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段明庭的失誤
“黃老師,汪導,我突然想到還有點事,就先走了,你們忙!”
段明庭匆匆說了兩句,駕車來到工作室。
“王之席,把劇本拿過來!”走進工作室,段明庭對王之席喊道。
再一次草草看過劇本,段明庭心情沉重地靠在椅子上。
《致我們單純的小美好》幾乎全是夏天到秋天的戲,比如說第一集,學校開學,打掃落葉。
也樣的戲份在夏天可以拍,秋天也可以,唯獨冬天不行。
段明庭之前根本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今天聽黃雷和汪峻提到,才想起來。
“行了,你先出去吧。”段明庭靠在椅子上,閉著眼對王之席說道。
他考慮到了導演,演員,編劇,卻唯獨沒有考慮過天氣和季節。
拍電視劇遠沒有段明庭想象中的那麽簡單,還沒開始,就已經遇到了第一個問題。
一時間,段明庭也沒有解決的辦法,總不能等到明年夏天再拍吧?
“怎麽了?老板找你什麽事兒?”
王之席從段明庭辦公室出來,吳舟舟就八卦地湊了上去。
王之席搖搖頭,“不知道,就是把劇本翻了一遍,就讓我出來了,不過看樣子,老板好像聽沮喪的。”
“那你可要小心,別再讓老板訓一頓。”吳舟舟拍拍王之席的肩膀,同情道。
“你才要小心吧,上班時間四處亂竄。”
看到段明庭從辦公室出來,吳舟舟趕緊跑回自己位置。
段明庭要去電視劇部,取取經。類似這樣的問題,他應該不是第一個遇到的倒黴蛋,去問一下之前是怎麽解決的,也許有一些借鑒意義。
電視劇部在十六樓,一整層都是他們的辦公區域。
部長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中年女性,叫楊瀘,一頭短發,白色西裝,透著幹淨利落。
“楊部長,您好。”段明庭敲門。
“段老師,你來了,快請坐。”
之前段明庭給工作室選人時,兩人見過。另外,段明庭隔三差五地上一次新聞,楊瀘沒有不認識的道理。
助理端來兩杯咖啡,段明庭開口說道:“楊部長,我是來取經的。我們工作室籌備了一部電視劇,可是大部分是夏天或者秋天的戲份。
我們又不能等到明年再拍,想來問問您有什麽意見?”
楊瀘點頭,問道:“古裝戲還是現代戲?
要是古裝劇還真沒什麽好辦法,要是現代劇的話,你們可以去南方拍,很多地方都對影視拍攝有扶持的,多花不了多少錢。
等等啊,我給你找一下資料。”
楊瀘從身後的櫃子裏翻出一份文件來,遞給段明庭,說道:“這是這兩年全國各地對於影視拍攝的扶持政策,你看看。
其實吧,我覺得瓊省就挺好的,氣候合適,風景也不錯,而且對影視劇拍攝扶持力度不小。”
段明庭大概翻了翻,有點不好意思地問道:“楊部長,這份資料我能不能拿回去看?”
楊瀘點頭,“當然,又不是什麽機密資料。”
段明庭說道:“謝謝,去瓊省的話,能拍出來夏天或者秋天的感覺嗎?”
“跟真正的夏天比,肯定是有區別的,不過你們這種情況,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了,再有就是你說的等到明年夏天拍。”楊瀘說道。
“行,也隻能這樣了。還有就是到時候電視劇拍攝,免不了要麻煩你們部門。”
楊瀘笑著說道:“把工錢給夠就行,不給錢可是不給你們白幹活。”
“那肯定的!”段明庭笑著說道,“我之後把劇本給你拿過來,你看著給找個導演。”
“你們工作室的周婷婷跟我們碰過頭,放心吧,耽誤不了你的事兒。”楊瀘道。
工作室就從電視劇部抽了四五個人,還全是沒有多少經驗的年輕人,很多地方都不了解。
《致我們單純的小美好》的籌備,拍攝都離不開電視劇部的支持。
回到辦公室,段明庭仔細看了一下楊瀘給他的資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原來各個地方都有對影視劇拍攝的相關扶持,從減免房租,夥食補貼到退稅補稅不一而同。
果然,段明庭把拍電視劇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
他決定給自己補補課,找了些相關資料,包括電視劇立項,投資,籌備,劇本,植入廣告,拍攝,後期等等。
在辦公室鑽研了一下午,越看越覺得拍電視劇或者電影的不易。
回到家裏,吃過飯後,段明庭又拿出資料補課。
期間也沒忘了關注一下《心動的信號》第二期節目,有了第一期節目引起的關注,第二期節目在十一點左右,播放量就超過兩億了。
連續兩期節目的超高點擊量,宣示《心動的信號》正式成功。
其他視頻網站或者電視台也開始緊急籌備類似於《心動的信號》這樣的觀察類綜藝,但是沒有一家找段明庭買版權就是了。
綜藝節目模式是創意、流程、規則、技術規定、主持風格等多種元素的綜合體。
很難判斷一檔節目是否抄襲。
就像《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偶練脫胎於《創造101》。
但是你能以此斷定為《偶像練習生》侵犯了《創造101》的版權嗎?
不能,因為著作權保護獨創性的表達,但不保護思想。
你是101個人選11個,我是109個人選9個。
你是選女生,我是選男生。
我們不一樣哦!
大概就是這樣,選拔女團或者男團這種思想是不被保護的,你可以辦節目選,其他人也可以。
這其實是有利於整個影視環境進步的,大家會爭相把同一類型的節目辦的更好。
但對於小的企業或者個人有些殘酷,因為你想出一個好的創意,大企業照著你的這個創意重新做個節目,因為財力雄厚,肯定比小企業製作的更精良。
那想出這個創意的企業或者個人就不能以自己的創意獲利,有些就漸漸喪失了創新的動力。
我們遇到的大部分事情都是如此,無所謂對錯,隻是角度不同而已。
而且,為著作權打官司實在太難了,往往是曠日持久但收效甚微。
最著名的就是莊雨狀告郭靜明的《花裏花外知多少》抄襲了他的《圈裏圈外》,整個過程持續兩年之久,最後獲賠20萬,可是郭靜明通過這本書獲利遠遠不止二十萬。
這還是在勝訴的情況下,更多時候,是持續多年,最後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