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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戰敗

  對於這件事,凱撒昨天曾和它交談過,告訴它放心的住下。


  但,今天佛裏斯就來找它了……

  “謝謝。”佛裏斯這次沒有寫字,而是使用手語比劃了一下。


  佛裏斯離去後,普斯又看了一會書。


  天色漸暗,夜幕即將降臨。


  普斯回到自己的巢穴。


  巢**空無一人,隻有一些書籍和食物。


  本來它曾挑選過奴隸,但都被那些元老“逼迫”凱撒收了回去。


  至於是不是逼迫,普斯,佛裏斯,和一些聰明的猩猩都清楚。


  凱撒開始集權了。


  它在半個月裏,已經用各種各樣的理由將各個家族的奴隸份額,下調了一大截。


  但是它們都沒有反抗。


  一來至少還有奴隸,生活比之前好了太多,二來,開始有恩於它們。


  普斯也是如此,它本就不貪戀這些,所以並沒有提什麽意見。


  當然,它也明白,就算它提出意見也沒什麽用……

  凱撒不希望聰明的老鼠或者猩猩掌握權勢,它也有嚴重的危機感。


  對比普通的猩猩,凱撒的優勢在於了解人類。


  而人類,又是經過數百萬年進化而來,文明,思維政治等等都已經超越獸類。


  因此,它可以輕鬆利用一手大棒一手胡蘿卜的方式來讓猩猩跟隨它。


  但它也知道,自己的智商雖然高——得益於它的母親,天生便比這一代的猩猩智商高了一代。


  人類曾在它母親體內注射了一種治愈老年癡呆的藥物。


  該藥物可以加強大腦活性,使大腦更加活躍的工作,從而使使用者更加聰明。


  而這種藥物是跟隨後代逐漸升級的。


  就好像第二代猩猩比第一代聰明。


  有了比它們高一代的智慧和對人類的了解,凱撒才能將猩猩群玩弄於股掌之間。


  那些天生聰明的猩猩存在,讓它有些忌憚。


  但它又不能殺掉它們。


  畢竟,它們才是猩猩群的未來。


  它理解中的凱撒王朝是一個可以傳承很久的王朝,所以知識分子是必須要有的。


  對於這種殺不得,又忌憚的猩猩,凱撒給它們福利,卻又不給它們權利。
……

  吃下食物,普斯盤膝而坐,將暖流儲存在心髒中,僅留些許以作身體的日常消耗。


  突破180厘米的桎梏後,普斯曾嚐試過將體型更加巨大。


  但,每次開始就被它打斷。


  因為,每次想要突破都會差點喪失理智。


  它仔細思考了很久,發現,這可能是暖流或者說能量的質量不夠。


  現在普通的食物已經不能使它強化,所以,普斯便一直儲存暖流,想要以量變引起質變。


  但,就現在看來,質變遙遙無期。


  每日的水果肉食它已經盡量的吃下更多,但暖流卻隻是儲存在心髒中,並沒有引起它設想中的質變。


  而它已經開始厭煩這些食物了。


  畢竟,猩猩群的食物都是些水果,肉食,其中的肉食最多也隻是用火烤了一下,沒有任何的調味料。


  它每天吃到自己想吐,這樣經曆的半個多月.……

  因此,即便凱撒不這麽做,它也要告辭離去。


  第二天,普斯早早起床,來到和佛裏斯約定的東南角。


  這是平時猩猩群用來堆放武器的山洞,裏麵很幹燥,地麵都是由細小的灰白顆粒組成,剛好可以用來寫字。


  佛裏斯早已來到此處,它站在洞口,不時用樹枝沾些螞蟻食用。


  見了普斯,佛裏斯便招呼著它往洞內走去。


  走進洞,裏麵的武器早已被猩猩大軍拿走,洞內堆積著一小堆尖銳的石頭和大量的木板,十幾隻紅毛猩猩在一旁等候。


  從紅毛猩猩中間穿過,一個特意搭建的平台出現。


  平台整體木製,上麵掛著一塊不知從哪裏搶來黑板,地上還擺放著七八盒寫著英文字母的粉筆。


  普斯看向佛裏斯。


  佛裏斯比劃了下手:你寫,我們記。


  普斯點點頭,走到高台,拿起粉筆便寫下了露絲卡尼亞教它的第一個字:mouse。


  寫下後,它指了下自己,以表示這是自己。


  台下的紅毛猩猩便將字母和老鼠的樣子刻畫在木板上。


  接下來,普斯又在黑板上寫下其他的單詞。
……

  紅樹林中央,凱撒軍隊已經在樹林間躲藏,連馬匹也被它們放在了幾公裏外的一處山澗。


  畢竟,紅樹林中並不適合馬匹作戰。


  凱撒站在一顆樹的枝丫上,眺望遠方。


  一個類似於平原地帶,最後方有一個巨大的山,山下是狼王的洞穴。


  山洞下麵,數千隻規模巨大的狼群繁衍生息,一些過了哺乳期的母狼和公狼在附近獵場捕獵,哺乳期的母狼在狼群內部養育幼狼,幾十隻身材高大的公狼在附近警戒。


  紅樹林中,論實力狼群最強,狒狒群第二,猩猩群第三,莽群第四。


  狼群首領威利和凱撒一樣,都是人類試驗的二代產物,隻不過它母親是不小心吸入了空間站落下的一個裝置的氣體而發生了變異。


  那是十幾年前的事情,當時變異的還有一隻白猿。


  它母親便是在人類和白猿的夾擊下死亡。


  因此它對猿猴類人類的仇恨很大,它親眼目睹了母親的死亡,但並沒有第一時間出去報仇。


  它帶領狼群遷徙到人類附近最大的紅樹林中繁衍生息,它帶頭清理出一大片區域以供狼群居住,然後又在附近製造一大片湖泊,以供狼群和使水蒸氣蒸騰形成雲霧,用來遮擋狼群。


  它還將食草動物全部趕到狼群附近的一個山穀中,將它們圈養起來,以作食物。


  而且,那個地方到這個地方都沒有樹木,都被它以水蒸氣形成雲霧的方式遮擋。


  威利忍耐著,將狼群發展壯大,隻等時機成熟時出山報仇!


  論局限性,狼群最大,它打不到樹上的狒狒和猩猩地下的莽群,但它們也不需要打,狼群和狒狒群也不敢找它們麻煩。


  它們已經能夠自產自足。


  凱撒將第一個目標放在狼群是有原因的,一來新仇舊恨,當年它們逃進紅樹林,便被狼群伏擊死傷數百隻,最近它們又圍捕了幾十隻猩猩放到它們的獵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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