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想得美
“賤貨。告訴你了,別給我惹事,別給我惹事,你他媽的沒長耳朵是不是?不但惹事,你還惹到陸宸頭上去了。你真是想死了。我讓你給我惹事,讓你給我惹事……我打死你。”
男人那鋥亮堅硬的皮鞋就這樣狠狠的朝趴在地上的林妙踢了過去,沒有瞄準,一下又一下隨意的踢在她的身上。
“阿森,阿森……別,別打我。”
張森已經四十多奔五十了,但是平常也很主意保養健身的他這力氣不比20多歲的小夥子差,一腳一腳的踢過來,林妙隻剩下哭爹喊娘的份了。
最主要的是,她不敢反抗。
唐明軒坐了牢,根本沒希望了。她現在的處境能找到張森這樣的老板已經很不容易了。
而且這個男人還答應過她,要跟那個糟糠離婚,娶她。這個機會她一定要把握住。
要怪都怪葉以念那個賤貨,她本來今天就是想尋尋那個賤貨的晦氣,沒想到她居然招來了陸宸。害的她現在被張森這樣打。
葉以念……心裏憤恨的咒罵著葉以念,張森那皮鞋還是瘋狂的朝她身上踢。
林妙一咬牙死死抱住了張森的腿,這才阻止了他踢死她的可能。
“阿森,你聽我說,今天都是誤會。”
林妙仰著臉苦苦的解釋:“我沒有去招惹陸宸。我隻是在逛街的時候碰到了葉以念,跟她說了幾句話。你知道,你知道葉以念她一直就看不慣我。是她故意跟陸宸告狀的,這不怪我。阿森,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我花錢供你吃供你喝供你天天出去浪,你倒好,沒有幫到我的忙,反倒給我惹來一身麻煩。你讓我在怎麽相信你?我管你跟那個姓葉的小娘們有什麽瓜葛,既然她現在是陸宸的人,你不能離她遠一點?”
張森爆吼著。他本來就不是脾氣溫和的人,要是生起氣來,那就跟要吃人的野獸沒什麽區別。
雙目血紅的瞪著林妙,這話說完,他突然彎腰伸手拽住了林妙的衣領將她給提了起來。
“別的話我也懶得說了。我警告你,這件事是你惹下來的,你給我擺平,否則的話。看我不打死你。”
張森死死勒著林妙的衣領,勒的她快要斷氣了。
“擺……擺平,阿森,你讓我怎麽做?”
林妙斷斷續續的問道。她跟葉以念本來就是生死的對頭了,他們之間的事是怎麽都擺不平的。還有陸宸,她怎麽能搞定陸宸?如果她都能搞定陸宸,還有葉以念什麽事?
張森畢竟在商場上摸爬滾打的久了,肯定比她有辦法,林妙其實想張森能給她提供點想法。
沒想到,張森現在在氣頭上,根本懶得理她。
聽她這麽一問,張森的火氣又上來了,一手攥著她的衣領,另一手揚起來就對著她的臉狠狠扇去了一巴掌。
“你問我怎麽做?這點破事都讓我教你,我養著你吃幹飯的?”
又一記鐵掌,打的林妙眼冒金星臉頰都是麻木的,想說話都開不了口。
一巴掌打完,張森鬆了手,又把她給扔到了地上。
“臭婊子,我告訴你。這件事,不立馬給我解決掉。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哼。”
重重的冷哼一聲,他轉身就要走。林妙見他要走,慌忙爬起來,又抓住了他的胳膊。
“阿森,你去哪?這麽晚了,你不在這裏休息了嗎?”
不管他是踢她還是打她,她都不能放他走。他家裏那個糟糠,雖然不年輕不漂亮,但是兩人有個兒子,那兒子是張森的心頭肉。為了兒子他可能不會離婚。
再有,外麵還有更多比她還漂亮還年輕的小賤貨們等著吊張森這樣的男人,結婚證沒有拿到之前,她更不能放手。所以,每個晚上,她都想方設法的把張森留在這個他提供給她住的別墅裏。
今晚也不例外。
“阿森,你也累了,讓我服侍你泡個澡吧。”
語調故意放柔了,見張森還沒動,林妙就這樣依偎了上去,抱著他的胳膊,半個身體都靠在他身上。
她像往常一樣對他拋媚眼,一隻手還大膽的從他敞開的衣領中滑了進去,挑逗的撫摸著他的胸口。
這招數以前對張森很管用。畢竟,很多男人都喜歡這樣妖媚主動的女人,尤其是在看厭了家裏那個人老珠黃的糟糠之後,這種女人能勾引的他們心癢難耐。
但是,林妙忘記了,這樣的招數時間久了魅力也大不如前了。而且,她現在一張臉還沒有平時那麽美麗動人,她現在的臉腫的像個豬頭。
看了隻會讓人倒胃口。
“你他媽給我滾開。”
張森厭棄的瞪了她一眼,狠狠一抬胳膊將她甩到了一旁,再不想多話,轉臉就走了。
“阿森……”
林妙追著喊了幾聲,一直追到門口,張森都沒理會她,依舊堅決的走了。
眼看著他上車開走,她才氣的一跺腳,罵了一聲:
“混蛋。張森,你這個混蛋。葉以念,賤人……”
恨意很快轉移到了葉以念頭上。林妙站在門口,任由冷風吹著自己。
葉以念,她所有的不幸都是被葉以念害的。該死的葉以念。如果沒有這個賤貨,她至少可以跟唐明軒在一起。
唐明軒是N.G的總監,收入不低,她的日子不會差。退一萬步講,就算沒有唐明軒,憑她林妙的姿色和本事拿下張森這樣的色鬼也很容易。
可現在,連張森都這樣討厭她,她還有什麽未來。
難道要讓她跟小梅,跟寧寧那種女人一樣,一被子蹉跎在職場,掙個幾千塊一個月的工資?買個LV還要去淘寶找仿品嗎?
不,她不要過這種日子,就算要過,也要帶著葉以念一起過。
憑什麽她這麽倒黴,葉以念就能安安穩穩的做她的陸太太?想得美。
恨意越來越濃,在風口上站了足足有一刻鍾,林妙才突然轉身奔回了客廳沙發那邊,從那裏拿起了自己精致的手提包,翻出了手機。
將近兩個小時後,她趁著夜色到了西城一個城中村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