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請筆仙(4)
而之前一次做壞事卻並沒有被發現的僥幸讓林曉敏再一次起了肮髒的心思,在她通過筆仙詢問男孩新女友的情況之後,她開始了第二次的計劃。
男孩的新女友有哮喘,林曉敏偷偷地拿走了她的藥物,在這個女孩哮喘發作的時候,因為找不到藥物而被送到了醫院裏,險些就一命嗚呼了!
筆仙在見到林曉敏的心思越發的邪惡之後,腦海裏生出了一個新的念頭來,既然這個女孩的靈魂如此肮髒,那麽他為什麽不能取而代之呢!
於是,筆仙和林曉敏簽訂了契約,他幫林曉敏得到那個男生的喜歡,而林曉敏在事成之後則將身體交給他處理。
聽到這裏,我和高雯不免麵麵相覷,真是沒有想到,事情的發展竟然會這樣匪夷所思!
至於林曉敏的父母則除了震驚之外就是不敢置信了。
“這一定是假的,他在說謊,我們家小敏成績那麽好,怎麽可能做出這種事情來!不可能!”率先質疑的是林曉敏的母親王青,在她眼裏,沒有人比自己的女兒更加的乖巧懂事。
一旁的林澤則沉默不語,表情凝重,他轉頭看向林曉敏,被抽離了鬼仙的林曉敏此時顯得有些虛弱,卻沒有了先前的歇斯底裏。
“小敏,他說的是真的嗎?”
麵對父母的質問,林曉敏態度強硬道:“是又怎麽樣?”
“啪!”的一聲,林澤狠狠地甩了林曉敏一個耳光!
林曉敏嘴角一下子就流出鮮血來,臉色更加蒼白了幾分!
“你打孩子幹什麽?”王青護著林曉敏,頗為不滿的開口道。
“難不成我打錯了嗎?我們辛辛苦苦的工作賺錢,為的就是讓她好好上學,結果她倒好,成天不想著學習,就想著害人,這些年我就是這麽教育她的嗎?真是太讓我失望了!”
“失望失望!你們除了失望還能有什麽別的詞嗎?除了學習成績,你們從來都不關心我,別人家平時帶孩子出去旅遊的時候,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帶我一起去,可是你們呢,恐怕從來都沒有這麽想過吧?你們一天到晚就知道教我好好學習,我聽都聽煩了,我就叛逆怎麽了?就算是我叛逆,也是你們害的!”
林曉敏嘶吼著,也終於落下淚來!
林澤和王青愣了一瞬,他們沒有想到,向來乖巧溫順的女兒竟然有這樣的一麵,不過仔細想來也怪他們不好,或許,一直以來,他們所關注的東西太少了,他們以為,隻要給女兒一個好的環境,高品質的物質生活,她就會高興了,沒想到,一切與他們想的根本不同!
聽到林曉敏的哭聲,王青也忍不住哭了出來!
“對不起,寶貝,都是媽媽的錯,但是你怎麽不和我們說呢?”
“你以為我不想說嗎?每一次隻要我一提起來,你們就讓我做作業去,連一句整話都不讓我說完!”
“對不起,寶貝,是爸爸媽媽對不起你!幾位大師,求求你們放過我女兒吧,她知道錯了!”
“不行!”鬼仙聞言突然暴怒,整個人身形都拉開,瞬間就變作了麵目猙獰的怪物!
這一變化讓那原本堅固的結界瞬間裂開幾道縫隙,怦然碎裂開來。
“啊!”王青和林曉敏瞬間尖叫起來,軒轅則第一時間放出幽冥之火,火焰纏繞著那鬼仙,讓他寸步難行,鬼仙並不甘於就此被束縛住,他尖銳的手指甲如同一把利刃穿過那火焰,直直的朝著我們所在的位置攻擊而來。
我下意識的上前一步,一個結界在麵前形成,抵擋住那鬼仙的攻擊,高雯則及時的將林家三人拉到了我的身後!
秦朗麵色嚴肅的拿出五枚銅錢來,口中念念有詞,那五枚銅錢排成一條直線,如同一把銳利的短劍,直直的朝著那鬼仙刺過去!
鬼仙伸手擋住了那短劍的攻擊,堅硬的指甲和銅錢劍身碰撞發出陣陣火花!
林家人已經害怕的連連後退,好在軒轅的攻擊足夠給力,幽冥火焰生生的困住了那鬼仙讓他根本無法向前!
“為什麽?這樣心思惡毒的孩子有什麽好救的!她不配活在這世界上!不配!”
鬼仙的聲音淒厲,讓人聽著毛骨悚然,林曉敏顫抖著躲在一旁,蒼白的麵容上嘴唇緊抿著。
“林曉敏配不配活著這種事情,不是你能決定的!作為一個鬼仙,你的職責已經履行完畢了,也應該回去了吧!”
秦朗嚴肅的對鬼仙道,隨後,手中銅錢劍直直的穿透了鬼仙的心髒!
一道白光過後,一切都重新化為虛無!
“結束了……”
林家的幾個人心有餘悸的看著眼前的一切,而林曉敏則窩在王青的懷裏崩潰大哭,哭聲中似乎帶著委屈,又似乎帶著後悔!
她是真的知道錯了!
事情圓滿的解決了,這之後,林曉敏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動去向之前陷害過的兩個女孩子道了歉,並且得到了他們的原諒,至於那場荒唐的所謂初戀自然也就這麽無疾而終,幸運的是,在這件事情裏,並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否則,事情絕對不可能就這麽結束的。
“啊!太好了,事情總算是解決了,我們一起慶祝一下吧!”
高雯十分興奮的提議,我則轉頭看她,“你不用回去嗎?”
“難得出來,誰要那麽早回去,說起來,你們有什麽打算?”
我挽著軒轅的胳膊,“當然是去度蜜月了!就隻有我們兩個人!”
“切!誰稀罕似的,不帶我們,我們就自己去,是吧,秦朗,我決定了,接下來這段時間我就跟著你混了!”
秦朗皺眉,正準備拒絕的時候,就見到高雯故作可憐道:“你有沒有同情心啊,俗話說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難道你要眼睜睜的看著我再回去被我老媽折騰嗎?”
秦朗一時間無語,我看著眼前這一幕不由得眼睛一亮,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以前怎麽就沒有發現,這兩個人這麽般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