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第211章 酒逢知己
第七十六章酒逢知已
姜山在眾人的注視下,內心裡略有些不自在,老感覺別人在關注自己,生怕自己有什麼不得體的地方。
然而,麥克卻不這樣,他把別人的關注當成自己請客的成功,有些炫耀地向旁邊的一位老人介紹自己的客人。
「這三位是我的中國朋友,這一位是我的作家朋友。」
他非常認真地伸手指向姜山三人,然後又把手伸向他的作家朋友,「何偉,曾經寫過《邊城》,最近還想著再去中國定居呢!」
「何偉是他的中國名字,美國名字是彼爾。漢斯。」
麥克介紹著他的作家朋友,眼睛里顯現著神彩,很為朋友的成績感到驕傲。
姜山也很高興認識何偉,這位曾經去過中國,又寫出過有關中國的書籍的美國人。
凡是寫作的人,無不懷著敬畏的心情,或愛或恨,總之是愛之深責之切,愛恨交集才會思考,寫出令人心靈相通的作品來。
寫作的人都有著一顆純潔的心靈,至少不會過於市儈。
基於這種好感,姜山當著何偉的面,很爽快地拿出隨身攜帶的警徽禮品,遞給剛點好菜的麥克。
「不好意思,出國時行李限制,只帶了些小禮物,這次還剩下這一份了,先送給你好了。」
姜山看見何偉非常好奇地盯著自己,就轉口向何偉表示自己的好意,「何偉先生,下次你去中國時,我再送給你一份。」
「我不太理解,姜先生,你們中國人為什麼送人禮物還要先說不好意思,或者是不成敬意呢?」
何偉毫不客氣,直言不諱地發問起來,臉上寫滿了不理解和疑問。
「是這樣的,我們中國呢,老祖宗信奉恪守儒家的仁義禮智信的學說,凡事講究謙和,話不說滿。」
姜山理解何偉對中國文化的了解還不夠深透,由於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他才對中國的事情觀察得視角獨特,寫出來更有可讀性。
「希望你下次去中國,多居住些時間,多與學者們交流一下,體會就會更加深切了。」
姜山把手裡的禮物遞給麥克后,雙手接過了何偉遞過來的書,上面龍飛鳳舞的簽著何偉的名字。
一個美國人的簽名,用英文線條寫漢字,倒是別有韻味,龍飛鳳舞中透著稚氣,返樸歸真的情趣。
姜山簡單翻看了數頁,全是英文,能夠讀明白意思,卻是體會不到何偉語言的優美與節奏的韻律。
他認真地看著書中的插頁,何偉所到的地方,全是中國的邊境小城,名不見經卷,卻是古樸中透出歷史的久遠。
這種味道太熟悉了,一陣陣家鄉的氣息撲面而來,夾帶著書籍的油墨香氣,令人有些陶醉。
姜山從小就愛聞新課本的油墨香氣,一般新發下課本來,就急不可待地,小心翼翼地逐頁翻過,把內容似懂非懂的內容認真看過。
然後,在老師講課時,就可以專心致志的聽講,做課堂筆記了。
每學期學完課程,姜山的課本都是整潔如新的。
實際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裡面的油墨香氣,早就被他小心翼翼的嗅走了,也把其中的精華吸收到大腦里去了。
與他相反的,是自己的一位堂弟,卻不做課堂筆記,每學完一堂課,就把那堂課的書頁撕掉,不知做什麼去。
然而,他們兩個的學習成績,經常是不相上下,級部第一名爭來搶去的。
此時,面對著何偉,姜山有些想起自己的那位堂弟。
他們的面貌上有些相似之處,當時的堂弟外號就叫「小新疆」,除了頭髮是黑色的,與何偉的面孔太相似了。
就連說話的神態,也透出一樣的調皮樣來。
何偉有著一頭棕色的頭髮,穿著燈芯絨的上衣,一條牛仔褲上破洞不少,不修邊幅。
當年,印象中自己的堂弟,也是常年穿著一件曬得發白的條絨上衣,下身穿一條磨得發白的勞動布褲子。
還有一雙哥哥姐姐穿不上的布鞋,一般鞋前頭用細密的麻線補著補丁。
如果堂弟的一身行頭,放在現在的美國來看,是非常酷的作派,也會如何偉一般的文藝范兒。
何偉的鞋子是登山鞋,堂弟的鞋叫做踢倒山。
時代變遷,不同的情形,竟然有如此之大的文化差異。
堂弟純是被逼無奈,他撕下的課本書頁,全部當成手紙用了。
堂弟憑著過人的聰明,考上山大,若讀四年,順利考入美國獎學金最高的喬治華盛頓大學,一直讀到博士,一頭鑽入導師的實驗室。
他徹底擺脫了貧困,也徹底拋棄了祖國。
姜山打量著何偉,內心思考著他的書里對中國邊城的喜愛與讚美,需要一種多麼博大的胸懷。
何偉能夠看到中國邊城古樸陳舊之中的文化靜美,而自己的堂弟卻是逃避了那一切,躲進現代文明的鋼筋混凝土裡,享受著現代帶來的一切。
兩種絕然不同的人生追求,也來自兩種絕然不同的文化背景。
更為可嘆的,是本該珍惜的沒有珍惜,本該漠視的卻在關注,錯位得有些離譜。
玩味著何偉書的扉頁上的簽名,他特意寫的寥寥數語,「我靜靜地望著,唯恐驚動了城牆上的歷史塵土。」
「來,我敬你們一杯,姜先生!」
麥克舉起早就斟滿白酒的酒杯來,與姜山等人一一碰過,仰脖飲下。
「這是你們中國人的習慣,我敬酒,我幹了。你們隨意好了!」
麥克倒是豪爽了一下,說完話,就被濃烈的白酒嗆得直咳嗽,臉色馬上變得通紅。
「你沒有去過中國,沒有在中國和地地道道的中國人喝過酒,這樣不行的。」
何偉漢語頗為流利地複述了自己對麥克說的話,他是怕姜山等人聽不明白。
他學著中國大陸喝酒的爽快樣子,把一杯酒也一口乾掉,然後舉杯示意。
他一語不發,憋著進肚的酒氣,怕犯麥克一樣的錯誤。
「這樣的杯子,不可以一口乾掉的。」
姜山舉著杯子,用英語對兩位美國人說話,並示範給他們看。
「喝白酒,需要細品慢飲,即便是表示敬意,也需要慢飲,一次一杯,也要憋足氣,慢慢飲下。飲急了,就會被嗆到。」
姜山邊說邊示範,把一杯白酒分成三次,慢慢飲了下去。
腸胃在白酒的刺激下,馬上火辣辣地熱了起來。
從面前的沙拉蔬菜盤子里,用叉子插了塊西紅柿吞進嘴裡,略一咀嚼就下肚了。
腸胃稍稍舒服些,姜山才顧得上細看喝得什麼酒。
他從麥克的手裡要過酒瓶來,一看才知道喝得是北京紅星二鍋頭,酒精度標明是五十六度。
這種喝法,一杯標準的三兩三,三杯就近一斤。
五十六度的高度白酒,再好的酒量,喝進去三杯就醉了。
何偉搶過酒瓶,非常熱情地給姜山酙滿杯,嘴裡念叨著,「輪到我敬酒了,下次我去中國,一定先去拜訪姜先生。」
「彼爾,你去中國時再拜訪姜先生,不如現在就跟著姜先生,寫寫他們驚心動魄的獵狐行動。」
麥克打斷了何偉的話,主動把自己的杯子舉到了何偉的眼前,並靠近了姜山坐。
「那就一言為定,先敬酒。」
何偉聞聽此言,更加來了情緒,迅速地給麥克滿上杯,又倒滿自己的杯子。
然後,非常熟練地舉杯與姜山、麥克碰過後,學著姜山剛才示範的樣子。
杯子到嘴裡,一口氣慢慢喘勻了,把杯中的酒也喝下去了。
直接用手捏了些沙拉,填進嘴巴里,用力地咀嚼下咽。
「噢,真爽。姜,還是老的辣!」
何偉成功地把一杯酒喝下肚去,沒有被嗆到,也沒有被辣到,非常得意,誇張地引用了一句中國諺語。
姜山在他的激發下,有些聊發少年狂,把一杯酒一飲而盡,不動聲色。
他不信兩位美國人能夠拼過他的酒量,在酒量上征服他們,會更好地贏得他們的尊重和配合。
早打定了主意,抱著必勝的信心,下定了不怕醉酒的決心,姜山安排了馬凱配合,王大朋保守。
只需要在酒量上拿下麥克與何偉,在感情上融洽起來,就可以更多地爭取麥克支持幫助。
他沒有想到麥克會介紹認識何偉這麼位作家朋友,內心裡的感情融洽與惺惺相惜,已經有些未飲足先陶醉的意味。
當姜山清醒認識到自己已經陶醉於這場感情酒局時,發現周邊喝酒的客人早走了不少。
自己這桌的桌子邊上,已經喝出了三瓶紅星二鍋頭,還有一瓶已經打開,喝掉大半了。
意識到喝下不少酒了,酒意馬上就兇猛地襲上頭來。
何偉還搖晃著身體,舉著杯子,學中國古人的樣子,舌頭打著卷,嘴裡用漢語嚷嚷著「酒-逢-知己-千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