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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判決

  雖然萬旭東以目光示意韓光不要再說了,但他還是毫不客氣的指出沈弘毅話里的漏洞:「沈局長,我不同意你的設想,張宗偉究竟死於誰之手我們暫且放一放,拐杖槍上有馬凌的指紋,那是因為她在被刺中之後,自己將拐杖槍拔出來所造成的。」 

  沈弘毅一愣,尷尬的笑笑:「對,我疏忽了,總之這案子相當複雜,我們一定要慎之又慎,雖然不能以簡單的二元論來判別每一個人,但張宗偉和詹子羽究竟是什麼樣的人,而劉漢東又做過什麼樣的事,我想大家心裡都有一桿秤,為民除害,也不能將法律丟在一邊,不管是什麼人,什麼背景,法律面前是一律平等的。」 

  說完他點點頭,示意講話到此為止,萬旭東拉著韓光出去了,責怪他說:「怎麼搞的,讓領導下不了台,怪不得你混到現在才是個大隊長。」 

  韓光聳聳肩:「沈局人不錯,就是書獃子氣太重,沒上過一線,有些想當然了。」 

  萬旭東道:「你別管人家有沒上過一線,人家現在是常務副,咱們都得聽他吆喝,剛才領導話里的意思你聽出來么,這是要保劉漢東呢。」 

  韓光說:「保不保,不是他說了算的,是法院判決。」 

  「你傻了吧。」萬旭東剛要說些什麼,對面來了幾個人,便打住話頭。 

  從公安局出來,萬旭東趕回省廳家屬區,卻看到王星正在自己門口蹲著。 

  「王星,你來幹啥?」萬旭東奇道。 

  「萬處,我來打聽打聽劉漢東的案子。」王星站了起來,跟萬旭東進了家門,往沙發上一坐,趁對方倒茶的空當,從包里摸出一個信封塞在沙發縫隙里。 

  萬旭東當然不會透露案件偵破情況,反而將王星訓斥了一頓,王星嬉皮笑臉的說了幾句多照顧,都是自己哥們之類的話就告辭了。 

  人走了之後,萬旭東才發現了那個薄薄的信封,裡面塞著二十張五百面額的歐元鈔票。 

  「這小子……」萬旭東想了想,將信封收了起來。 

  韓光回到省廳招待所之後,也接到了打聽案情進展的電話,被他一口回絕。 

  …… 

  劉驍勇和水芹回到了江北,先把老人送回家,水芹又回到煤機廠宿舍,這裡是兇案現場,地上牆上依然血跡斑斑,防盜門倒在一旁,水芹打了盆水,拿起拖把拖地,家裡就這一套房子,現在成了凶宅,賣也賣不出去,租也沒人敢租,只有自己住。 

  拖著地,水芹眼淚掉到地上,自己怎麼這麼命苦,年紀輕輕就死了丈夫,到老了,第二個丈夫和兒子又出了事,家裡沒有男人,就等於塌了天,感覺活著也沒啥奔頭了,可又不得不硬撐著活下去,不然沒人照顧服刑的丈夫和兒子,都是殺人重罪,輕判也得二十年徒刑,那時候自己已經七十歲了,慢慢熬吧。 

  忽然她聽到身後有響動,回頭一看,賀堅站在門口,鬍子拉碴,手裡拎著一個塑料袋。 

  水芹揉揉眼睛,懷疑自己看錯了。 

  「我回來了,檢察院認定是正當防衛,不予起訴。」賀堅微笑著說。 

  水芹淡淡道:「回來就好,把衣服換了吧,晚上想吃什麼菜,我去買。」 

  賀堅進屋搶過拖把:「你先休息,回頭我買菜。」說著賣力的拖地。 

  水芹坐到椅子上,獃獃看著賀堅拖地,忽然就哭了起來。 

  賀堅也不勸她,陪坐在一邊沉默著,等她發泄的差不多了才說:「別擔心,東東不會有事。」 

  水芹抹一把眼淚,說你剛回來,先休息吧,我去買菜。 

  拎著籃子下走,來到附近菜市場,書報亭里擺著今天的報紙,二版上赫然黑色標題大字「退役特警勇斗歹徒,身負重傷生命垂危!」 

  水芹心裡一個激靈,買了份報紙急火火的瀏覽,竟然報道的真是兒子的事情,說是有三名歹徒將一弱女子綁架至某荒廢工地欲行殺害,被在此看守工地的前特警劉某某阻止,經過一番殊死搏鬥,與及時趕來的公安幹警合力將歹徒制服,經搶救無效,兩名歹徒死亡,一名重傷,劉某某以及女友和身負重傷…… 

  「老闆,今天的晚報有多少份,我都買了。」水芹將書報亭全部三十份晚報買下,也顧不上買菜了,匆匆回家,要和賀堅分享這個好消息,她這個年齡段的人,對報紙媒體還是比較迷信的,認為報紙都給兒子定性了,法院肯定也是同樣的態度,劉漢東不是故意殺人,而是見義勇為。 

  回到家,卻發現一個陌生的女子在屋裡和賀堅說話,見水芹回來,女子自我介紹說是電視台的記者白娜,和劉漢東是同事也是朋友,關於辯護事宜,她全包了,找律師托關係打官司,不用老劉家人操心。 

  水芹千恩萬謝,送走了白娜,對賀堅說:「貴人相助,東東有希望了。」 

  賀堅也說這個白記者不簡單,自己被無罪釋放也是人家幫的忙。 

  …… 

  劉漢東傷勢嚴重,一直住在醫院,一直到兩個半月後第一次庭審,此時已經是隆冬時節,滴水成冰,近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零零星星站著幾個記者,實際上此案在各有關部門壓制下,社會影響並不大,畢竟牽扯陰暗面太多,不宜公開,事實上這次庭審也不對外,只有家屬和特定媒體記者可以參加。 

  一輛囚車駛入法院,劉漢東被法警被帶出汽車,押進法庭,刑事庭大門緩緩關閉,審理開始。 

  檢方起訴劉漢東兩項罪名,非法持槍和故意殺人。起訴書很長,對劉漢東以往的經歷也進行了闡述,在部隊受過紀律處分,提前退伍,在特警隊不服從命令,被解聘開除,曾數次被治安拘留,足見被告品行惡劣,暴戾成性,在案發當晚,在已經解除危險的情況下,依然持槍將詹某某打傷,將張某某殺死,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建議法庭判處該犯死刑。 

  此言一出,旁聽席上一片嘩然,檢方罔顧事實,竟然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劉漢東,不過細想就能明白,詹樹森雖然被免職,但樹大根深,政法口的關係還在,想藉機報復劉漢東再容易不過了。 

  劉漢東的辯護律師是白娜從北京請來的有名律師,專門打刑事官司的,經過兩個月的準備,他的材料也非常充分,與檢方針鋒相對,一一列舉劉漢東的英雄事迹,在部隊立過三等功,在特警隊和緝毒大隊工作期間,多次與犯罪分子面對面交鋒,可見其絕不是檢方所描述的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而且在案發現場,被告只是被動防禦,解救被綁架的人質,從而與死者發生衝突…… 

  證人一一出庭,辛曉婉出面作證,她是詹子羽和魏煒浩所綁架,在廢樓中即將遭到殺害之際被劉漢東所救,警方出具證物,是辛曉婉旅行箱里的gps跟蹤器,與詹子羽車裡發現的追蹤儀相吻合。 

  並且警方還出具了更加確鑿的證據,證明詹子羽受雇於前市長金沐塵謀殺辛曉婉,並曾經製造車禍導致無辜人員重傷,此案另案處理。 

  第二個出庭的馬凌,檢方並未對她進行起訴,因為警方認定殺死張宗偉的真兇是劉漢東。 

  馬凌臉色很差,向法庭供述當晚接到劉漢東電話,前往歐洲花園工地見面,然後才發生了這些事情,自己並不認識詹子羽、魏煒浩以及張宗偉、辛曉婉,只是處於自衛才開槍打傷了張宗偉,後來被他刺了一刀就昏迷過去,什麼都不知道了。 

  檢方咄咄逼人,問馬凌:「這麼晚了你去廢棄工地幹什麼,你一個女孩子不害怕么?」 

  馬凌看了檢察官一眼:「劉漢東是我男朋友,你說我為什麼不去,天晚了有什麼可怕的,怕鬼么?」 

  旁聽席上又是一陣噪雜,大家都覺得這個檢察官水平太次了些,盡問些愚蠢的問題。 

  檢察官又問了一些問題,馬凌只說當時太緊張,記不清楚了。 

  警方槍械專家,警校教員張亞森出庭作證,證實詹子羽所持手槍是性能優良的捷克造cz75自動手槍,經檢測槍械膛線完好,發射次數不超過三百發,而劉漢東所持的是民用版的巴西造陶魯斯pt92,出廠十五年,膛線磨損嚴重,起碼發射過兩萬發子彈,早已進入報廢狀態。 

  「根據現場勘察,劉漢東和詹子羽相距十五米以上,這個距離是手槍最佳射擊距離,而詹子羽擊中劉漢東三槍,槍槍都在要害,說明他志在殺死對方,而劉漢東只擊中詹子羽兩槍,其中一槍被防彈衣擋住,另一槍擊中面部,造成重傷,但這一槍並不是故意殺人,而是隨機命中。」 

  「劉漢東是我的學生,這是他在警校的射擊成績單,如果他想打死詹子羽,就不會落空這麼多槍。」張亞森說道。 

  檢方表示抗議,證人帶有明顯傾向性的證言會誤導法庭判決。 

  審判長表示採納抗議。 

  辯護方繼續有證據出具,這回是張宗偉的累累罪行,以及拐杖槍的彈道比對以及張母被殺一案(另案處理)和魏煒浩之間的關係,證明魏煒浩是被張宗偉所殺,而劉漢東所持的手槍也是張宗偉擁有的。 

  檢方稱,劉漢東搶奪張宗偉的槍支,依然觸犯刑法,應以盜竊、搶奪槍支罪論處,在有效制止張宗偉行為後,依然用刺刀刺中死者心臟兩次,造成死亡,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辯護方稱,張宗偉號稱近江第一狠,身負重傷仍從警方監管下逃亡,隱藏民間伺機報復,身中數槍依然狂奔殺人,被告在這種情況下無法保持冷靜,更無法判斷死者超乎常人的意志力和戰鬥力,採取必要的極端手段是可以諒解的。 

  一番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後,審判長宣布暫時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 

  十五分鐘后,重新開庭,審判長宣讀判決。 

  劉漢東非法持槍罪成立,判處七年有期徒刑,過失殺人罪成立,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合計執行十四年有期徒刑。 

  旁聽席上一片嘩然,被告方家屬和死傷者家屬均表示不服判決,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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