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花錢
曾有人說,最怕女孩擺出一副苦樣。你對自己都不好,別人怎麼會對你好?工作不順,可以逛街宣洩。感情不順,可以去多認識男人。對外表不滿,可以研究護膚品。生活不順,可以看書靜心……總能找到對自己好的方法,最沒用就是擺出我最慘的樣子,實在不行花錢你總會吧,花錢讓自己更放鬆,生活就沒那麼糟。
薄荷覺得這話很有道理,所以,她就出去花錢好了。
是的,她有錢。
雖然被父母趕出家門,出來的時候只帶了簡單的衣服和行李,可是她手裡仍然有錢。
那錢不是父母給的,他們也沒有權利動,因為那是外公留給她的遺產。主要是銀行存款和一些名貴的珠寶首飾,只是那時候她年紀還小,遺囑上說她要滿16歲后才可以用。
16歲的生日早已經過了,但那筆財產她始終都沒有動過,因為之前父母給的錢她都花不完,在認識關守恆之前,她對錢幾乎是沒有什麼概念的。
「王律師,我是薄荷……」她約好了律師,在公證處見面。
兩個小時后,所有的手續都順利辦好,她成為億萬財產的新主人。
錢,就是用來花的,所以半個小時后,她出現在本市最昂貴的商圈,第一件要買的東西,就是——鞋。
從小到大,她都衣食無憂,太容易得到了,反而不在意,所以她從來都沒有那種很強烈的購物慾,可今天不同,今天她特別特別想花錢,所以她一口氣買下十幾雙鞋子,每一雙上面都要帶鑽,越多越好,越大越好!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瘋了,明明有好幾雙都不好看,可她偏偏還是要買下,只因她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忘卻之前的吵架和煩惱。
下午四點半,放學的鈴聲打響,關守恆騎著單車,飛速離開校園,出門后左轉,那是他今晚要去打工的地方。
今晚要去的餐廳比較遠,老闆又要求他五點鐘必須準時到達,所以他得拚命騎才行,不過這種事他已經有經驗了,他知道一條近路,所以只要他想,就肯定不會遲到。
可要命的是,他今天並不想去,因為他心裡一直藏著一件事。
昨晚吵架的事情困擾了他一整天了,上課時、走路時,他無時無刻不在想著,無時無刻不在揪心。
再怎麼樣,他也不該發脾氣,更不該跟她冷戰,甚至早上出門時連再見也沒跟她說。
她懷著寶寶,身子本就沉重,再加上心情不好,該是多麼難過。
其實昨晚他就應該道歉,畢竟昨天是他的生日,他要是肯放下姿態哄一哄她,她肯定就不生氣了。
可惜他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機,不過沒關係,他現在回去也不晚,他為她買了雙鞋,可還沒送呢,或許她會看在那禮物是他用生日蛋糕省下的錢買來的份上,能原諒他。
腳踏車倏地轉彎,掉頭往回騎。
可是當他滿腔熱血地趕回家,卻在推開房門的一剎那,如墜冰窟。
門口堆了一地的新鞋,那上面的閃鑽刺痛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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