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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苦練技術

  『射』術不行可以練,更重要的是,方誌文面對的是一些極低的笨蛋型對手,加上方誌文的速度略微佔優,這就讓他具備了實施極度卑鄙的戰術能力,方誌文將距離拉近到十米,這麼近的距離,如果還『射』不中的話,方誌文可以買塊豆腐去撞死算了。 

  碰到幾個聚集在一起的刀盾兵,方誌文就利用這種戰術,如果這些刀盾兵分開來堵截方誌文,方誌文就換上刀盾,正好來個各個擊破,在方誌文之中欺負笨蛋的戰術之下,落單的山賊們紛紛殞命,第二天夜裡,方誌文的收穫大增,直接升到了士兵8級。 

  野怪士兵8級(未轉職) 

  攻擊665 

  防禦663[ 

  速度58 

  體力130 

  白天一到,方誌文立刻撤退,扛著一大堆箭囊,回到深山裡繼續刷野狼,這次他不再使用短刀,而是用弓箭攻擊,弓箭的攻擊加成是4點,一般兩到三箭就能擊斃一隻野狼,但是野狼的速度很快,方誌文的短弓『射』程才三十米,而且第一箭的命中率也堪憂,所以,往往需要四箭才能解決戰鬥,但實際上,後面兩箭的時候,野狼已經是近身了,而方誌文則在野狼躍起的瞬間,一腳踹在野狼的鼻子上,形成擊退效果,然後近距離給一箭,然後再踹,再『射』!極端恥下流。 

  到了傍晚的時候,苦練了一天一夜的方誌文終於能百發百中的『射』出第一箭,但是命中要害的幾率卻不到一成,幸好這具身體是虛擬的,如果是真實的身體,一天能練習開弓百來兩百次就已經超級厲害了,哪會像現在方誌文這樣,一天一夜開弓了至少八百以上,幸好不少的箭只能回收再用,否則他搬回來那差不多兩百隻箭根本就不夠用,一天一夜不眠不休的苦練,成績也是很顯著的,現在他十米之內,保證箭箭都能『射』中飛奔的野狼眼睛。 

  因此,現在他擊殺野狼一定是三箭,三十米一箭,十米第二箭,命中要害形成擊退效果,第三箭在五米的距離上,命中另一隻眼睛,野狼斃命,次次一樣,絕對沒有差錯。 

  升到8級之後,每次升級所需的經驗就成了天文數字,雖然不知道到底每個山賊能貢獻多少經驗,但是方誌文看著連殺了四個弓箭山賊之後,經驗條那穩如泰山紋絲不動的架勢,就有些傻眼,不過不要緊,現在方誌文別的沒有,韌『性』可是一點都不缺乏。 

  俗話說業精於勤荒於嬉,對於方誌文現在狀態來說,基本上算是走火入魔的狀態,開始的時候他還每天夜裡都在大路邊的樹林里搜尋散兵游勇,五天過後,這位神箭手已經開始在大路上挑釁那些整隊的長槍山賊,三十米的距離上,方誌文可以在跑動中百分之百的命中敵人的眼睛,人形怪不比野獸,何況方誌文的等級又遠遠的高於那些0級長槍山賊,命中眼睛幾乎都能一擊斃命,這麼一來,方誌文殺怪的效率立刻就上去了。 

  只是不能挑戰弓箭山賊和刀盾山賊,方誌文的行為也讓玩家有些吃驚,這些天來,玩家有了奇怪的發現,原來三種兵種的山賊是平均出現的,現在可好了,居然很少能碰到長槍兵,不過也好,本來玩家都因為沒有遠程兵種比較怵長槍兵,現在少了這種兵種更好,這些天玩家紛紛覺得自己的部隊經驗增長的快了,損失減小了,銅錢有盈餘了,大家開始感謝方誌文了,這是不可能的。 

  將短弓玩得熟極而流之後,方誌文剛好升到了十級 

  野怪士兵10級(未轉職) 

  攻擊75 

  防禦73 

  速度6 

  體力150 

  白天殺狼的時候,方誌文就能明顯的感覺到自己的提升,發現野狼的時候,預先取出三支箭,『插』在身邊的地上,進入三十米,一箭離手,方誌文不用去看結果,直接伸手抓起第二隻箭,拉弓『射』擊,二十米的地方第二隻箭命中野狼的另外一隻眼睛,野狼撲地掛掉,方誌文的第三隻箭已經搭在弦上,弓已經半開。 

  又堅持了一晚上放長槍山賊的風箏,第二天夜裡,方誌文開始用刀盾來挑戰弓箭手,從開始時候的挑選三四個的散兵,到最後整隊一百名的完整隊列,這回用了八天。 

  對付弓箭山賊最重要的是速度,要快速衝過那三十米的『射』程,首先用木盾擋住第一輪箭雨,狂奔中扔掉木盾,換上一個新的木盾,原來的那個已經『插』滿了箭只,沉重的根本就拿不動了,第二輪的時候要蹲一下,因為這次的『射』角比較低,容易傷到腿腳,影響速度。然後扔下木盾,撲進弓箭山賊的身邊。 

  這時弓箭山賊會用短弓抵擋,然後用箭只刺擊,但是只要控制好方位,利用自己的速度優勢,就能讓自己面對的對手始終只有三到四個,配合木盾防禦,右手的短刀一直都是一個動作,刺擊,刺擊! 

  目標是弓箭山賊的咽喉,統統一刀斃命,如果有聰明點的分隊拉開距離,方誌文就要利用自己的速度,讓弓箭山賊變成自己的擋箭牌,如果弓箭山賊分得太開,方誌文就暫時撤退,擊垮一個方向的山賊,等它們重新聚集,如果不聚集的話,那麼就更簡單了,分而滅之就是了。[ 

  於是,玩家們在幾天之後有驚喜的發現,弓箭山賊不見了,大家歡欣鼓舞的加大了練兵的強度,要知道,弓箭山賊是玩家最為仇恨的對手,每次碰到弓箭山賊,損失就能讓每一個玩家直哆嗦。 

  八天之後,方誌文終於可以損的對付整隊的弓箭山賊了,當然,是零級的弓箭山賊,如果是同級的,那絕對是不行的,沒有速度優勢,方誌文能滅掉二十個就很厲害了。 

  接下來,要對付的是刀盾山賊,這回方誌文要用長槍,老實說,方誌文上一輩子絕對沒有練過武術,所以他也不可能知道該怎麼練,像弓箭什麼的只要『摸』索,再結合前世的一些運動學知識,雖然是野路子,但是方誌文的弓箭水平真的能算是入門級別的,但是短刀就有些不堪入目了,除了躲避和卸力等方面還說得過去,方誌文的短刀只會一個刺擊,就跟武俠小說里的阿飛一樣,就是速度快而已,看起來實在是慘不忍睹。 

  至於長槍,這種兵中之王方誌文就更沒底了,想來想去,還是只有一招,刺! 

  實際上,在戰陣里的槍兵,基本上也就這麼一招,其他的招數在密集的戰陣中你也使不開,真正的戰場士兵槍術確實只有一招,刺,上下左右的刺,如果再神奇點,能練到刺出一半的時候變化路線,那就叫『中平槍』,槍中之王中平槍,號稱天下敵。 

  用長槍調戲刀盾兵,實在是太卑鄙了,長槍將近三米長,刀盾兵根本就不可能夠得著,只能用木盾擋,用短刀格擋,或者希望將長槍砍斷。 

  但是方誌文只用一個刺,速度快得跟閃電似的,特別是這個傢伙還很卑鄙,走得很近了才猛地一刺,然後撤槍就跑,跑開幾步回身再刺,然後再跑,就這樣,十來個刀盾兵憋屈的倒在地上,形成了一個大大的圓形,原來這貨是繞著圈跑呢! 

  跟著的日子裡,方誌文除了吃東西,幾乎一刻不停的拿著長槍戰鬥,腦袋裡幾乎什麼都不想,只想著如何更準確更快速的刺死敵人,這種瘋狂的狀態或許可以叫做入魔,或許是方誌文的一種逃避,他不想過多的想自己的現狀,想自己的未來,現在他只需要戰鬥,一刻不停的戰鬥。 

  又是五天過後,火紅的夕陽之下,黑松林的山腳下出現了一個穿著麻布衣服的民兵,不過跟別的民兵不同的是,這個民兵臉上帶著冰冷的表情,眼神里洋溢著濃濃的血腥味,而不是那種沒有表情的撲克臉。 

  單手提著一桿長槍,腰裡挎著一柄短刀,背上背著短弓和箭囊,從打扮來看,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民兵到底是什麼職業,在遊戲中,只有有限的幾中特殊高級兵種,才會攜帶超過一種兵器,而這個民兵到底是什麼來頭。 

  可惜這裡的np都是低的笨蛋角『色』,即使這裡蹦出一隻恐龍它們也不會覺得奇怪,而今天這裡也沒有出現玩家,所以雖然這裡出現了一個奇怪的傢伙,但是這裡的情形還是像往常一樣的和平,零星的山賊部隊隨意的游『盪』著,封鎖住通向山寨的道路,至於站在路口的奇怪小兵,根本就沒人搭理。 

  方誌文並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樣子,因為沒有鏡子,他也沒有想起去山澗里找個水塘看看,在他的思想中,自己的樣子不就是那些民兵的樣子么,又有什麼好看的呢? 

  他不知道,現在的他雖然咋眼看去像是個民兵,但是身上卻散發著濃烈的血腥味,那擇人而噬的眼神像是一頭凶獸,絕對不是人的目光,其實如果他靜下心來,就能發現自己的心裡似乎也有些不大正常,看向那些遠遠的山賊隊伍,居然有種興奮和渴望的衝動,就像餓漢見到了美食一樣。 

  【挑戰!挑戰!為了活下去!遠有弓箭近有刀槍,牛吧!?呵呵,繼續我的另一本作品:[book2323075,booknme《守望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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