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女童冤魂(一)
粵西山區農村有一種謀生方式叫做牧鴨。
牧鴨人不種田地,隻早早地出門把百十隻大花鴨趕往離村不遠的大河潭一放,便坐在河畔大石上等著收鴨蛋了。
待得金秋十月花鴨羽翼油亮,肉堅皮嫩,牧鴨人再把群鴨往集市上一圈,一年的柴米油鹽也就這樣湊合著了。
這日子過得貧窮卻也逍遙自在。村中的光頭四便是職業牧鴨人。
因為起早貪黑,牧鴨人常常要在太陽尚未普照或者太陽早已下山的情況下於山邊河潭趕鴨走動。
所以他們多少都要懂得一些在河邊走動的諱忌。
年過四十而皺紋滿麵的光頭四就常常對村中婦孺說:“村西頭那個河潭,大陽落山六點過後,大夥兒還是少些走動。
若真碰巧剛從那兒經過,也不要大聲說話,拔些香茅草含在嘴裏,掩蓋一下氣息,免得惹來不幹淨的東西。
若是聽到些莫名其妙的東西在暗處‘咕咚’一聲往河潭裏跳或看見大紅鯉魚往潭邊遊來時近時遠,你千萬不要靠近水邊,否則……”
這話一說,村婦們的項背立時感到發麻了。
孩子們更是躲到婦人的後麵,睜大了眼睛,“會吃人嗎?”“哈!最愛抓小孩!”
這一唬,孩子當即抱緊婦人的粗腿大哭起來。
於是光頭四得意地張開他那滿嘴黃牙大笑起來,“這天殺的光頭四,盡說些鬼話嚇唬小孩!”
村婦憤憤地罵咧著把孩子抱回家去了。
但這醜話不說則已,一說最是靈驗。
光頭四大概也想不到他一個用來唬小孩的玩笑話會引來往後那麽多的亂子。
話說這光頭四因為又老又醜,更年輕些時又做過幾年墓葬的道工。
農村人認為染了晦氣,所以,這光頭四年過四十而未婚,孑然一身,身邊隻常跟著一個七八歲在讀小學的侄子。
這侄子天真活潑,傍晚一放學,便喜歡站在村頭高高的大石上看著他那光頭的四叔把一大群花鴨浩浩蕩蕩地往村子裏趕。
那神情就像是在給打勝歸來的紅軍隊伍行注目禮一樣。
每到學校放假,光頭四也喜歡帶著這個聰明伶俐的小家夥做伴到山間河潭牧鴨,以解寂寥。
這年暑假特別炎熱,太陽已經下山,熱氣依然升騰著。
兩叔侄沿著潭畔撿了幾十個碩大的花鴨蛋,便把群鴨從河潭裏趕了出來。
花鴨在潭畔小泥路上“嘎嘎嘎”地大聲抗議著,就如一群偷偷下河遊泳被母親追打屁股的孩童一樣。
兩叔侄揮動著長杆,跟在群鴨後麵正要打道回府,這時,河潭邊上不遠處的灌木叢裏卻“嘎嘎”地傳來了一陣刺耳的鴨叫聲。
“難道還有沒歸隊的?”
光頭四揮動長杆把群鴨降定在一片草地上,對小侄子說:“別亂走,就在這裏等我。”
正要走開,光頭四看看暮色將近,又對侄子說:“你怕不怕?你一個人能把鴨子先趕回村裏嗎?”
侄子勇敢地把手中的小竹杆往地上一豎,看著並不遙遠的灌木叢,又看看遠處的村落,說:“不怕。我就在這裏等四叔回來。”
光頭四欣慰地摸摸小侄子的小腦瓜子,往侄子的口袋裏塞了一把香茅草(農村做法,辟邪)。
吩咐一定不要玩水之後便進入灌木叢尋找那一股失群的田中小分隊了。
說來奇怪,待光頭四靠近灌林叢,鴨叫聲立刻停止了。
光頭四用長杆掃打了一陣灌林叢,依然沒有聽見鴨叫聲。“奇怪。”
光頭四撓著後腦勺喃喃道。
腳步剛踏出灌木叢,那震天響的鴨叫聲又響了起來。
光頭四彎著腰悄悄地重新走進灌木叢,尋找著聲源。
這聲音似近又似遠,時有時無。
不知不覺光頭四已經走進了灌木叢深處,鴨叫聲似乎也越來越近了。“嘎嘎嘎!”
聲音咋起,光頭四嚇了一跳,五隻大花鴨從一堆長長的雜草堆裏鑽了起來,“好家夥,害老子半天工夫。”
光頭四順手把花鴨伏過的草堆披開,看看有沒有留下一窩鴨蛋之類的。
摸到了……軟軟的……綿綿的……像——棉衣!“啊!”
光頭四大叫一聲,冷汗驟出,長杆落地,屁股連坐帶爬地滾到了一邊。
這驚叫聲硬是在河潭四周形成了一個“嘻嘻嘻”小孩嬉鬧的回聲。
一個土灰色的紮著兩條長長大辮子的布娃娃赫然出現在眼前!
本來一個平常小孩子玩具布娃娃也不至於把走慣野外的光頭四嚇成這般。
關鍵是這布娃娃的兩隻白多黑少的大眼睛,此時正死死地盯著光頭四看,令人汗毛直豎。
也不知是不是幻覺,布娃娃的眼角竟充滿了血絲,粉白的臉頰下竟也有淡淡的不知是泥漬還是血漬的液體……
哀怨、仇恨,而又冰冷、嘲弄的意味刹時在空氣中漫延開來。
光頭四抖動著雙手合十,語無倫次:“無意冒犯,確是無意冒犯,打擾清靜,還請此處主頭多多原諒。”
行完三拜大禮,光頭四便把布娃娃安放於草叢原處,慌不擇路地趕著五隻大鴨滾出了灌木叢。
待得光頭四慌慌失失地走到降鴨原處,哪還有侄子與鴨群的影子?
“也許是見天色漸晚,這家夥等得不耐煩先回家去了罷,都怪這五隻害人的大花鴨!”
想到為了這五隻大花鴨汗虛一場,還衝撞了外界(鄉下說法,就是見了不幹淨的東西)。
光頭四一陣惱氣,邊趕路邊用長杆把這五隻大花鴨打得鴨毛亂飛。
回到家門,已是亮燈時分,光頭四早已聽到了屋後鴨圈裏鴨群的叫聲。
他望向對麵大哥的房子,那吃飯廳裏正照出寧靜燈火,看來小侄子也早回來了吧。
光頭四緊繃的心稍稍放下,確認關緊了鴨圈的竹門,糊亂地弄了一些飯菜吃下,便到大哥家竄門了。
大嫂正在清洗碗筷,大哥坐在竹椅上“吧嗒吧嗒”地吸著水煙。
大哥由於家窮,平時就出外打些零工,年過四十才結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