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回家
車子很快開遠,王靜有些不是滋味,走到自己家中。打開家門,卻聽到屋子裡都是抽噎聲音。
「爸媽,怎麼了?」王靜啞然問道。
「我的女兒……」王靜媽媽一下子撲了過來,撕心裂肺的哭了起來。
電視上正在播放新聞,由於大霧視線不清。某地高速發生了連環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幾十人遇難。
她所乘坐的大巴車,赫然也在其中……
「師父,你當時為什麼不多救幾個人?」車子開出,侯小超有些不解的問道。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我又不是神仙,能夠救得了一個,還能救得了所有人?便算是神仙,也沒有那本事……」
劉勝之輕輕嘆息一聲,當初就能夠看到,許多人都是一臉死氣。命火被烏雲籠罩。
他如果不自量力,想要救人的話。那麼就會惹翻整個鬼域。
「看過紀錄片沒有?遊客好心的幫忙沙灘上個個破殼的小烏龜放入大海中,怕他們被空中的鳥兒所吞食……
以為,這是好心。其實,這卻正是這些小海龜最重要的一次天擇。你幫忙了,看似救了許多小海龜,其實並不是好事……會引發起一系列的後果。
這在佛家之中,叫做因果。放在道家,便叫做自然。」
劉勝之再笑:「當然了,這一切原因都不重要。重要的在於,你師父我現在還沒有這般本事,承受後果而已……」
侯小超聽的半懂不懂,卻本就不是多關心那些遇難之人,只是隨口問問。
這刻,又十分感興趣的問這小羕的事情:「師父,你帶這小傢伙做什麼?我看她好像不簡單啊?」
劉勝之就輕笑,沒有說話。天地萬物,莫不有靈。
只是隨著世界變動,這般天地靈秀而鐘的靈。卻就越來越少。
這些靈物,就是天然神靈。只要顯現一點靈異,得了香火,就容易掌握神職神位。成就一方神靈。
這般之神靈,卻是先天神靈。非是憑藉後天香火之力而成道者。
想不到,他劉勝之這次運氣不錯啊。居然能夠遇到這麼一位,剛剛生出,還沒有化為神靈的小傢伙。
看起來。這一次劉勝之最大的收穫,並不是什麼法器法寶。而卻就是這個小傢伙了!
想到此,劉勝之的嘴角就滿是笑意。
車子在一座小鎮停了下來,似乎還帶著有幾百年之前的味道。
一行人走在一條帶有民國風情的街道上,這可不是現代所建建築。而是保護完善的原本建築。
街道兩側的房屋大都是三四進院落,甚至有的天井院就達五進。
多是磚木構架,建築風格採用了南方的徽派風格,延至民國,有些部分門面的裝飾又具有歐式西洋格調。
看過去,一般都是前店后宅兩層閣樓式的建築。封火牆、馬頭牆、梯形三道連。
也許在當年。這座碼頭小鎮上,這等建築,並不起眼。但是放到現代,這般保留一大片的建築,就極其難得了。能夠吸引大批遊客。
「這一家門面,就是我家的……」劉勝之指著一個鋪板門,刷黑漆,上下鋪板有序號。
鐵皮包門,鐵柵欄,把棧行店鋪門面間隔分明的門面。說道。
「我去,居然還有這種好地方,我怎麼不知道?」侯小超有些傻眼:「你家這一套房子,得值好多錢吧……」
「以前都是破破爛爛的。後來搞起旅遊,才重新整修的……」劉勝之淡淡解釋一句,不願意多說。
這店面早已經租給別人,劉勝之也沒有打算進去。穿過旁邊小巷,從那側門就進入到四合院之中。
這裡面看起來就破敗的多,但是依舊從許多柱廊。磚牆之類的東西,見到舊日的痕迹。
「你這地方好好修一下,很不得了啊!」侯小超嘬著牙花子。
劉勝之點點頭,這次他回來,本就有著一些想法。
雖然家裡面,已經沒有人了。甚至以前,劉勝之都還有賣掉的念頭。
但是現在,劉勝之卻就換了念頭。這地方,無論如何也要留下來。
許久不住人,裡面都有些潮濕,甚至蛛網灰塵都極多,暫時住不了人。
諸人只是在裡面轉了一圈,就準備退出去走人。
卻正好遇到了一個把頭髮燙的如同獅子狗一般的女人,見到劉勝之,就是一愣,接著就笑:「勝之你回來了啊,怎麼不打電話說一聲。也好讓你叔叔去接你……吃飯沒,走走……這些都是你朋友吧……」
劉勝之淡淡的笑,卻道:「不用麻煩了,是了。陳阿姨,我記得我們的合同要到期了吧?」
「要交錢是吧,沒問題。一直等著你回來呢。要我說,你都在大城市安家落戶享福了。還管這點破房子幹什麼,不如賣給你陳阿姨就算了……」
劉勝之打斷她的話,只是淡淡笑笑:「我賺了一點錢,這次回來,準備找人把房子整個翻修一遍。這店面暫時就不打算租了……陳阿姨,先和你說一聲,我們以後見……」
說著,施施然的就要走人。只留下這女人發愣半天,猛然一個激靈,想要追過來。卻見著劉勝之等人已經上車,絕塵而去。
「怎麼了,看起來你們關係不好?不是和你們有什麼親戚吧?」侯小超問。
他能夠看出,兩個人表面親熱,但是骨子裡卻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兒。
劉勝之舒服的靠在椅子上,道:「我父母死的早,家裡的鋪子租給了他們許多年了。我當時還小……」
話說到這裡,侯小超已經點頭明白過來。無非是客大欺主而已。
想來,劉勝之那時候還十分嫩,定然被那一家人耍的團團轉。
「這店面,他家一年只給我一萬多塊的租金。還是我老爸在的時候,定下的……」劉勝之淡淡的笑。
「我去,搶劫吧。這種民俗建築,旅遊景點。一個月找他要一萬,就已經很仁慈了吧……」
侯小超怪叫起來:「難怪你會趕他們走,這尼瑪太欺負人了!他們不會想幾十萬,就把這房子給買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