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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專屬綽號

  小艷雖說嘴硬,可也不是那種不聽勸的人,吃早飯的時候就宣布,飯後要回省城了,並且期期艾艾地對吳放歌說:「老爸,我下周有事兒,不會來看你了,行不?」 

  吳放歌笑道:「怎麼不行啊,年輕人以事業為重嘛。」說完這句,又說:「艷兒啊,其實只要你過的幸福,怎麼都無所謂啊。」 

  這話又說的小艷鼻子酸,抬頭又看見吳放歌的鬢角也有了些許銀絲,更是難受,早飯也吃不下了。 

  飯後,小艷走前打死也不讓吳放歌開車送,妮子就說她正好要去修車,順便送她,吳放歌也就應允了。 

  妮子把小艷送到大巴站,並沒有立刻去修車,兩人又坐在車裡聊了一陣,不過這一次顛倒了過來,輪到小艷說妮子了。開始自然也是說些拜託妮子平日多照顧照顧的話,雖說老爸會做飯,可是平時也懶得弄,什麼熱湯熱水的還得有人照顧著才行。 

  所有這些,妮子自然是滿口答應,可小艷後來又說:「我爸年紀漸漸老了,不能和小夥子比,有些事,有就行了,別索求無度的。」 

  妮子當然聽得出這個有些事是什麼事,臉一熱忙說:「很久沒有了,除了昨晚,都快一年多了……」 

  小艷笑道:「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不要飢一頓飽一頓的,要有規律,我可聽說了,有時候你們還玩三人行……我到不是反對這個,只是老爸年紀大了,穀子媽又不在身邊,要麼就沒得吃,要麼就撐死,經不起這麼折騰啊。」 

  妮子點頭說:「只是自從你爸升了職,來找我的就少了,而且……而且……我覺得你老爸不是很喜歡我了,老惦記著把我給嫁出去……」 

  小艷聽了,嘆了一聲說:「唉……那才是喜歡你啊,為你著想,不想你為他耽誤一輩子。我老爸就這人,壞事做了,心裡又過意不去,我看他最大也就是個副市長了,呵呵。」 

  兩人又閑聊了一陣,小艷又再次拜託了妮子,這才去買了大巴票乘車走了。 

  妮子去把車送了修,一個人獃獃的坐在河邊愣,一直坐到了中午,終於下了決心,就先回到喀秋莎,交待了些事,然後收拾了一些簡單的行李,進城前又去菜市場買了些新鮮的瓜果蔬菜——小艷買的那些食品可做不出什麼像樣的東西來。然後又才到了吳放歌家。吳放歌卻不在——有事出去了。妮子就找負責打掃衛生的大媽借了鑰匙,開門進去。等吳放歌回來時,聽見的就是廚房裡傳出的炒菜聲,聞到的是久違的家常菜香氣。腦子裡過了一遍,也想不通是誰來了,進廚房一看,笑道:「妮子,你怎麼回來了?」 

  妮子盤了頭,系著圍裙,手裡拿著鍋鏟,扭身嫣然一笑說:「說好了,以後我照顧你。」 

  吳放歌一愣,隨即說:「你照顧我?你不用上班啊。」 

  妮子說:「如今經濟危機,一份工資怎麼夠?我也不用24小時都耗在那地方,反正你這兒開始的時候有那姐,後來又小菲,只是穀子進門后才沒了管家,現在你又是一個人了,我就毛遂自薦來兼個職。」 

  吳放歌笑道:「那你打算要多少工錢?」 

  妮子說:「工錢嘛,先不說,吃住你得包了,現在外頭房租多貴啊,省了這兩樣,我農場那邊的工資就是凈落了。」 

  吳放歌笑了一下,還未說話,妮子又說:「還有啊,你可別亂想,我就住當初小菲那間房,反正你房間多,空著也是空著。」 

  吳放歌看她那樣像是當真的,就正色道:「嗯~我聽說你最近談了個男朋友……不會有什麼影響。」 

  妮子手裡的動作停了下來,楞了幾秒鐘之後又繼續翻著鍋底說:「這是我的**,你不要管。」 

  吳放歌上前從背後抱住她說:「妮子,我其實……我是怕耽誤你啊。」 

  妮子的重心往後靠著說:「我知道,當年我被那個富家子騙的時候,你就是這種心理,其實當年你只要用用強我還是會跟你走的,只是如果那樣,我就體會不到你的好的,你跟我說實話……」她說著在吳放歌的懷抱里轉過身,面對著他說:「你把老婆孩子送出國是不是就是說以後要出國跟他們團聚啊。」 

  這個想法吳放歌當然是有的,雖說不是什麼秘密,但也從來沒明著說,可面對著妮子那雙無辜的眼睛,吳放歌不能說謊,他點點頭說:「嗯,不過,可能還要很長一段時間。」 

  「那就好辦了。」妮子用手背揉揉眼睛,剛才那裡又水汪汪的了,卻笑著說:「我就一直照顧著你,給你做熱湯熱水的,天冷了給你暖腳,天熱了給你打扇,等你走了,我再隨便找個人嫁了,就跟雲柔姐現在這樣似的,反正就是搭幫過日子唄……」 

  吳放歌說:「我是怕耽誤你啊,我這什麼時候……」 

  妮子忽然堵了他的嘴說:「你什麼也別說了,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而且你也別想白佔便宜,到時候你得給我一大筆分手費。」 

  吳放歌說:「雖說錢不能買到所有東西,可是如果你覺得這對你好,我盡量滿足你。」 

  妮子說:「那你可別看不起我。」 

  吳放歌說:「我只是覺得對不起你,哪裡會看不起你?」 

  妮子說:「那你得保證我要的時候你就得給我。」 

  吳放歌手放在心口說:「我保證,可你大概要多少啊,得給我個大概數啊,別到時候措手不及。」 

  「嗯~~~~」妮子想了想,頭一歪,伸出兩個手指頭。 

  「兩百萬!」吳放歌倒吸了一口冷氣。 

  妮子撅嘴說:「怎麼?是捨不得還是我不值?」 

  吳放歌笑著說:「都不是,只是數字有點大,一時弄不到這麼多。」 

  妮子說:「就知道你弄不到,所以第一呢,沒讓你現在就拿,第二呢,允許你分期付款。」 

  吳放歌說:「那就好,那就好啊,那以後就辛苦你了。」 

  妮子笑道:「不辛苦,有兩百萬等著呢。」 

  吳放歌笑著離開廚房,心中還是飄過了一絲陰雲——妮子怎麼突然一下市儈起來了?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不會虧欠她太多了。 

  晚飯後,妮子就開始收拾小菲原來住的那間房,好在傢具什麼都是現成的,妮子的行李也簡單。這已經是她第二次住進吳放歌家,上一次還是他病的時候呢。 

  吳放歌本想來幫忙,妮子笑著說:「不要啊,我可是拿了兩百萬的,不敢勞煩主子動手。」 

  吳放歌見她老那兩百萬說事兒,說來說去越來越像開玩笑的,卻又拿不準,又看自己也實在插不上手,也就不管她了。不過有一點還是有些失望,本以為妮子這次來就是打著管家的幌子和自己雙宿雙飛,可是一到了睡覺的點兒,人家就自己回房睡了。 

  「唉……兩百萬啊,結果還是個空床冷被……」吳放歌自己暗暗抱怨著,怏怏的回了自己房間。 

  不過鬱悶只是暫時的,因為後半夜妮子就抱著枕頭溜了進來。 

  第二天一早,市政府的司機就來接吳放歌上班,吳放歌就讓妮子去農場時開他的車,妮子開開心心地開著他的車走了。到了喀秋莎的辦公室,等沒人的時候,她拉出抽屜拿出一個新買的帶密碼鎖的小日記本兒,翻開第一頁在上面寫道:他自己說的兩百萬,可不能算我狠哦,刨去昨晚的兩次,他還欠我一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八次,看來這輩子都還不清了哦。嘻嘻。 

  寫完,又看了一遍,還覺得不過癮,又在文字的後面畫了一張笑臉,同時她自己也得意又頑皮地笑了,不過只是幾秒鐘,有人來彙報工作,怕讓別人看見了,就趕緊把笑容收了,日記本也鎖進了抽屜。 

  自此妮子除了值班,下班也不住宿舍了,就徑自開車去吳放歌家,洗衣服、打掃衛生,做飯,陪床,反正跟個全職太太差不多,只是那事兒的次數控制的還是比較好,倒不是怕兩百萬次很快用完——人的一聲細算下來也才多少天吶,根本用不完的,而是答應了小艷『要控制下』所以陪床的事一般只生在周末,然而妮子正處於青春年華,吳放歌身邊又暫時沒別的女人,都打熬不住,於是先是一三五,後來弄亂了,也分不清什麼一三五二四六的,反正控制著別天天都有就是了,兩人也時常為到底是一三五還是二四六爭執,到也增添了不少情趣。不過總的來說次數還是不多的,畢竟吳放歌現在是副市長,外面諸多的應酬,能保證整個周末在家已屬不易,平時就更不用說了。 

  妮子有時候也和小艷煲煲電話粥,八卦一下,不過也都是自己家裡的事,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生在吳放歌在外,晚上不能回來吃飯看電視的情況下,有時候小艷會酸溜溜的說:「哎呀,我看你現在除了少一張紙,快成我二媽了。」 

  妮子每次聽到這個都會說:「那就喊一聲唄。」 

  「你當我不敢啊!」小艷說著。誰知日子久了,居然喊上了口,『二媽』居然成了妮子對於小艷專屬的綽號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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