,李鳳凰把這對父子送回家,而林雪歌送我去機場,原本我是不打算麻煩她的,自己打車去就行了,但她還是堅持說要送送我,我也隻能上了她的車。
我腦袋有點暈,畢竟喝了不少酒,坐在椅子上剛想窗給打開,林雪歌說道:“不要吹風了,不然待會又得吐。”
“我已經吐習慣了,自從搬入尚陽區後,一周得四天吐得稀裏嘩啦的,吐出來舒服一點。”說完我就把窗給打開了,點了一根煙,望著外麵的光影琉璃。
“你才十六歲耶,別整的好跟個大叔一樣好嗎,說實話第一次見你還真不覺得你有啥出色的,後來葉狐狸搞了那麽一檔子事,才發現其實你遠沒有你表麵上看起來那麽好搞定,如果不是時間不允許,我還真像聽聽你到底經曆了什麽,才讓你變得我一點都認不出來了。”林雪歌笑道,順便伸手跟我要根煙。
我沒給,隻是輕聲道:“喝酒傷身,抽煙不一樣百利而無一害,尤其是女人,男人抽煙還能越抽越滄桑,你們女人除了讓皮膚不好外,沒有其他用處。”
林雪歌縮回了手,專心的開車,開了一段後忽然問道:“陳讓,你覺得我是一個什麽樣的女人?”
“為什麽這麽問?”我有點好奇道。
林雪歌樂道:“你看,男人的思維邏輯就是這樣,凡事都要求有因有果,我們女人就不同了,偶爾感傷一把就隻是想讓人誇誇自己,所以你現在可以盡管誇誇我就行了。”
我揉了揉太陽穴,不敢再抽煙了,腹中反胃,惡心的厲害,自嘲地頭疼道:“我現在頭有點暈乎,不太理解你說什麽,實在是因為不擅長感性,對這一類的思維始終都不能理解,所以語文水平從小就不好,美女,見諒一個。”
“你和他真像。”林雪歌微微一笑道。
這倒是挑起我的好奇,我問道:“誰?”
“一個鳳凰男,我第一個喜歡的男孩子,很老套的故事,每個純真的女孩都希望身邊有個白馬王子隻為自己而來,然後他就出現了,很帥很幽默,追了我三年,我答應了,有一次我生日,他忘了買禮物,一開始我沒發神經病,酒一喝多,就無法無天了,在聚會上發酒瘋,使勁的咬他,說要咬死他,然後我再自殺,一旁的葉狐狸他們怎麽勸都沒用,有錯再先的他很無奈,說現在才十一點,還有一個鍾頭我的生日才過,問我想要什麽禮物,我說要花,好多好多花,然後他一翻口袋就頭疼說隻有三十塊錢,買不起,我又瘋了,他沒辦法,隻要帶著我去花店,可那會都是深夜了,哪還有花店開門,走了大半個小時,最後停在一家花店玻璃窗外,我哭得撕心裂肺,他蹲在地上抽完一根煙,罵了一句,就拿起旁邊的垃圾桶把玻璃都給敲碎了,拉著目瞪口呆的我跳進去,說一家店的花隨便我挑,挑完他就去自首,我破涕為笑,隻是拿了一束做成玫瑰的永生花,因為我覺得不會枯萎才是永恒。買好花後,我們兩個神經病走在路上,我遞給他有一張卡,說今天是我十六歲的生日,爸媽給我存了五千萬,加上原來的一千萬,剛好六千萬,我不要都送給他了,他推開我的手罵道死遠點,我也不生氣,哼著小曲,死活挽著他的手,活蹦亂跳的。”林雪歌第一次笑得很燦爛的述說著往事。
“然後呢?”我問道。
林雪歌搖了搖頭道:“不知道,他消失了,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那束花還是放在我的家裏,永遠不會枯萎,但人就不見了,如果你遇到那個人,幫我揍他一頓,對了,他叫楊文龍,好像高中在你們龍城那邊讀書呢。”
我說我知道了,保證幫她報仇,然後就沉默,林雪歌也沒有再說啥,送我到機場後,我揮手跟她說再見後就去了登機口。
三個小時的路途,到了龍城之後已經是淩晨一點了,出了機場,一眼就看見了方權開得陸地巡航艦,走過去打開車門上了車,然後看著後視鏡道:“還真是敬業啊,大半夜都不休息,看來是真打算來一個措手不及,用不用怎麽迫不及待,好歹讓我休息一下也成。”
“那你跟他們說,後麵那三輛車從我在尚陽區出來就一直跟著,反偵察意識太薄弱了,跟了沒五公裏就被我認出來了,我聽你的話,沒有打草驚蛇呢,不然早甩開他們了。”方權隨意的撇了一眼道。
我歎了一口氣道:“行,那就走吧,看他們要跟到什麽時候,你覺得會是誰?仇家的人還是車王飛的人?”
“我賭仇家的人。”
“你逢賭必輸。”
方權切得一聲啟動了車子,方向並不是往尚陽區,而是往更偏僻的郊區開,想要把對方一窩端,誘餌要出色一點,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這樣怎麽把背地裏耍花樣的人都給勾出來了,這就跟做小姐一個道理,不穿得露一點,哪會有生意?
到了一座小山峰,方權停下了車,我也下了車,點了一根煙,後麵的三輛車頓時就包圍了我們,車王飛下車後,一臉春風得意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自來投,陳讓,我看你今晚怎麽飛出我的五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