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七章 隻要失敗過三次的
不但將他折磨了一番,而且在他麵前李勝男感覺自己好像低人一等,葉強好像是高高在上的大少爺,他反倒成了一個普通的平頭老百姓似的。
這讓李勝男心中頗為的不爽,並且葉強帶給他的傷害,他之前就已經說過,他要十倍百倍的奉還給葉強,不然他這輩子枉做男人。
“放心吧,李大少,您吩咐的事情我一定會盡力辦到的,既然您現在已經將要求放寬了,那阿飛向您保證,一定會找到這個隻有三次敗訴經曆的律師,這一點李……”
“啪!”
阿飛的話還沒有說完,剩下的就被堵在了嘴裏,因為他的臉上又挨了李勝男重重一個大嘴巴子,這一下,阿飛有點不明所以的一臉懵逼的看著李勝男,滿眼盡是詢問之色。
他不知道自己這句話哪裏有說錯了,哪裏又惹得李勝男不高興了,為什麽又是打他大嘴巴子呢?難道他向李勝男保證自己一定可以找到這個隻有三次敗訴經曆的律師都是錯話嗎?
“你知道我這個人最恨什麽嗎?那就是一些隻會空口無憑說大話的人,我不需要你那所謂的保證,你的保證在我眼裏狗屁不值,我需要看到的是結果。”
“我限你在三天之內就給我找到這個人,如果超過三天,就算你找到了,你也別來見我,以後也別讓我再見到你明白了嗎?阿飛!”
此時李勝男就和換了一個人似的,還算英俊的麵容竟然隱隱有些扭曲,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他伸手在阿飛那已經腫脹的臉蛋上輕輕的拍打著,好像隨時都可以再賞給阿飛一個大嘴巴子,這讓阿飛差點沒跪在地上。
幸好作為一個男人並且還是在道上混的男人,他忍住了,雖然李勝男是李家的大少爺,在京城都是赫赫有名的,可身為一個男人的自尊心讓他無法給李勝男跪下認錯。
“我明白了,李大少,多的話不說了,這件事情就交給我了,李大少,您就瞧好吧。”
匆忙的說完這些話後,阿飛連忙轉身離開,他一刻鍾都不想在這裏停留了,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如果再繼續留下去,再繼續說些什麽話,會不會又挨李勝男的大嘴巴子?
這個李勝男也真是的,仗著自己有錢有勢就隨意指使著他去做那些他根本就不願意,根本就不屑做的事情,雖然心中百般不滿,但阿飛也沒有辦法。
因為如果他不知道李勝男說的去做,他就別想在京城這個地界上混下去,李勝男他是得罪不起,沒辦法,他隻好按照李勝男說的去做,在京城開始找敗訴經曆隻有三次的律師。
這一次李勝男的要求放寬了,所以阿飛選擇性更大,還別說,他這麽一找,竟然在天快黑的時候找到了一名敗訴經曆隻有三次的律師,並且這個律師還是一個長相嫵媚,成熟性感的女人。
當阿飛說了李勝男那些要求之後,這個女性律師什麽話都沒有說,隻是豎起的三根手指,當場阿飛差點沒暴跳如雷,這個女人可真是獅子大開口啊,竟然想要三百萬。
不就是一場官司嗎?怎麽能要這麽多錢呢?還真把李勝男當成冤大頭了嗎?但阿飛還是忍住了,反正這錢又不是他來出,最後都是李勝男出錢,他隻負責找人就行了。
並且在這其中他還能吃些回扣,李勝男給他的可是五百萬呀,他這麽一算的話,自己還有二百萬進賬,這下阿飛非常的滿意,當即許諾給這個女人說,隻要他替李勝男打勝這場官司,錢不是問題,問題就是她有沒有這個把握?
當阿飛這番話說完後,這個女人當即抿嘴輕笑一聲,還算精致的俏臉上露出一絲不屑之色,用她的話來講,那就是還沒有她打不贏的官司。
聽到這些話,阿飛當場沒笑出來,還沒有你打不贏的官司,那為什麽你還有三次敗訴經曆呢?這三次難道都是你睡著了嗎?
當然,這些話阿飛沒有說出來,隨即走出去給李勝男打了一通電話,告訴他已經找到了隻有三次敗訴經曆的律師,這一下李勝男萬分的激動,讓阿飛立馬將這個律師帶去見他。
就這樣,在華燈初上的時候,阿飛領著這個女性律師來到了李勝男的莊園,當見到這個律師的時候李勝男那一張還算英俊的臉上露出一絲古怪的神情來,當即衝阿飛搖了搖手,示意他走開。
“真沒想到你竟然轉行做律師了,並且隻有三次敗訴經曆,很厲害呀,沒想到你還有這方麵的天賦,看來我之前還是小看你了。”
“不過今天能在這裏遇見,那說明咱們倆還是有緣分的,有句話不是說的好嗎?天若有情人亦老,緣分未盡還會見,看來你我的緣分還未盡啊。”
“說說吧,你現在打算怎麽做?我想阿飛已經將事情告訴過你了,你怎麽看你認為我有多大的幾率勝訴?”
這個女人李勝男能認識,是他之前的情人,也不能稱之為情人,反正就是和他好過,兩個人之間發生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雖然這段感情最後因為李勝男的花心不了了之,但是這件事情給歐陽文晴開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所以歐陽文晴轉行做了律師,之所以做律師,那就是她想找到證據找到可以扳倒李勝男的證據。
並且她那三次敗訴經曆是因為她隻打了三場官司,而且這三場全都以失敗告終,當然,這些話她是不可能告訴李勝男的。
當今天那個自稱為阿飛的人找上她後,並且說了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她就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一個可以讓李勝男萬劫不複的機會。
李勝男不是把她當成一個可有可無如同衣服一般的女人嗎?那她就讓李勝男知道,這個被他當成衣服一樣的女人是怎樣將他至於死地的,所以她來了。
“你能不能將你那段錄音放給我聽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