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天下變局
薨槊楓亭潮水靜,秋刀血染溪穀底。
恨天劍越吳澗口,封名可繡滿驍騎。
這是平亂崖頂,沿著山崖峭壁上,有人用力雕刻了一首長詩,這岩刻的字跡上已經遺留了青苔綠草,文字留下了數百年,平亂崖的溫泉池常年溫熱,一道人影裹著金燦的錦衣,他來的太快,隻是人眼一晃,這人便從天邊來到近前。
他懷中抱著那個被嚇呆的美人,她身上的淺青色披風落到地上,這個男子的樣貌也是超絕,兩人說是天作之合都不為過,隻是此刻,男子懷中的美人受了驚嚇,張著嘴瞧著他。
周遭隻是變了場景,那人帶著她橫跨湖海,短短一日,還不見得有一日,這人便叫這風雲變幻,南淮瑾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帶他去哪兒,隻是害怕,這人的輕功實在高的駭人聽聞,竟然這世上還有這樣的輕功,能夠騰雲駕霧似得,就和個仙人一樣。
這人不是傳說中的天書閣四大閣主之一的禦水閣閣主左師,更不是已經見過的天書閣宿聖傅譚山,未見過其人,更從未聽說過,這世上還有這樣的高手。
他帶我去哪兒?
南淮瑾心中道,可是她不敢說話,這人一語不發,抱著他走向眼前的溫泉池子。
“嗯,我們到了。”
這人說道,南淮瑾咬牙,下一刻她便被這人丟入了溫泉池中,溫泉池水很溫熱,稍稍發燙,池子很大,她落在這小湖般的溫泉池,青衣狐皮都被浸沒了,一頭青絲被浸透了,南淮瑾在水中撲騰的樣子,剛剛出水,便被這個男子一手托起了下巴,笑著說“美人更美了。”
“你到底是什麽人?”
男子笑著回答她道“平亂崖都到了,猜猜我是誰。”
南淮瑾瞪大了眼,她額前的頭發有些亂了,沾著水,男子伸出纖長的手指,將她額前的發絲撩到一邊,南淮瑾皺著眉想要後退,隻是她如今在溫泉池中,連立足之地都沒有。
這人輕浮的很,隻是用一隻手捏著南淮瑾溫潤細膩的下巴把玩,他似乎一直在笑。
南淮瑾冷哼,她從水中跳躍而出,手中的劍光一閃,就要揮動劍氣,可是這人隻是下一刻便又瞬身到了自己眼前,一隻手伸出兩根手指便捏住了這鋒利無比的承影劍,很是輕鬆的一記彈指,劍光流轉,便倒飛了出去,飛出數十丈,最後竟然摔入了山澗!
“可惜了,這劍,很不錯。”
南淮瑾還沒來得及驚叫,腦後一陣天旋地轉,便暈厥了過去,暈過去時,隻見到自己又被這個男子抱起,隨之衝著溫泉池中走去。
……
“這天下紛擾,與你又有何幹呢?”
“世間有那麽多武功高絕的人物,民間高手數不勝數,你不過隻是一個劍客,隻是一個區區劍客罷了。”
“犯不著左思右想,不過是睡上一覺,多喝一壺酒,少想事情就是了。”
蕭喻說著,還從自己的囊中掏出十數枚腐朽的銅板說“見著沒,你走了的這些日子,家裏隻剩下這點錢了,沒了銀子,莫不是你也要學那些個江湖浪客,把我舍棄了,自己一個人江湖上闖蕩。”
於劍一言不發,他明明俊朗不凡的樣貌,此刻遠不像他往時那樣平淡無奇,愧疚的看著地麵,不敢抬頭去瞧他的這位娘子。
這個遼人女子窈窕身材,卻蠻橫的雙手叉腰,很是生氣的大怒著責備這位名滿江湖的堂堂大俠,女子生的也很不錯了,隻是和江湖人們想象中的貌比天仙,真是差了不少,她的這位丈夫那可是大宋武人眼中的劍道第一人,能夠與天下第一高手大戰不敗的人物,傳說中才能見著,多少名門世家的千金,都將當初能夠一人獨自上萬劍門討教,最後獨自北上,闖蕩四方江湖的大俠,當做是夢中的情人。
如今看來,對手太弱,就論相貌,這遼人女子也就不過是個上佳美人,卻還不如汴京隨便一家青樓的花魁貌美,論身姿,也遠不是天香閣的美人蘇殤來的足夠名動天下,論妝容,更是不如皇親家的女子氣質華貴。
這隻是個普普通通的俗門女子,是江湖上的說書人將她誇大了,以為能夠留住這樣一個少年的遼人女子,定然樣貌不凡,足夠將這位劍道第一勾引在她的身側,否則又怎會數十年不回大宋?
於劍的沉默,這個遼人女子更加生氣了,手中舉著一根柳鞭,咬牙切齒的甩在於劍的身上,打的啪啪作響,女子根本沒有要收手的動作,可是這些鞭子打在於劍的身上,根本沒有用,他都是什麽境界的人了,這些鞭子抽在他的身上,即便是他根本沒有任何抵擋,也隻是皮膚紅了而已。
“下次不會了,我不過是行俠仗義罷了,娘子你就別生氣了。”於劍與她二人說話,連契丹語都用不上,這位女子聰明的很,本就是會說宋人的漢語,便一直用漢語與他交談。
“是嗎?我記得你上回也是這麽說的。”女子咬牙切齒,於劍隻有苦笑,行俠仗義的舉動已經是他骨子裏的東西了,行走江湖那麽多年,凡是有事情叫他見著,他定然會仗義出手,這麽多年以來,不知道多少來自萬劍門的弟子和江湖上的殺手尋來,也都是因為他,縱然他們幾乎每年都會換住的地方,也依舊逃不掉這些人的追殺,便是因為他的一顆俠義心腸,根本容不得他自己說什麽,女子隻能怪他心腸太好,可是日子久了,也就愈發氣惱他的這些行為,覺得這分明是吸引那些萬劍門弟子的視線,又或是被天書閣的人知曉。
“你又不是不知,那些萬劍門的人,日日夜夜都在尋找你的線索,這些年來,你都殺了多少萬劍門的人了,可是他們依舊源源不斷的尋來,這些年,你是想多殺人還是多救人?”女子歎氣,她這麽多年了,也該放棄了改變於劍性格了,她這個大高手丈夫,一副俠肝義膽,又有這麽高的武功,就算來多少萬劍門弟子尋仇,不過是多死一個人罷了。
自他們二人認識以來,二人奔波勞累了數十年,都沒有生下一個孩子,於劍對她卻依舊不離不棄,有神醫給蕭喻做了診脈,覺得是她過度勞累導致的,平日她想得太多,所以才沒有孩子。
得安穩一段時間,否則孩子的事情,恐怕是急不得。
這也是蕭喻愈發反感於劍的所作所為的原因,蕭喻很想為於劍添上一兒半女,她做夢都時常夢到她給於劍生下了一個精致的小人,是個男娃,於劍很高興的從小就對他們母子不離不棄,於劍在竹林中教麒麟兒劍法,再過些年,兒子長大,背負長劍,如他爹一般能夠縱橫江湖,闖出一片天地來。
她歎息的捂著肚子,丟下來柳鞭,似乎是喪氣了,垂著頭坐在枯井邊上,這處竹林,不過於劍自己做的一處偏僻地方,不但二人瞧著不富裕,其實也確實沒有什麽餘下的錢財來置辦,竹屋前跪著的於劍感受到身後女子哭了,他連忙轉身,看著蕭喻哭泣,他心中很不是滋味,跪著走到蕭喻的跟前,握住了蕭喻的手道“好了好了喻兒,我真的發誓,將來我再也不行俠仗義了,做什麽義舉,都不如你我二人留在這破舊竹屋這裏生活哪怕一日,喻兒。”
他說著,還一指屋外道“就算有一百個、一千個萬劍門尋仇的找來,我們也不走了,叫他們來一個死一個,來一百個死一百個。”
蕭喻聽到這,又哇的一聲,竟然如個孩子似得,大哭起來,眼淚珠子大滴大滴的流淌下來,於劍被下了一跳,隻有安慰她。
“我要兒子……你、你卻還要殺人,盡做這些損陰德的事情,你是不是成心的。”蕭喻哭泣著,用力的拍打著於劍的胸膛,這樣一打鬧,又顯得她真如是個娃娃似得,於劍沒奈何,隻有勸她。
古來多少風雲事,英雄難過美人關。
這曆朝曆代的大英雄豪傑,最怕的也不過隻是手中無錢,美人大哭,女子哭泣,無疑是對付男人最好的招式。
蕭喻這一哭便是小半個時辰,於劍唯唯諾諾的相勸,再也不如開始的那樣淡然處之。
於劍喜歡蕭喻,誰知道為何,一見鍾情的事情。
蕭喻不過是遼人與西邊兒人生的孩子,不過四五歲便已經被人丟了,她從小一個人長大,一直顛沛流離,最叫人生氣的是到了後來,有人瞧見她這樣一個小乞丐在北遼國的地界上,這人眼尖,一眼就看得出她是個美人胚子,將她捉來,賣去了妓院。
北遼國的妓院之中,像她這樣的雛鳥,就是被客人玩死了,隨意打罵,都不會叫人介意,她命還好些,當時的天下,紛亂未休,她在妓院之中有吃有喝,也沒有人敢亂世行商,少了商賈,就是大官也沒了興趣,她並沒有被大官們瞧上,一直被老鴇留在了妓院,隻當是多一張嘴多一口飯而已。
戰亂之年,隻因為在妓院,蕭喻活了下來。
於劍的劍術天下第一,少年狂傲,一朝起勢,縱然是大敵如何強大,他也無懼,一人一劍,行走江湖,最後在離開汴京不久,與萬劍門大戰,斬殺了不知多少萬劍門弟子,最後遁入了北遼國。
這個少年真是命中注定,要成為一代宗師,天賦不凡,年少便知道自己的不一般,天絕脈舉世震驚,真是一時無雙。
要挑戰他的人太多,就算是北遼國,遠在大宋北疆之外,也有江湖中人,他們聽說了於劍的厲害,紛紛尋來,隻是這些遼人根本不止是要問他討教武功,而是湊成一群,要殺了於劍。
少年苦戰,力敵千人,攪得一地風雲,徹底亂了套了,這些北遼高手也都不是俗人,隻是震驚於劍的武功,從未想過這世上還有這樣的人物,一個人便可以與百人千人的武功高手對敵,縱然是落於下風,可這也叫這些遼人驚駭變色。
於劍負傷,再次遁逃,這是苦練,也是他的修行,他渾身濕漉漉的,每走一步,都是血水從衣服上滴落在地,這已經分不清是他的血還是那些遼人的血了,因為他渾身上下都有傷口,胸口的傷口最可怕,一刀斬在了他胸膛上,骨頭恐怕是斷了,隻是他除了氣悶難忍之外,還沒到要死的地步。
當於劍用力的推開青樓大門,頓時就將整個青樓的看客都看呆了,因為他們見到了一個血人撞進門來,不但衣服身上是血,就是臉上頭發脖頸上,也都是被澆上去一樣。
這血粘稠著從衣袖中落到地上,看客們反應過來,頓時都朝著外頭湧了出去,不過他們都盡量的遠離著於劍這麽一尊煞氣發作的殺神。
青樓中的打手和老鴇也都吃了一驚,這人一步步走到一個桌前,渴得很,舉起大壇中的酒水,便灌入了口中。
酒燒從於劍他的唇角留下來,流過喉嚨,一片片的血汙便順著這條長流一般的酒水流淌下去。
“這……這、這位客官,可、可是要做什麽?”老鴇心中在打退堂鼓,誰也不知道這人到底是一個土匪,還是水幫來的黑道大旗。
於劍瞟了她,隻是微微喘息著說“我餓了。”說著還將自己的佩劍豎在了桌上,他這一豎,劍鞘都直接貫入了木桌的桌麵,他根本不擔心那些個打手,真的就在凳子上做了下來。
這老鴇也是膽戰心驚,她若不是舍不下這偌大的妓院樓子,真就逃了,這人顯然是個練武的江湖人,她隻有大叫,叫人去送來酒肉。
那時候的蕭喻,已經是個俏生生的女子了,她的相貌,已經成了這老鴇將來的搖錢樹了,隻是這時候的蕭喻,天不怕地不怕,本就是逃了幾回被老鴇追回來了,這一次是機會擺在她的眼前了,她如何會舍得就這樣放過,從人群中鑽出來,去了廚房,不一會就送來了老鴇要的酒肉。
江湖俠客,不都是行俠仗義走江湖的人麽?那眼前這個少年郎,或許也是個俠客。
真是她命好,幸好遇到的人是於劍,若換做是其他的江湖客,心底善良還是作惡多端的江湖客,誰又能一眼就瞧出來呢?
於劍救走了蕭喻,沒有留下她繼續待在這妓院中,妓院也被於劍一把烈火燒了個幹淨。
帶著一個女子行走江湖,也隻有於劍會這麽做,換做是其他人,救你出了龍潭虎穴,這已經是形同再造了,還要帶著她闖蕩江湖,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添麻煩嗎?
蕭喻可不會武功,也自己於劍不在意,隻是自己要多留一個人的口糧罷了,他還沒放在心上。
記起來了蕭喻曾經的模樣,於劍握著蕭喻的手,不知不覺,也已經過去了這麽多年了,蕭喻的發絲中都能尋見幾縷的白發,這是擔憂他的安危,操勞過度了。
他是當世劍道第一人,是真正的大俠,不單單是武功高強,更受人尊敬。
可是他還是人,不是真仙下界,隻要是人,就會死。
蕭喻最害怕的,便是萬劍門尋仇上門,這些年終於少了,可是之前,於劍最愛行俠仗義,替人抱不平,動不動就殺貪官,斬殺商人,得罪的人越來越多,搬家的時候,根本維持不了太久,便又要尋找地方安頓。
不止是她受夠了,她的身體也吃不消了,這些日子來,蕭喻並未告訴過於劍,因為操勞,她甚至患上了心悸的毛病,有時候身子顫抖不止,需要有人施針,就算到了現在,蕭喻看著於劍的眼,也隻是說“將來別再做那麽多好事了,你仗義了一輩子,也是時候替自己想想,你還沒個兒子,還沒個家。”
於劍這一刻,還真是一陣發愣,他還沒個家,他一直以來,都是四海為家,走到哪兒,哪裏便是他的家,甚至於忍饑挨餓,也不過成了修行之道。
這是他的道法,不是蕭喻的。
這個女人這一刻,才叫他想起來,二人還沒有個孩子,沒有孩子,這個家,隻要他不在她的左右,這家便不存在。
“不走了,我不走了。”於劍說道,將蕭喻的腦袋靠在自己的胸膛。
他的心跳得厲害,熱血滾燙,這個一直狂傲的江湖劍客,至此都沒有靜下心來。
蕭喻知道,這世上沒有哪個江湖客能真的舍下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飄零了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少年熱血未流幹,他又怎麽會真的承認自己需要個家呢?
人無再少年,這話,說的與於劍真不合適。
小小的竹林,偏僻的山裏,住在這樣一個地方,他的心中非但沒有平靜過,就是她,也隻是期盼她能夠與他生下一兒半女罷了。
這些年的江湖客,真是事情夠忙,先是淩天門被滅,傳出來許多消息,有的說淩天門與北遼勾結,要破大宋的邊境城關,又有消息傳出,說淩天門被毀之後,江湖上的青雲弟子紛紛北上,在燕雲之地的儒州城重新建立了淩天門,這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淩天門剛剛建立,北遼之地便起了熱潮,許多習武之人紛紛湧入了淩天門中,每日都有成千上百人上山,短短不過半年,便已經有兩萬人上山學武,大多是北遼國的遼人。
北遼國主也很是看中淩天門的資源,就是北遼國的宗親也有許多前去儒州,也不知拜入哪位絕世高手的門下,愈發的影響深遠,很快,連西邊兒也知道了消息,許多武者前往儒州。
這件事在大宋中原武林之中引的軒然大波,無數人紛紛指責淩天門投賊,幫助遼人對付大宋,更有甚者,萬劍門的少門主直接說,要替天行道,鏟除淩天門這個大宋毒瘤。
一些江湖宗門也大多隨著大勢而動,眼見淩天門被江湖人們稱道不休,也大多表明了態度,倒是儒門和道門,並未怎麽插手,少林更是從報恩大師前去汴京城後,便再無了消息。
這江湖如同大海波濤,洶湧可怕,江湖客們也鬧不清其中的緣由,隻能保持自在身,擔憂加入一些門派,很可能得罪了對方,劍門家大業大,門中劍客數萬,從不講規矩,若是真同他們的少門主所說,要為民除害,出神京,剿滅淩天門,恐怕江湖上又要鬧起一陣血雨腥風。
這江湖中人人自危,這天下,更是處在隨時要大戰的局麵,雲州西京府都護李郴的萬餘雲州鐵騎,出雁門關,劫掠了大宋邊境,不但燒毀了兩座小鎮,還將鎮子的男女老少,盡數掠去了雲州,仿佛宋遼要隨時大戰,宋遼邊境的大宋百姓也都人人自危,這天下,似乎也隻有江南一地,還祥和安定。
江南太遠了,就算宋遼開戰,也不會怎麽影響江南的民生,江南又是商人居多,農耕之地又有大富大貴的士子,儒門根基牢固,就算遭了大難,恐怕也不會有事。
汴京城這些日子,看守愈發的嚴苛了,不但是實行夜晚宵禁,也停止了戲班唱戲,一些來往的商人見了,回去後也會同地方人多嘴說上一句,此時天下局勢不明,百姓紛紛買糧買購青鹽,鹽價飛漲,就算雞鴨魚肉也都暴漲不止。
趙禎真是頭疼得厲害,揉著太陽穴位,躊躇不決,眼前的李純坐在椅子上,一身紅袍大袖,臉上罩著他的金色麵具,也不知道他如今怎麽想,隻是他似乎也在等待皇帝的決定。
“北遼增兵邊境,這是給我們一個態度,燕雲之地,恐怕北遼國可沒那麽容易放手。”
皇帝說道,光是一座幽州城,便足夠叫人難受了,更別提後頭的雲州,更是重兵在手,有著上萬雲州鐵騎的李郴了。
李郴不好對付,本就是驍勇善戰的大將,如今站在了雲州城牆之上,根本不理會自己的召喚,無論他如何誘惑,他也沒有答應。
遼主的態度,也代表他們還是不舍得舍棄燕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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